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市荣是什么意思

你好! “房市荣”这个词是一些人对房地产价格高的一种调侃(有恶搞的意味),拆文解字的意思就是“房地产市场繁荣”,表达了这房地产业的这种状态。

房市荣是什么意思

2,请问房地产经济是什么意思请高人给小弟讲解一下感激不尽 搜

就是房地产行业对国家经济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繁荣就可带动上游众多原料供应的活跃,从而促进就业发展,吸收剩余劳动力,保证社会稳定,增加国家税收,
很高兴为你解答!首先,我先问你 知道钢筋水泥 式的经济吗?也就是说构成中国GDP的要素是什么。我给你个数据,是50%!也就是说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50%是钢筋水泥!好,现在我来回答你的问题!现在国内所说的“房地产经济”就是说,拉动我国GDP增长的动力之一就是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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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泡沫现在到了一个什么程度

房地产现在已出现全国性泡沫,不同的是程度上的大小差异而已。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分割的市场,区域性较强,所以很难一刀切地判断房价是否出现泡沫、发展趋势如何。  随着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等政策先后出台,消费房与投资房在信贷、税收方面将有很大区别,投资炒作房产相应将越来越少。现在不少房地产企业还沉浸在过去的欢乐中,就是没有人想过房地产的繁荣是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的。今年下半年,银行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只动了一点点真格的,就让不少地方的房地产市场发生巨大的变化。那么2008年,整个货币政策的从紧要真落实下来,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与投机岂敢不闻风而动?而这种变化自然会引起房地产及关联产业的调整,整个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就会得以缓解,稳定物价的目标也就会实现。

房产泡沫现在到了一个什么程度

4,中国的房地产是什么时候开始兴盛的

房地产兴盛其实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最主要表现。兴盛的主要原因:一、中国城市化速度太快了,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必然会有居住和消费的需求,是房地产发展的根本,即所谓的刚性需求的推动,使的房地产发展也别快;二、房地产的兴盛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为中国经济本来就有点畸形,第一产业效率低下,工业疲软,服务业发展比较快但不能创造实际价值。人口的增加导致就业需求,产业发展初步的情况下快速城市化就是有问题的,而房地产的带动能力是任何行业所不具备的,所以房地产必须火;三、中国的gdp导向下房地产不火都很难,因为房地产是投资大,见效快,也最能拉动地方经济的产业。带来的不利一、房地产兴盛代表了社会资金大部分进入了房地产领域,比如导致实体经济的资金瓶颈逐步扩大;二、房地产泡沫逐步显现,如果调控不当的话产生经济危机很有可能,因为中国现在产业基础太弱了;

