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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金融质押

是当手里资金不足,有遇到急需用钱的地方,就可以抵押自己的财产获得资金。有时候,金融股权也可以作为财产的一种质押出去。其中有金融股权质押率,金融股权质押率并不是越高越好,相反,只有当金融股权质押率低的时候风险才越小。

什么叫金融质押

2,股权质押合同有效吗

担保法第78条,关于股权质权的设定和生效做了规定,(你说的实际上叫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自登记之日内生效,股票出质后未得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股票权只能出让质权,不能抵押,但依你所述就是质押

股权质押合同有效吗

3,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般关键看担保物是否交付给担保权人,质押需要交付担保物,而抵押不需要,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1、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那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例如A欠B钱,A把房子抵押给B,但A还是住在上房内. 2、质押,是指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A欠B钱,A把房子移给B住,一旦A不还钱,那B就有权拥有此房屋。 故,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把动产或者不动产移给债权人。
抵押: 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两类 1.动产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权利质押 票据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 质押主要使用于动产方面 抵押只能适用于不动产 抵押权大于质押权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4,什么是股权质押它对个股走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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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消息,影响不会太大。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并不转移对股权的占有; 它对个股走势并没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抻就是把“我”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举例: 股权质押对公司有何影响? 问题: 甲持有我公司7%的股权,现甲公司将该部分股权出质,请问对我公司有何影响? 回复: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之规定,如甲未能按约偿还到期债务,则债权人(质权人)可以通过质押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质押股权价款优先受偿方式实现债权。即对贵司而言,贵司股东可能发生变更。 但,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之规定,因债权人(质权人)主张质权而导致甲转让其持有的贵司7%股权,贵司其他股东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主张股东优先购买权。

5,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 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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