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业可以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经营涉税事项办理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4 01:04:30
本文目录一览
1,跨区经营涉税事项办理
法律分析:1.纳税人跨省或在自治区内跨盟市 旗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2.在经营地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需要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3.跨区域经营活动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它涉税事项,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3,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以下情况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扩展资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一、业务概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要求,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调整为一合同一报告。本市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四、操作步骤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第一步:填写表单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1、输入经办人姓名、电话、手机号。2、下拉列表出经营方式,可多选。3、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4、输入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5、输入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操作:按实际情况输入合同信息;跨区域经营情况需填写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有效期限起、合同有效期限止、合同金额;合同信息必须填写。6、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选填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8、输入联系人手机,跨区域经营地街道乡镇(选填)。9、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此业务无需上传资料,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进行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知晓CA证书的法律效力。如无问题,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待税务机关办理后,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点击结果通知书,效果如下图: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文章TAG:
什么行业可以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什么 行业 可以
相关文章推荐
- 建设银行白金信用卡申请条件
- 潜艇股票,潜艇概念股票一览表
- 年轻人投资
- 股票三板斧什么意思,股票抛售是什么意思
- 银行行短期贷款,公司从银行取得短期贷款150万元
- xx农业股票,农业板块股票一览表
- 上市银行三季报,2023银行一季报
- 风帆股份股票股吧,常熟风帆股份股票价格
- 中外运长航集团现任领导班子
- 银行外汇平盘
- 中国与印度经济分析,2023中国经济分析
- 股票回复涨停,股票涨停后什么时候卖出合适
- 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报告,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 广发银行出账单
- 中国银行易商理财,中银理财是中国银行自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