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收入从两处获得所得的个税申报步骤

如果都有单位代扣,可以不用处理;如果没有代扣,需要合并申报,取其中一地地税局申报。、
每项收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已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年终申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从两处获得所得的个税申报步骤

2,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一人多处就职如何申报个税

1. 选择一处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需向代扣代缴义务人提供其他处收入的情况)。2. 次年3-6月自行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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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会计不明白1、新个人所得税法,什么时间开始实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一人多处就职如何申报个税

3,个人多处取得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二)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法
不行。你是知道这个人工资低于2000了,所以不用实际纳税,但是税务局不知道,从税务局的角度来看,不知道没申报的人是不需要纳税的还是你们偷漏税的,所以你必须申报,没有实际税金的就是零申报。

个人多处取得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税

4,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该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分开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七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简单点说就是两笔钱加在一起任选一处报税,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地点

5,在两家关联企业任职的个税如何缴纳

【问题】  我同时在两家公司担任总经理,这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我分别从这两家公司取得工资,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也是由这两家公司分摊的。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兼职?如果属于的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哪家公司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您分别与两家关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符合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项目,属于纳税人从两处单位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两个扣缴义务人分别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您应当合并当月从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自行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6,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应如何申报纳税

回复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纳税申报。您应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补缴差额)。《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可以通过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外网()直接下载,也可到各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载明其所有任职单位名称、各任职单位收入情况等信息的纸质材料。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
一个人在两处获得工资薪酬所得的,可以在其中一家企业合并申报,按减除2000元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7,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问: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如a员工在总公司任职,总公司发工资,后总公司派a员工到分公司工作,跟分公司不再签订合同,此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各自发工资给a员工,那么a员工是否属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如果总公司派a员工到不相关的b公司工作,a员工从b公司取得的所得,是否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一种情况属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第二种情况要区别情况处理,如果该员工以个人名义到b公司工作,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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