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3-26 16: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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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主要有五个因素。(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原因。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5)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或被保险人死亡而终止。1、合同到期2、合同出险,理赔结束后合同终止3、投保人申请退保。
2,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履约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了给付全部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即告结束。
3,保险合同的中止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效力暂时失效,一部分中止了的保险合同可以申请复效,可能使合同效力恢复。而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发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中止是指保费未缴纳进入宽限期一般为60天,如果宽限期仍未支付保费的则进入中止期,中止期为2年,中止期内保险公司对期间发生的风险不承担责任。在中止期内可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终止是指保险合同解除,一般由两种:一种是发生赔付保险合同终止。一种是人为解除合同保险合同终止。
4,什么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的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
您好!您所说的的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主要可以分为普通两全保险、双倍两全保险、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联合两全保险。具体如下: 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5,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意思
(一)自然终止
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标的本身的状态及面临的风险已经有所变化,允许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保险合同终止权。
(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五)因解除而终止
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1.约定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协商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4.裁决解除。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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