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什么情况取消退税,请问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营业税退税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7 19:43:52
1,请问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营业税退税
在办理申请退税事项时,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内容是为什么会多缴税款,多交了多少税款,并要求退税的请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办理多交退税的手续,只要证明你公司多交了税款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2010年报的什么数字么这个要问你们申报的人来。问问她营业税申报和所得税申报的时候是不是都包含了这退票的17万如果是的话,那么2011年2月你在申报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时候,收入都要扣除这17万,直接差额做账申报
2,出口退税特别关注企业可否撤销
》(国税函[2010]65号)规定,对于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中的异常复函进行了梳理,并将部分异常复函涉及的供货企业生成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目前,列入特别关注名单的企业暂没有规定退出机制。 税务总局汇总建立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库下发各地,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出口退税时要注意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及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失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是否属于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属于发生过偷骗税的企业和欠增值税的企业,是否属于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及短期内注销的企业,是否为其他部门关注的企业等情况,对此类企业发函调查或实地核查,加大出口退税审核力度。 你单位应认真遵守有关出口退税管理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未发生涉税问题,有可能逐步淡化以至消除该影响。
3,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有哪些情形的暂不办理退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规定:“(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出口业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1.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2.因涉嫌出口走私被海关立案查处未结案;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4.涉嫌将低退税率出口货物以高退税率出口货物报关;5.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4,2014年哪些取消出口退税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中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将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并推动个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包括继续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加大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进口,增加需要的能源和原材料等进口。 高虎城指将建立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政策常态化机制。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且重点解决限制外地商品进入中国市场、设置关卡阻碍产品进出等突出问题。以及放宽对外投资准入,修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核准手续。 在推动个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方面,他称会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加快实施自贸区策略。 积极推动「中」韩、「中」日韩、「中」澳自贸区谈判,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 2014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申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就是由以前的单证不齐即可申报改为纸质单证齐全同时还要信息齐全方可申报。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对退免税认定、进料加工、生产企业视同自产、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代理出口、出口转内销等几个方面作了相关补充规定,这也使出口退税的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影响:减少疑点提高效率 现阶段出口退税申报,要求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前,先进行预审,通过后再进行正式申报,但部分企业对预审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信息导入审核系统的时间很多都晚于企业申报,导致企业不能准确掌握其申报的正式数据正确与否,待信息齐全后税务机关进行正式审核发现存在大量的录入错误,还要通知企业上门修改,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现在所有企业都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完成出口退税的预审核,因此申报方法调整后上述问题都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并且疑点减少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审核效率。 解惑:不会导致企业收到退税滞后 很多纳税人认为调整申报方法后,企业的申报要等到信息齐全后方可申报,这样造成申报受理要比以前推迟一段时间,从而导致企业收到退税滞后,影响资金运转。市国税局方面表示,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退税审核首先需要企业申报与退税相关的纸质单据,主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然后退税审核部门通过信息接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和海关传送的出口报关单信息,再将两类信息与企业申报的纸质单据进行对审,审核无问题后方可退税,因此可以看出,现阶段即使企业正式申报成功,但只要信息不齐退税部门仍然无法审核退税。 所以申报方式调整为信息齐全并且无误后再正式申报,虽然申报时间推迟,但实质不会影响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时间。
5,出口退税从什么时候取消了先征后退
出口退税没有取消先征后退。只是区别出口企业的不同类型使用不同的方式:1.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企业集团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出口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流通型企业,这些以采购货物出口为特点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即对销项免税,进项税额退税。这个实际上还是先征后退。2. 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2002年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范围又进一步扩大,财税[2002]7号规定,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或自营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是: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或自营出口自产货物. 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退”税收管理办法。2002年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范围又进一步扩大、退”税办法的“免”税,免征增值税;“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财税[2002]7号规定;“退”税,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是:实行“免.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除另有规定者外,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 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货物、燃料、企业集团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出口企业,进项税额退税。3出口退税没有取消先征后退,一律实行“免、抵:1、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只是区别出口企业的不同类型使用不同的方式。这个实际上还是先征后退、抵,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流通型企业。2,这些以采购货物出口为特点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即对销项免税,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准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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