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会寄什么文件,国税发的文件和财税发的文件是一样的吗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3 1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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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发的文件和财税发的文件是一样的吗
国税发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财税发的文件——财政部发文国税发的文件和财税发的文件效力是一样的,但是不同部门发出来的。
2,税务局会发信息通知去缴税吗
税务局会以邮寄缴税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纳税人纳税,一般不会直接打电话或者发短信给纳税人。
3,国税发1995153号文件是什么意思
国税发〔1995]153号文件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国税局1995年发的15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发文字号:国税发[1995]153号 发文日期:1995-08-03
4,一般税务局给寄来的邮件都是什么内容
通知,或限期改正,然后对公司或涉及公司的事,做涉及税务处理。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扩展资料:邮寄种类:同城特快专递同城特快专递业务是指同一个城市区域内互寄的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同城特快专递业务坚持特快专递"特、快、专"的特性,采用特殊服务方式、专门作业组织、确保邮件以最快速度传递。及时准确投交收件人。
5,国税函 国税发 企便函的区别分别由哪些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
三者都是国税总局发文。
国税函和国税发都是国税总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但前者是函告,性质更偏于通知,后者是文件,是要有执行力度的。
企便函是大企业管理司发的便函,是国税总里的一个非政策管理部门的函告。
凡是函告类的都属于不规范文,理论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貌似从税收工作执行来看,国税总的函告也具有一定现实强制力。
6,英国税务局给的C79是什么
英国税务局给的C79文件就是清关时所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明细表,申报的关键性文件,C79文件是欧盟海关每个月给进口商寄的一份税单, 其记录的金额是当月的进口增值税的总和。卖家发货到欧洲的时候,只要用了自己VAT进行清关,税局就会把这票货的C79文件寄到注册VAT时所留的地址上(一般都是国外帮做账的税务师地址)。C79文件是英国税务申报的关键性文件,它是英国海关每个月给跨境进口商寄发的税单,记录着跨境电卖家当月进口增值税的总和,这份文件一般而言,当月C79的资料会在次月才能收到。因为很多跨境卖家在英国本土没有注册公司,就用税务代理公司的注册地址申请VAT,所以海关每月都将税单寄到代理注册VAT公司的地址,则就是说,C79文件就是税务代理代你拿取的申报文件。在现阶段,英国税务申报是三个月申报一次,进口增税的申报就是以此为蓝本作为税务计算的依据的一部分,根据实际应缴纳的税费 = 销售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的公式,C79文件是可以在税务申报时抵扣进口增值税的。《什么是C79文件?什么是C88文件?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7,国税函国税发财税财关税分别代表什么
国税函一般是国家机关一般性的文件,如一般工作部署、安排等
国税发一般是国家机关重要工作制度的、重大表彰通报或者上级请示等
财税是一般是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联合文件或者财政部关于税收方面文件
财关税一般是财政、税务和海关联合文件
这些一般来讲没有什么大小,以最高级的、最新的文件为准啊·如国务院文件为最高级别文件,还有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的文件为高级级别文件·字号不分级别高低,是文件内容性质决定
8,浅答国税发是不是规范性文件
国税发〔1994〕122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我找到了一个网址为:/caijin/shownews.asp?id=520点击打开即可。有下个文件必须看一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其中的第二项中有此文件的规定应注意!!!二、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4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三条、第四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二条、第五条。此回答是否清楚,是否满意,请评分!
9,网络报税后要寄哪些资料给国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79号文件规定: 二、《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因此,报税联在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窗口征收车购税时,已经作为征管资料留存,不退给纳税人的。国、地税报税携带的资料:1、国税前台报税需携带的资料:(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明;(3)需盖有企业公章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地税前台报税需携带的资料:(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明;(3)需盖有企业公章的通用申报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0,国税发200979号文件内容
呵呵,国家税务总局可没有龙泉达人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2010年2月22日 国税函〔2010〕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过程中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二、关于债务重组收入确认问题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八、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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