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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代持有什么风险

您的问题太宽泛,股权代持的风险涉及方面较多,因此无法具体作答。为了规避风险,可以私下协议作为补充。
1.股权代持因证据不足导致代持人否认的风险。2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3.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4.由于显名股东自身原因股权被司法保全或执行。

股权代持有什么风险

2,股权代持对名义股东有什么风险

名义上的股东很有可能被当成替罪羊,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代持股权的名义股东是在实践中出现的事实,但在法律上是看谁是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这是进行民事交往的基础事实。也就是说谁登记在股东名册上,谁就是股东,而不是询问其是否为代替股东或者名义股东。 当然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那就在刑事案件中会追究真实股东的责任。

股权代持对名义股东有什么风险

3,代持股的代持股的风险

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比如,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这时候,真正的出资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无奈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  关键是,许多代持人之间并没有签署合法合规的代持协议,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还有,天有不测风云,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就得卷入遗产继承案件中来,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此外,比如真实出资人由于被代持而无法行使资产管理权等等就更不必细说了。这些风险早已有之,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日益活跃,而在“退出”机制逐步由漫漫讨论层面开始走向现实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价就越来越大了。这一点不可不察。 代持股隐名投资在公司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务必做好代持股的法律风险防范。

代持股的代持股的风险

4,公司违法代持股份人有何风险

与实际隐名股东,被代理股东存在利益博弈风险
代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社保一中断,跑腿跑半年。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大麻烦,很多优惠政策与社保挂钩,买房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受户籍限制,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只能找代理挂靠社保。然而现在,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代缴社保,原本就是打政策擦边球。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代缴社保,其实有很多的风险。比如说,有政策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以上政策原因,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使用风险是指,与政策风险挂钩,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

5,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权代持的风险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以下回答: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代持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规定(三)》)的出台,股权代持问题得到了法律的规范。实际出资人面临的风险1. 股份代持协议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而无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代持人主张权利。2. 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认可,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转正的尴尬局面。3. 代持人可能擅自对股份进行处分,代持人属于工商登记备案的股东,只要签署相关文件就可以将股份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4. 代持人可能会在股利取得、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资产分配等方面背离实际出资人的本意或实施损害实际出资人的行为。5. 代持人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6. 代持人如果去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所代持的股权的处置将成为一项难题。7.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代持人面临的风险1. 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且代持人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对于代持人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2. 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3. 出资不到位是指实际出资人违背约定不愿出资或实际出资人发生客观变化而丧失出资能力。4. 如果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权利,那么,代持人很可能被牵涉其中。5. 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防范措施面对股权代持中诸多的法律风险,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2. 选择可以信赖的人士作为合作对象,需要考虑对方的信誉、做事方式等,慎重的选择应该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基本前提;3. 股份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仔细考量、量身定制,本文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都应该有所反映且规定较为合理的防控条款。主要的条款至少应该包括:(1)代持条款(股份代持关系、谁是实际出资人、谁实际享有股份之权利等);(2)双方权利义务条款(比如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义务,代持人的忠实义务等);(3)经营条款(谁来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谁享有领取分红,以及另一方的监督以及知情权等);(4)特殊条款(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处理、代持人擅自处分股权或者不当行使权利如何处理、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如何处理等问题);(5)违约条款(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计算数额层面等);(6)纠纷解决条款(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必要条款(变更、生效、解除等题)。4.如果股份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对股权代持进行公证)。总结对于公司而言,为了避免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相互推诿出资义务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对股权代持形成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股权代持的效力以及行使方式,以公司章程的形式事先约束股东此类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此类现象在资本市场中比较常见,主要原因有:因规避法律某些强制性规定(外商投资批准、股东人数限制、股东身份适格);或因实际投资人规避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或因通过代持设立多家公司相互担保融资等。 针对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签订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014年修正)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协议有效。该条司法解释虽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确认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也确认了实际投资人的合法股东地位。股权代持实践中较为常见,包括上市公司有很多代持行为。作为委托人,法律上也称隐名股东,是股权实际持有人,主要风险在于股权失控,股东权利被剥夺,可结合公司或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协议进行控制,以确保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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