5,按揭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按揭的意义是什么

1. 按揭的定义“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2. 按揭作用就是减轻买房者的负担,可以先拿部分钱入住,其他余款由银行先垫付。3. 意义:首付20%或者30%或者更高。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来定。还要看买的是一手房还是2手房。一般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都可以做8成贷款,但是贷款人需要符合贷款条件。这个条件就要看当地银行的规定。一般第一次贷款即首次买房都可以做7成贷款。第2次购房,第3次,第4次。就是根据以前贷款的记录和征信银行综合评定。一般第二次都可以贷7成。
按揭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做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换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于十多年前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香港回归祖国前,香港对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下转移占有为条件。 由于房屋价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筹足购房的款项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要等到购房款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而且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还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担的费用。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得以提前获得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提前买房,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忆资金的周转,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对银行来说,如果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开发公司用贷款来建造的房屋并不能很快地全部销售出去,这势必影响开发公司的还贷能力。如果直接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将所得的贷款全部用于购房,由于给予购房者的贷款额要低于房价,购房者自己还要投入一笔资金用以购买房屋,又由于购房者在获取贷款时以购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还贷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最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你好 你要了解的情况如下:按揭“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定位 关于按揭,人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对按揭的法律属性的讨论上,而对按揭的不同定性会直接影响到立法的不同选择。在中国现行立法中没有与“按揭”相对应的恰当的物权形式,这使得学者们对按揭的法律属性争论很大。有学者认为按揭属于不动产抵押,也有学者主张按揭属于权利质押,还有学者认为按揭实际上是一种让与担保。笔者以为“按揭”是一种全新的物权形式,它不可被简单地纳入传统的物权领域,因此按揭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还应作进一步的分析。针对以上三种观点,通过对按揭与抵押、质押、让与担保的比较分析,试图给按揭作出新的定位: 1、按揭与抵押存在着差异:(1)在生效条件上:按揭的生效条件是,如果按揭物是现房的,那必须将房屋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若按揭物是期房的,则必须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执管。但是不管现房还是期房,都必须向法定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抵押的抵押物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经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才可生效外其他抵押物是否要登记后才生效,则由抵押人和抵押权商定。(2)在权利依据上:按揭的权利既属于担保物权,又属于一般债权,因为按揭物如是现房,按揭人只要将按揭物的产权证交付给按揭人即可,它是一种权利的质押,与债权并无直接关系;若按揭物是一种期房的,它实际上还并不存在,因此根本不会发生转移期房的占有权问题,只是要求把《商品预售合同》交付给按揭权人即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反映的仅是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说明按揭人在商品预售的合同关系中是处于债权人的地位,这种权利只具有一种债权的性质,尚未具有直接体现财产权的性质。而抵押权属于物权,因为它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3)在标的物上:按揭和抵押权的标的虽然都可以是房屋,但抵押权的标的原则上应为有体物。虽然传统民法上也可以对权利设定抵押权,如中国《担保法》规定的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但抵押物必须直接指向现存的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财产或者一种能即时物化的权利,这就排除了以期待权作为设定抵押的可能。而在按揭中,按揭的标的物不仅包括现房,还有在建的工程和楼花,后两者用来设定担保的是尚未建成的建筑物,用作设定担保的是一种期待权。 2、按揭与质押也有如下区别:(1)权利标的的范围不同。质押在中国法律中只有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不包括不动产质押,而按揭则可以不动产为标的而设立。而且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期间届至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即质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方可能收取入质债权,而在债务履行期内质权人并不享有入质债权。但在楼花按揭中,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即已享有购房人转让的期待权,而不像债权质押那样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方可以取得入质债权。因此将楼花按揭定性为债权质不妥。(2)两者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质押的出质人如果不按规定清偿,那么可由质权人与出质上协议将其折价清偿,如协议不成的,质权人即可直接依法拍卖质物。而按揭中的按揭人若不履行义务,即到期未还清本息时,通常的做法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以房屋原价的70%左右的回购价格将按揭标的回购,并将以回购款清偿按揭人未偿付的本息,若有第三人愿以高出原房价70%受让,则应由第三人购买。 3、按揭与不动产让与担保容易混淆,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差异。所谓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正常履行后,标的物所有权再返还给债务人的担保形式。在中国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按揭作为一种新的物权形式要优越于让与担保。由于事先没有转移所有权,银行并不享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它不能随便处分担保的标的物。例如他不能将该标的物作为其他债务的担保,也不能将之转让给别人,即使发生贷款人迟延付款的情况,银行也不能立即处分该标的物,从而可以避免很多的纠纷。另一方面,由于开发商只有在贷款人全部偿还贷款后才能为之办理产权证,或者在办理产权证之后将该证书质押在银行处,待到购房人全部偿还贷款之后才将证书交付给购房人,这样就在银行、购房人以及开发商之间形成了一个非常均衡的相互制约与互动关系。按揭目前通常就是指住房按揭贷款,购车按揭贷款等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按揭的定义“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按揭作用就是减轻买房者的负担,可以先拿部分钱入住,其他余款由银行先垫付。意义:首付20%或者30%或者更高。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银行对贷款人的要求来定。还要看买的是一手房还是2手房。一般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都可以做8成贷款,但是贷款人需要符合贷款条件。这个条件就要看当地银行的规定。一般第一次贷款即首次买房都可以做7成贷款。第2次购房,第3次,第4次。就是根据以前贷款的记录和征信银行综合评定。一般第二次都可以贷7成。
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契约等作抵押“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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