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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保财险使用的是哪一套保险条款

人保是A条款,保障范围相对B和C条款要全面一些。平安是B条款,太平洋是C条款。A条款 保障全,比如小一点的你那天窗,倒车镜,车大灯,计算在车损之内,只有你保了车损,以上配件即使单独损坏,保险也负责赔偿,其他条款不行的,必须得保附件险才给予赔偿。
保费是按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算出来的~在保险期间内的房屋塌陷、火灾、冰雹、雨水等等灾害都在保险范围内~如果是上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险的被保险人的死亡、残废(失去偿还贷款能力)都在保险范围内~
得看你买的是什么险种啊?中国境内的保险条款都经由中国保监委核准,同一险种条款应该是一样的。上网就能查到。

人保财险使用的是哪一套保险条款

2,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有哪些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如果保单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费用成本,保单也会失效。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 寿险合同复效的程序 (1)须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内提出申请,并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 (2)保险人一般要求被保险人须符合可保条件或提供可保性证明以防范逆选择; (3)须经保险人审查同意; (4)必须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扣除应分配的红利,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 保险合同复效后,保险人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仍不予负责。之所以投保人要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保险人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予负责,其原因在于恢复的是原合同,而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并且在许多情况下(注意并不是所有情况),恢复原合同要优于订立新合同。这是因为,相对于原订约时的状况,被保险人这时年龄已经增加,健康状况也有可能有所下降,甚至保险公司已停止销售原有业务类型,投保人可能会支付较高的成本来购买或已经购买不到原有保单类型。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意欲复效,就应在两年的复效期内及时申请复效,超过复效期未提出申请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有哪些

3,请问车险A条款与B条款的区别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是统一的,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统一保险条款分为A、B、C三款,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由于这三种保险条款内容有差别,广大车主不要单看价格,而要仔细研究相关条款,以免买的保险部能够保险。  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而言,A款最好,B款次之,C款最差。B和C都将被保险人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保险人不赔偿列为特别条款,C还将不承担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列为特别条款。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等等,各保险公司在选择保险条款时只能全部选择A或者B或者C,也就是说,一家保险公司的车损险选择了A,那么其它车险条款也必须选择A。  车险A条款、B条款之间的区别:  一、赔偿范围的不同:  在自然灾害方面,B比A增加了暴风和龙卷风,C又比B增加了台风、热带风暴、雪灾、冰陷、沙尘暴。在自然灾害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C的赔偿范围最宽。  单独玻璃损坏方面,A对于任何的玻璃单独损坏都不赔偿,B和C赔偿单独的天窗玻璃损坏。在玻璃单独损坏方面,A的赔偿范围最窄,全部不赔。  二、不赔偿范围的不同:  1、B和C都明文规定当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A则无此规定。A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尤其是当事故责任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或者责任方虽然也是机动车,但是责任方耍赖不赔的。  2、B明文规定不赔偿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以及各种罚款;  明文规定不赔偿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罚款、罚金或者惩罚性赔款,以及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  则没有上述规定。因此,A在这方面对被保险人最为有利,C最不利。  3、B不赔偿单独的倒车镜或者车灯的损坏,A和C没有此规定。B最差-  三、免责范围不同:  保险理赔对于造成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免除,三款条款略有不同  A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B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C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和其允许的驾驶员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就以人保(使用a条款),平安(使用b条款),太平洋(使用c条款)这个三家公司为例子,他们使用的条款分别是a,b,c条款,也就是根据条款不一样,承保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就简单的举个例子,1. 人保的车损包括倒车镜,而平安的车损险是不包括倒车镜,需要单独的购买倒车灯车灯险。2. 但是,平安的保险,如果您是购买盗抢险,平安的车子是只要您停靠的地方,不是交警规定不能停放的,那么如果出现理赔都是可以赔付的。3. 平安保险,如果是第三方逃逸的情况下,是可以赔付70%的,但是,人保和太平洋是不可的。4. 太平洋的优势在于,如果发生理赔,对方涉及直系亲属,是可以赔付的。平安和人保,都是不可以的。5. 就服务方面,现在推出的服务大致都是差不多,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而已,例如免费拖车,安心理赔。当然,哪怕是服务也还是都是都区别,例如免费拖车平安是100公里免费,而人保是50公里。反正每个条款都是各自的优缺点,都还是不错,如果您要购买保险的时候,根据您自己的需求,对比就行了。
目前市面上 人保用的是A条款 平安是B条款 1、在自然灾害方面,B比A增加了暴风和龙卷风,A的赔偿范围最窄2.、单独玻璃损坏方面,A对于任何的玻璃单独损坏都不赔偿,B赔偿单独的天窗玻璃损坏3、B明文规定当保险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A则无此规定。A对被保险人较为有利,尤其是当事故责任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时,或者责任方虽然也是机动车,但是责任方耍赖不赔的。4 、B不赔偿单独的倒车镜或者车灯的损坏,A没有此规定。免责范围不同 对于造成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免除,两款条款略有不同 A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B款:免除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请问车险A条款与B条款的区别

