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们泰安市个人所得税中计税认定什么意思比如员工工资3000元

计税认定就是计税依据,是指员工应该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具体是指应税收入减去可以扣除的项目。比如工资5000元,可以扣的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和公积金1000元,那计税依据就是4000元。

亲们泰安市个人所得税中计税认定什么意思比如员工工资3000元

2,税务要实名认证是什么意思

税务要实名认证就是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员工到税务局进行本人图像采集。包括法定代表人,领购发票人,办税人。
现在税务法人是需要做实名认证,这个是为了规范市场,规划企业自身财税,很正常,没有做实名认证的企业是没办法在税务局去申领发票的。

税务要实名认证是什么意思

3,注册税务师被取消和认定是什么意思

哦,第二句明白多年了,呵呵。
简单点说,注册税务师以前是税务总局发证,以后可能会转到注册税务师协会发证
没有什么意思,换汤不换药。 (1)取消认定不是取消资格考试。 (2)证件不会作废,还可以使用。

注册税务师被取消和认定是什么意思

4,增值税专用发票去税务局认证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去查看发票是不是真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并不是为了辨认发票的真假,而是为了抵扣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认证通过才可以抵扣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为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超过180天就不再允许抵扣。
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确实是需要到公司所属的国税局申请代开。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自己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

5,税务认定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是什么意思

税务认定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指的是:  税务局在查验本企业的生产车间、考察工作人员能力后,不能在计划期内,企业参与生产的全部固定资产,在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达不到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或者能够处理的原材料数量。  生产能力是反映企业所拥有的加工能力的一个技术参数,它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每位企业主管之所以十分关心生产能力,是因为他随时需要知道企业的生产能力能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当需求旺盛时,他需要考虑如何增加生产能力,以满足需求的增长;当需求不足时,他需要考虑如何缩小规模,避免能力过剩,尽可能减少损失。
你说呢...

6,税务机关认定列支的标准是什么意思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须报当地税务机关 认可。坏帐损失的认定应根据以下3条标准:一是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 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二是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 收回的应收帐款;三是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应收帐款。   对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的坏帐损失,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应在坏帐准备中列支, 实际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的损失;年末时本年度 实际坏帐损失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已列为坏帐损失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人收回年度 的应纳税所得额。
年营业额在1500万以下的为千分之五年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的为千分之三

7,什么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问题】  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年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标准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根据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这一问题,已经有朋友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专门咨询过,并已得到了明确答复。你们作为工业企业,如果应税销售额达到了50万元以上,就必须按规定办理认定手续的,个体工商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审批权限一般为省局,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         问题内容:   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九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年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标准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根据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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