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有什么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2 16:15:09
本文目录一览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区别是什么
【答】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希望大家谨记这一条,在日常的实务工作中便会很容易区别开这两种费用了。
3,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做出了哪些规定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过去,内资企业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分别实行比例扣除的政策,外资企业则允许据实扣除。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合并计算,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主要考虑:一是许多行业反映,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性质相似,应统一处理;二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企业正常经营必须的营销费用,应允许在税前扣除;三是广告费具有一次投入大、受益期长的特点;四是目前我国的广告市场不规范,有的甚至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实行每年比例限制扣除,有利于收入与支出配比,符合广告费支出一次投入大、受益期长的特点,也有利于规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原税法广告费支出在每一纳税年度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业务宣传费每一纳税年度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的,可据实扣除。显然,业务宣传费可在税前扣除的比例较广告费可在税前列支的比例要低,容易引起纳税调整。 2、原税法对内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和范围,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比例限制扣除,而对外资企业则没有限制。新税法在统一内外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基础上,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样显然是扩大了法定扣除范围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4,广告费应计入哪个科目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营业费用——广告费。 营业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1. 如果是在销售环节发生的广告费的话,那么应该计入"营业费用--广告费”(新会计准则中就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2./1 ;如果是企业行政部门在为了生产经营而产生 、应计入 借:销售费用-广告费/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2/2根据广告期间,应按广告受益摊销时间, 按月摊销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广告费中 广告费可列“管理费用——广告费”科目。 3.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管理费用——广告费,国家税法规定,有一定的比例限制的: (1)2%限额扣除 除列举特殊行业以外的一般行业 ; (2)8%限额扣除(2001年起) 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场等特殊行业的企业 借:营业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 营业费用:销售货物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展览费、广告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和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如销售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 小位费...新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现在放在预付账款里面1、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每月摊销时:借:销售费用-广告费贷:预付账款根据广告期间,入摊销科目按月摊销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广告费中广告费可列“管理费用——广告费”科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管理费用——广告费,国家税法规定,有一定的比例限制的:(1)2%限额扣除 除列举特殊行业以外的一般行业(2)8%限额扣除(2001年起)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场等特殊行业的企业借:营业费用--广告费贷:银行存款营业费用:销售货物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商品展览费、广告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和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如销售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小位费用少就放在管理费用里面,如果单位大费用就计入销售费用如广告费用价值大的可以放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留以后摊销;价值小的就直接放在当月的"营业费用---广告费"属于管理费用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 回答这个问题: 记入销售费用。 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上岗证、会计证)448元辅导包通过,这儿要求严格,言必行,行必果。辅导包通过的具体方法: 辅导包通过保障措施1,全程答疑辅导。语音、一对一、家教式、随问随答。 辅导包通过保障措施2,全程监督学习。根据考试时间与每天学习时间,倒逼学习计划。一旦确定,严格执行。计划落实每一章几月几日开始,几月几日结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微调。要求同学每天汇报学习情况及章节练习准确率。汇报方法:计划到哪,实际到哪,与计划相比,快了还是慢了。章节准确率需要截图汇报。不汇报,要严厉批评,不留情面。 辅导包通过保障措施3,掰开了,揉碎了,通俗易懂上课。因太通俗易懂,同学们称老师为会计翻译官(会计专业术语翻译成大家都能听懂的语言)。视频可以发给你看看,自己评价。 辅导包通过保障措施4,一步一脚印,稳扎稳打。建议先看视频,再看一遍书,后做章节练习。要求每一章章节练习准确率达不到80%,不允许进行下一章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辅导包通过保障措施5,三轮复习,提供模拟软件。第一轮,全面准确理解基础知识,提供比较基础且特别能考察理解准确程度的练习题,如果稳定80%,考过问题不大;第二轮,疯狂做题,提供与考试模式一样的考试系统,适应并熟悉考试环境;第三轮,预留一周,准备考试。
5,费用扣除标准
情况不同不同对待的噢 总收入不超过1500万的话,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总收入的千分之五。若超过1500万的话,就是千分之三。 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 内、外资企业在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区别: 一、业务招待费: 内资:不分行业,按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千分之五,1500万元以上千分之三; 外资:按行业分: 1、按销货净额的行业(工业、商业、种植业、养殖业),同内资企业。 2、按业务收入的行业(运输、饮食、建筑、咨询等其他服务业),全年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不得超过千分之十;收入500万元以上,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二、广告费: 外资:据实列支; 内资:按行业 1、一般行业2%;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不得税前扣除; 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制摇、食品、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按收入8%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 3、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经审核可据实扣除。超过五年按8%。 4、从2005年起,制药行业按25%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 年销售净收入在1500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年营业净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十;在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 速算公式: 销售净收入×0.3%+30,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营业净收入×0.5%+25,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销售净收入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净收入适用于饮食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 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去学习,有些费用有具体标准,有些没有具体标准。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主管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机物料消耗没有税前扣除有限制,工资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已前按各地规定的税务工资税前扣除,新税法已经取消了按税务工资税前扣除的规定。
文章TAG: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广告 广告费 业务
相关文章推荐
- 建设银行白金信用卡申请条件
- 潜艇股票,潜艇概念股票一览表
- 年轻人投资
- 股票三板斧什么意思,股票抛售是什么意思
- 银行行短期贷款,公司从银行取得短期贷款150万元
- xx农业股票,农业板块股票一览表
- 上市银行三季报,2023银行一季报
- 风帆股份股票股吧,常熟风帆股份股票价格
- 中外运长航集团现任领导班子
- 银行外汇平盘
- 中国与印度经济分析,2023中国经济分析
- 股票回复涨停,股票涨停后什么时候卖出合适
- 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报告,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 广发银行出账单
- 中国银行易商理财,中银理财是中国银行自己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