4,人身保险有哪些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有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保费自动垫缴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转让条款等等。(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该条款规定,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为2年)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为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保险人的可抗辩期一般为2年,保险人只能在2年内以投保人误告、漏告、隐瞒等为由解除合同或拒付保险金。该条款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正当权益,同时约束保险人滥用诚实信用原则。(2)年龄误告条款。年龄误告条款通常规定了投保人在投保时误报被保险人?年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年龄不实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但向投保人退还保费。二是年龄不实影响保费及保险金额的情况。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费少于应付保费或多于应付保费,保险金额根据真实年龄进行调整。调整的原因在于年龄是寿险估计风险与计算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调整的方法是:误报年龄导致实缴保费少于应缴保费的,投保人可以补缴过去少缴保费的本利,或按已缴的保费核减保险金额;误报年龄导致实缴的保费大于应缴保费的,无息退还多收的保费。(3)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条款是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中关于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不因投保人延迟缴费而失效的规定。其基本内容通常是对到期没缴费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保单继续有效。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的保费及利息。《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60天,自应缴纳保费之日起计算。宽限期条款是考虑到人身保单的长期性,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影响投保人如期缴费,例如,经济条件的变化、投保人的疏忽等。宽限期的规定可在一定程度上使被保险人得到方便,避免保单失效,从而失去保障,也避免了保单失效给保险人造成业务损失。
(12)受益人条款。受益人条款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指定、资格、顺序、变更及受益人的权利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十分重要的关系人,很多国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都有受益人条款。人身保险中的受益人通常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未指定受益人两类。指定受益人按其请求权的顺序分为原始受益人与后继受益人。许多国家在受益人条款中都规定,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死亡,这个受益人的权利将转回给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再指定另外的受益人。这个再指定受益人就是后继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没有遗嘱指定受益人时,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成为受益人,这时保险金就变成被保险人的遗产。(13)红利任选条款。红利任选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投保分红保险,便可享受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权利,且对此权利有不同的选择方式。分红保单的红利来源主要是三差收益,即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利差益是实际利率大于预定利率的差额;死差益是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收益;费差益是实际费用率小于预定费用率的差额。但从性质上讲,红利来源于被保险人多缴的保费,因为与不分红保单相比,分红保单采取更保守的精算方式,即采取更高的预定死亡率、更低的预定利率和更高的预定费用率。(14)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寿险的最基本目的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提供给受益人一笔可靠的收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保单条款通常列有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方式,供投保人自由选择。最为普遍使用的保险金给付方式有以下五种:①一次支付现金方式。这种方式有两种缺陷: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共同死亡的情况下,或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后不久死亡的情况下,不能起到充分保障作用;不能使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免除其债权人索债。②利息收入方式。该方式是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本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由其以预定的保证利率定期支付给受益人。受益人死亡后可由他的继承人领取保险金的全部本息。③定期收入方式。该方式是将保险金保留在保险公司,由受益人选择一个特定期间领完本金及利息。在约定的年限内,保险公司以年金方式按期给付。④定额收入方式。该方式是根据受益人的生活开支需要,确定每次领取多少金额。领款人按期领取这个金额,直到保险金的本金全部领完。该方式的特点在于给付金额的固定性。⑤终身年金方式。该方式是受益人用领取的保险金投保一份终身年金保险。以后受益人按期领取年金,直到死亡。该方式与前四种方式存在一个不同点,就是它与死亡率有关。(15)共同灾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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