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述年金的特点

如今在企业的福利保障中,企业年金越来越受企业和员工的关注。由于企业年金兼有保障和激励作用,一方面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又能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同时还有利于企业更科学合理地安排薪酬福利计划。因此,企业年金对企业而言是一举数得的好制度。

简述年金的特点

2,年金保险有哪几种特点

金保险有哪些特点?1. 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必要支付条.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2. 年金保险可在年老时领取固定数额保险金.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3. 年金保险是安全可靠的 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4. 年金保险是一种人寿.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给付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有哪几种特点

3,年金的特点

年金,国外叫annuity,是定期或不定期的时间内一系列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参与年金计划是一种很好的投资安排,而提供年金合同的金融机构一般为保险公司和国库券等,比如你购买养老保险,其实就是参与年金合同。年金终值包括各年存入的本金相加以及各年存入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但是,由于这些本金存入的时间不同,所以所产生的利息也不相同。企业年金的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 企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补充性、商业化或市场化运作的特征不影响也不能改变其本质属性。 (2) 企业年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养老保障“多支柱”战略的重大制度安排,企业年金与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3) 企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是企业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企业保障制度,企业或职工承担因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产生的所有风险;国家或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不直接干预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和基金运营,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则、依规监管。
你说呢...

年金的特点

4,求救财务管理年金的特点急

后付年金:每期期末等额支付先付年金:每期期初等额支付延期年金:隔一定时期后才发生现金流,终值与递延期无关,现值与递延期有关永续年金:无到期日的年金,没有终值,只有现值
年金是将一项资产的现值, 按动态等额分摊到未来各期的现金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1、后付年金,每期期末等额流入/流出2、先付年金,每期期初等额流入/流出3、递延年金,隔一定时期后才发生现金流,终值与递延期无关,现值与递延期有关。求现值有两种方法:一是折现到递延期始点再折现至零时点;二是全部期内现金流现值减去递延期现值。4、永续年金,无到期日的年金,没有终值,只有现值。
你好!后付年金,每期期末等额支付先付年金,每期期初等额支付延期年金,隔一定时期后才发生现金流,终值与递延期无关,现值与递延期有关,求现值有两种方法:1,折现再折现2,总的减去递延期的。永续年金,无到期日的年金,没有终值,只有现值。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后付年金,每期期末等额支付先付年金,每期期初等额支付延期年金,隔一定时期后才发生现金流,终值与递延期无关,现值与递延期有关,求现值有两种方法:1,折现再折现2,总的减去递延期的。永续年金,无到期日的年金,没有终值,只有现值。

5,年金保险的主要特点

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1.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2. 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3. 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0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4. 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一是普遍性。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并且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文章TAG:年金  特点  是什么  什么  年金的特点是什么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