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往好里仅仅“解决”了养老的两个问题。随后,老人按月拿到养老钱,这个钱,是在房子已经折损完之后,再经过以房养老企业的“精算”,每个月给老人,是从折损后的房子价值中逐月扣减而不是企业自掏腰包,现在也有报道,以房养老推行的并不顺利。
1、什么算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划算吗?
什么算以房养老?在网上等新闻里有看到一些专家的解释:就是说我们把自己的房子,倒按揭给养老机构或者保险公司,以后你就每月吃喝不愁,不但房子你能继续住,而且每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那里,领到一笔保险金。一、比如,刚退休的人,每年还得缴纳一个延期年金,到了规定的岁数每个月就能领取养老金了。那么这个延期年金和投保人的年龄有关,也和投保人的房产价值有关,
二、比如,投保人今年60岁,房产价值评估为100万,那么延期年金需要交纳至86周岁,在24年中,每年缴保费2544元,与此同时,每个月可以获得2514元的养老金。到86周岁之后,就无需再缴延期年金,每月照样领取2514元的标准的养老金直至身故,以房养老到底划不划算呢?假如活到86岁,在这个26年间,也只能拿回大约70万左右的养老金。
虽说现在人都长寿了,但怎么看86岁这个数,谁都没什么底气说一定轻松活到这岁数吧,如果要拿回房子价值100万,那最少要活到96岁以上。看到这个数,我自己都倒吸一口凉气,现在也有报道,以房养老推行的并不顺利。在我们中国很多老年人,都是想把房产留给子女作为一份资产的,尤其是在这个房价猛涨的阶段,今年值100万的房子,明年很有可能就值130万,谁会轻易把钱就这么送给保险公司。
这个养老办法明显的不划算,中国人最会算账了,所以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尝试,除非是那些孤寡老人,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以后这套房产子没有人需要等,可以考虑以房养老。我国现已步入老龄化现象,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大家的关注,希望能为我们能推行一些更适合中国人,养老的一些政策,我个人觉得,如果100万的房子,自己卖了,每个月的利息付房租,其实剩下的钱,比保险公司给的多,最关键的是100万还在自己的手里。
2、以房养老为什么现在没有人提了?
您好!“以房养老”,从实施角度上,根本就不符合国情,根本就不具备现实性,不谈那些欺诈之类的行为,仅谈合规合法的操作,看看其背后存在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是否真正对老人养老有贡献、有好处。“以房养老”,往好里说,仅仅“解决”了养老的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平时的钱的问题,老人按月有钱可拿。一个问题是居住问题,老人的房子,还是由老人自己居住。
但是,钱是从哪儿来的?没有哪个企业“傻”到白给钱、做慈善,然后房子还让你住着,钱,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钱,其实是老人自己出的——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只不过不是一次性拿钱,而是分期拿钱。那么,后果是什么?我们用两个例子来对比一下:如果房子出租出去,房子的价值=老人保住房子 额外的租金收益,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带来收益的。如果“以房养老”,房子的价值=房子本身的价值-房子折损-老人拿到的钱,房子折损,指的是抵押过程中对房子的估值递减。例如,房子市价100万,那么在估值的时候,必定会估一个低于市价的值,例如估值80万,在这个环节,老人还没拿到钱,就已经折损了20万,随后,老人按月拿到养老钱,这个钱,是在房子已经折损完之后,再经过以房养老企业的“精算”,每个月给老人,是从折损后的房子价值中逐月扣减而不是企业自掏腰包。
这种情况下,房子对于老年人来讲,价值是加速递减的,所以,最终的结果,对于老人来讲只有一个:房子没了——除非把当时拿的钱再还回去、把房子“赎”回来。问题是,老人哪来的钱赎回?对于房企来讲,结果也只有一个——用相对较低的成本,得到了老人的房子(或等值货币),谁吃大亏、谁占大便宜,结论很清晰,再回到现实,当年某某提出来“以房养老”,全国铺试点,偌大的老年人群体,实际的案例仅仅百余人参与,这种概率如果还能定义它是“成功”的,恐怕是真把老百姓当成“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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