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税收和市场经济的角度说明国家为什么要加快财税体质改革 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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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和市场经济的角度说明国家为什么要加快财税体质改革  搜

2,为什么要改革个人所得税

主要是为调整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改革也是一样。也有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概念。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个人收入的一种手段,也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你每月缴个人所得税在100元以上,说明你的工资收入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以上,属于中上收入水平,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必须缴纳的税款。

为什么要改革个人所得税

3,国家为什么要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

(一)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化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二)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营业税改增值税从整体上来看,能够降低企业负担。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国家为什么要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

4,为什么要把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

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改革有助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正如财政部相关人士所言,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这也与国家目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匹配。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就是税负重、融资难、成本高。此次增值税改革,对原增值税纳税人来说,由于抵扣范围扩大,税负势必降低。这将明显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对企业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其民生效应主要体现在通过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降低失业率和提高劳动报酬。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 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是一种价内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5,为什么流转税要改革

流转税的改革一方面要降低明显偏高的税负,同时也要通过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扩大税基,清理优惠政策。更重要的还要加强征管、强化管理。
一、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转税改革的内容是: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流转税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2.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  5.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意义  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既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1200亿元。转型改革将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现行流转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不利于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含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不予抵扣,从而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并分期转移到产品的价值中去,成为产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这种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而且这个负担也通过成本进入价格,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1.新技术类企业普遍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比重大。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能扣税的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从而造成这类企业投入越多、税负越高的弊端。 2.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从事能源、交通、电站、码头等基础没施项目的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大,但能抵扣的进项税款较小,税收负担较重。而固定资产投入较小的加工、零售业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予以抵扣,税收负担较轻,不符合我国优先发展基础产业的政策,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使得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价格竞争力减弱,不利于产品出口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消费税征收税目少,税率亦不尽合理 1.我国目前仅对烟、酒、化妆品等11个税目征收消费税,虽然在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消费税征收税目较少,对一些高档消费品及消费行为尚未征税。例如对歌舞厅、桑拿浴、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仅征收营业税,未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对一些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及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例如一次性木筷、含磷洗衣粉、塑料制品等征税,以抑制消费行为。 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应税消费品已成为生活必需品,如部分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且化妆品消费税率高达30%,企业的税负最终还是转嫁给消费者。 4.对轮胎征税后还要对小汽车征税,有重复征税之嫌。 (三)对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的“链条”功能 交通运输业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使用普通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征税,运费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由国税部门抵扣,且运费发票不像增值税发票一样管理严格、监督到位、处罚有力,既影响税源管理,又破坏了增值税调节生产、流通环节的“链条”功能。 二、对完善流转税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 鉴于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是流转税改革的必然趋势。 1.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更新设备,扩大投资,有利于原材料、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2.避免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道道征收,消费型增值税由于进项税予以全额抵扣,企业生产的产品以不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通过交易链条保证税款抵扣链条的连续性,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
一、现行流转税制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企业采用高新技术,不利于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含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进项税不予抵扣,从而使这部分税款资本化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并分期转移到产品的价值中去,成为产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当这种产品以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不仅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而且这个负担也通过成本进入价格,最终转嫁给消费者。 1.新技术类企业普遍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比重大。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能扣税的直接材料成本所占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从而造成这类企业投入越多、税负越高的弊端。 2.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从事能源、交通、电站、码头等基础没施项目的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大,但能抵扣的进项税款较小,税收负担较重。而固定资产投入较小的加工、零售业由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予以抵扣,税收负担较轻,不符合我国优先发展基础产业的政策,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由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使得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价格竞争力减弱,不利于产品出口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消费税征收税目少,税率亦不尽合理 1.我国目前仅对烟、酒、化妆品等11个税目征收消费税,虽然在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消费税征收税目较少,对一些高档消费品及消费行为尚未征税。例如对歌舞厅、桑拿浴、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娱乐场所仅征收营业税,未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2.对一些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及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品例如一次性木筷、含磷洗衣粉、塑料制品等征税,以抑制消费行为。 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应税消费品已成为生活必需品,如部分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且化妆品消费税率高达30%,企业的税负最终还是转嫁给消费者。 4.对轮胎征税后还要对小汽车征税,有重复征税之嫌。 (三)对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破坏了增值税的“链条”功能 交通运输业提供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使用普通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征税,运费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由国税部门抵扣,且运费发票不像增值税发票一样管理严格、监督到位、处罚有力,既影响税源管理,又破坏了增值税调节生产、流通环节的“链条”功能。 二、对完善流转税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 鉴于生产型增值税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是流转税改革的必然趋势。 1.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更新设备,扩大投资,有利于原材料、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2.避免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在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道道征收,消费型增值税由于进项税予以全额抵扣,企业生产的产品以不含税价格销售到以后的生产经营环节时,通过交易链条保证税款抵扣链条的连续性,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 3.对于出口产品来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予以抵扣,真正实现出口产品的零税率,符合WT0规则。 但是增值税的转型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负面效应,按照“巩固税基,扩大税源”的原则,必须设计其他税种配合,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燃油税、遗产税、环境保护税、教育附加税等税种,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面向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及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在生产、流通领域发挥调节作用。而与生产、流通过程紧密联系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等却排除在增值税征收范围之外,征收营业税,人为地破坏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且交通运输业使用普通发票,却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给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业和销售不动产等与增值税征收链条关系密切的行业征收增值税,并结合增值税转型组织实施。 (三)调整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税品目,实行差别税率 消费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后,应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收品目,确保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确立应依据国家、社会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综合因素,既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也对特定的消费行为征税。现行消费税开征的品目较少,而且征税的许多产品逐渐淘汰,新兴产品不断出现,需适时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征税品目。 1.增加对税源宽、超前消费且课税后不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价高利大的高档消费品征税,如易拉罐饮料、高级皮毛、皮革制品、高档古玩等。 2.对歌舞厅、游艺、夜总会、保龄球、高尔夫、桑拿浴、按摩房等高档服务性行业开征消费税,即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又限制奢侈消费行为。 3.对大量浪费不可再生资源、又污染环境的产品如含磷洗衣粉、电池一次性木筷、塑料制品、贺卡等征收消费税。 4.合理税负结构,适当调高或降低一些产品的消费税率。烟酒属限制消费的产品,石油产品属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世界上多数国家都采用高税收限制消费。建议适当调高烟、酒、汽油、柴油的消费税额,真正做到“寓禁于征”。同时对含铅、无铅汽油实行差别税率,来鼓励无铅汽油的消费,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 5.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建议降低或取消小汽车的消费税率,以扩大消费征收汽车购置税弥补小汽车的消费税额。同时将香皂、护肤护发品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品不再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流转税的改革一方面要降低明显偏高的税负,同时也要通过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扩大税基,清理优惠政策。更重要的还要加强征管、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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