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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有那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进行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有那些

2,什么情况民事诉讼证据无效

当以下情况发生民事诉讼中证据无效 (一)审判员审定证据不是原件、原物,或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不相符; (二)审判员审定证据与本案事实不相关; (三)审判员审定证据的形式、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 (四)审判员审定证据的内不真实; (五)审判员审定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什么情况民事诉讼证据无效

3,民事判决书失效时间

一审判决书,在签收后有15日的上诉期,在上诉期经过未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时交纳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等情况下,一审判决书生效,因此需要找一审法官索要生效证明,上面会写明具体的生效日期。二审判决书,作出即生效。相应的,反之就无效
下面的回答是建立在一次审理时已作出实质性生效判决,如一次审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原告在以后无数年内仍有权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还有是不是同一事实。现仅就已有实际性生效判决作出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拒此,如在原生效判决作出后,对方有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现在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现在法院所作出的应是执行裁定,而非是民事判决。2、该案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除通过再审改判以外,该判决一直有效。况且,你申请再审的期限已超过期限(期限为判决生效后2年),无法启动再审程序。故,建议你履行判决,争取在执行中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以减少责任。如你确实无法履行判决,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待条件允许时再履行。不建议你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拒绝履行,否则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就得不偿失了。

民事判决书失效时间

4,法院裁定书能否无效

一、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二、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你经合法竞买程序竞得该房,裁定书合法有效,你可以依据该裁定要求房产交易部门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办理,可以投诉或者诉其行政不作为,并要求法院交割房子。
1、送达给当事人的裁定书上怎么能有签字呢?现在法院的裁定书都是印刷的,只有法院的院印,是不会有签字的。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情况。2、你看的是正卷还是副卷?严格来讲,副卷不应该让当事人看。而且,副卷中的内容,只要不是正式文书,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如果你是在正卷中看到的,这不能算伪造证据,但程序上肯定是有问题,因为不论最后结果如何,做出的裁判文书都应该向当事人送达。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在哪些情况下有效哪些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合同的行为概述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有效的必备要件之一。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具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暇疵的,但是从尊重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可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承认而生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种类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力的民事主体,其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1、法定代理人追认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所谓追认,是指被代理人作出的使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被认可为自己的意思表示,确认该行为自始对自己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补全措施。这种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2、相对人行使催告权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里的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与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在此期间内合同处于效力未定的状态,既可能因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而有效,也可能因不予追认而无效。  3、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为了平衡双方权益,赋予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撤销权的设立,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决定即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行为效力待定①经同意或追认,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②拒绝追认,行为无效相对人(不论是否善意)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提示】(1)相对人未催告,行为仍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动追认或者拒绝追认;(2)相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拟追认的,应当及时(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追认,如未及时追认,视为拒绝追认。③被撤销,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提示1】相对人(不论是否善意)均享有催告权权,而而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提示2】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均应在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时行使:如如果行为已被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撤销权消灭;如果行为已被善意相对人撤销,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消灭。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即合同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此类行为成后,法定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则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反之,被代理人事后不追认的,该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行为成后,被代理人表态前,行为的效力待定。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与相对人所为的处分他人的物品或权利的行为。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取得处分权,该行为有效;如权利人不予追认,无处分权的人又未取得处分权,则该行为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成立后,权利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四)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债务人转让其债务,如受让人无力履行债务,则债权人的利益难以实现。因此我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转让债务,应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而转让其债务的,转让行为在债权人表态前,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尚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无效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和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有效。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比如抛弃财产、放弃继承权。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比如合同行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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