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不管如何,上述股份的转让,都需要股份转让股东的主动行为才能完成,二、股份能否降低或者收回有限公司股份的降低或者收回本质上都是股份的转让,股份的转让需要依法进行。
1、一股东作为经营方侵占公司财产,其他公司股东应该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感谢提出了很好的问题,在实践中非常多发,我给很多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时,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大家看新闻报道,也见过上市公司这样治理相对规范的企业,也因为控制权的争夺,出现了抢公章的闹剧,因此,出现这样的局面,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妥善解决非常难,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也不是简单几句法律条文能解决。建议,提问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参与,设计具体的解决方案,同时,希望能有请律师作法律顾问的意识,让律师全面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这样能最大限度防范这些风险,
但针对提出的问题,我也有一些想法和提问的朋友交流。作为公司的股东,创办公司一定是为了合作共赢,为了商业利益,谁也不是为了互相争斗,为什么出现分岐,一定有原因。我的观点是,解决困局,一定要围绕双方出现分岐的原因来思考,任何合作,必然有分岐,彻底解决分岐是不可能的,只有求同存异也是正途。因此,谈判两个字为什么会存在,说明双方存在互相理解和接受的可能,只有在谈判没有任何机会的情况下,我们才选择开战,只要开战,互有死伤是必然的结果,
2、公司两股东各占有50%股权,执行股东涉嫌非法侵占,如何降低甚至收回股权(股份)?
一、执行股东涉嫌非法侵占,就追究其侵占的法律责任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股东利用其职务之便,侵吞了公司的资产,就举报到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就由股东承担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不能起诉的,股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执行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责任的承担,主要的依据是《刑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视执行董事的具体行为决定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二、股份能否降低或者收回有限公司股份的降低或者收回本质上都是股份的转让,股份的转让需要依法进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执行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不管如何,上述股份的转让,都需要股份转让股东的主动行为才能完成,而一方股东并没有权利强制另一方转让其股份。除非公司章程有约定,公司章程有约定,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执行,对方不执行,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公司两股东各占有50%股权,其法人股东为了便于自己报销发票,撇开非法人股东自行审核,怎么办?
这种事情确实很难办,并不是财务的问题,财务确左右为难,法人股东为了便于报销发票,想撇开另一位股东签字,我们可以分析下这件事情可能存在的原因:1.法人股东经常报销一些私人开销的东西,受到了非法人股东的质问,而法人股东自己又觉得,我为公司付出那么多,你就等着收钱,我多报销点算什么?2.法人股东报销的一些正常开销的问题,受到了非法人股东的猜忌,法人股东感觉自己很委屈,觉得自己做事还受到别人的猜忌,不信任,
两个股东之间出现了隔阂,那么他们坐下来谈的可能性不大,我的建议是:1.县官不如现管,法人是企业的管理者,股东是企业的投资者,听从法人的话,你的日子更好过,同时也合情合理。2.捅破这层窗户纸,制造一个只有你跟两个法人在场的时候,提出这件事情,3.单独找非法人股东,告诉他你的难处,让他理解,并告诉他我会认真审核法人的报销单,如果出现大额和不靠谱的报销时,会告知非法人股东,而我现在只能听从法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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