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税应该从什么时候交

只要地税部门没有通知让你们去交,就先不要去交. 一般来讲,就算没有土地证,也是要交的.而且地税都通知了,基本上是要交的.如果交的比较多的话,可以去搞一下交际,说不定可以免掉.但必须要走程序了,不是说我们跟你说不交你就可以不交的,到时候会吃罚款的. 算多了,让你们领导去走走关系,一般能免下来的.

土地使用税应该从什么时候交

2,土地税每年什么时候交如2009年交的是2008年全年的还是2009年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一般采用按缴纳按年计算,按季缴纳。一般是在季末的月份计提土地使用税。次月缴纳。2009年1月缴纳的税款一般是2008年度第四季度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009年申报缴纳的税款一般所属期是2009年度的,而不是2008年度。

土地税每年什么时候交如2009年交的是2008年全年的还是2009年

3,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税

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取得土地证未满一年,按取得土地证的时间计算纳土地使用税。补缴2009年10--12月份三个月的土地使用税。 1、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5角至10元; (2)中等城市4角至8元; (3)小城市3角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 2、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3、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税

4,有关土地税的问题

一、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您适用于第一条,当然如果您在农村,则不交: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所以这两项税您都是要交的。

5,请问土地使用税是从哪一年开始征收的

土地使用税是从哪一年开始征收通常是看合同不看土地证。你先查一下你们的土地出(转)让合同,按照上面约定交付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没约定交付土地时间,就是签合同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至于缴多少,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各地的标准不一致,具体事宜请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6,城镇土地使用税要交纳到什么时候

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具体计算方法 (1)征税对象: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2)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土地面积测定后,按测定面积进行调整。 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①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②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取得土地证未满一年,按取得土地证的时间计算纳土地使用税。补缴2009年10--12月份三个月的土地使用税。 1、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5角至10元; (2)中等城市4角至8元; (3)小城市3角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 2、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3、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7,土地增值税什么时间计算缴纳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实际收益计算征收,由于计税时要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和费用,有时还要进行房地产评估等,因此,其纳税时间就不可能像其他税种那样做出统一规定,而是要根据房地产转让的不同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具体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2.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3.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的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核算或其他原因,无法据实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在2006年以前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2009年6月1日开始的国税发[2009]91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必须进行清算的具体操作,之后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计、清算。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  在2006年以前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况.2009年6月1日开始的国税发[2009]91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必须进行清算的具体操作,之后的房地产项目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计、清算。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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