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模板租赁是否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

建筑模板属于生产资料,不是不动产。
也许是的。

建筑模板租赁是否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

2,不动产租赁属于什么服务

不动产出租是否属于现代服务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 现代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根据上述法规规定,不动产出租属于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别是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说起不动产租赁服务和仓储服务,因其业务的相似性较高,在实操过程中二者极易混淆,进而产生涉税风险。今天我们就将这两项业务进行对比分析,让大家重新认识一下不动产租赁服务和仓储服务:二者主要区别:不动产租赁服务不提供后续服务,仓储服务是重在贮放、保管货物的服务业务。比如,甲公司有两栋自有厂房,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将其中一栋出租给B公司用于存货,收取B公司的租赁费,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另外一栋厂房替他人存放保管货物等,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则属于仓储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最终是收取利息为目的的,所有需要按“贷款服务”税目6%征收增值税。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其中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6%的税率,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0%的税率。所以归属于哪里要根据您的商品类型来确定,若是不动产那就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若是动产就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两者税率不同。单纯的经营服务是一种劳务,与租赁无关。

不动产租赁属于什么服务

3,租赁公司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么

11%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不动产租赁征收营业税,因此不在增值税征收范围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租赁公司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么

4,房产租售服务是干嘛的

是房地产中介人员.主要从事二手房的租赁和买卖交易.不是新楼开发商的销售人员,两职位是不一样的.
实际说简单点就是搞二手房的。其中包括二手房的租赁和买卖交易。
安居客是房产网和房产租售网最正规中的一个。

5,营改增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只指租金收入吗服务管理费如何处理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应以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也就是说,其向承租方收取的任何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委托代收以外)都应征收增值税。不知你所说的服务管理费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向承租方收取的,应当与租金一起合并征收增值税。
全部改为增值税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1简单的说什么叫不动产2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属于

1、不动产是相对于动产而言的,顾名思义,不动产就是不能人为移动的资产,如土地、房屋、桥梁、塔架、地下排水设施等等。2、属于损益类账户借:银行存款 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依据总局[2016]16号公告,转租也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一种取得形式,资产管理公司(二房东)转租收取的租金参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交增值税

7,不动产租赁税率

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特殊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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