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地税网上下载表格,填报,生成注册文件后,网上申报或导出U盘去地税申报都行

如何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关于个人所得税合并缴纳的问题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的项目之一。现行政策法规规定,如果两家公司由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则在取得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前,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两家公司不是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你则有权选择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你好!个税免征额3500只能在一次个税申报上用一次。意思就是在拿2500的公司报了个税用了免征额,在另一家就不能再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关于个人所得税合并缴纳的问题

3,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是按收到钱后申报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是按收到钱后申报吗

4,工资合并纳税问题

工资的税金,不应该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应以你们认定其工资发生,即计提工资的时间为准,否则如果积累一段时间的工资然后发放,会让员工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当月职工工资要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你们应该每个月算出其固定工资和其他工资,合并申报纳税,至于实际发放的时间等因素,不应该影响收入认定的时间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个税不是以发放,而是工资计提时计算,如果都是在当月计提,只是工地的工资到下个月发放,那应该合并起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税,这是公司的义务,不是可选择的
呵呵 扣缴个人工薪所得税是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的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代扣代缴个税所以不管是啥工资、不管是哪个月的,也不管你是否计提,只要按照这个月实际发放给工人的工资计算个税即可
固定工资是每个月发的,计件工资是不确定的,你只要把个人当月收入加在一起扣缴所得税就行了
请看我给人家的回答。是用于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http://wenwen.sogou.com/z/q721020216.htm?oldq=1

5,企业合并个人所得税

自有房产免费提供给职工做为宿舍,一般免征房产税,也不需要要按市场租房价计入工资薪金一起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免费的,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房产税=房屋原值×70%×1.2%.具体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10日申报缴纳当季度房产税。国发[1986]90号文件规定: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财税地[1986]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可见,无论你的房屋使用多少年都应当按原值扣除10%—30%的比例后的余值来交纳,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
企业合并所得税处理有2种情况:1)合并非股权转让,只是股本简单相加,不征个税。且其原企业税后利润没有分配,亦不征股息红利个税。2)合并后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旧股换新股,溢价取得有价证劵,应征个税。吸收合并后股权肯定发生了变化,应属于第2条,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合并的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按原账面数额移植到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的,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税重组过程中,合并方账务处理时对“未分配利润”做了转增股本处理的,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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