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什么有换不清的债,有朋友在一民企打工辞职时因哪家公司很不景气老板欠下一大笔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4-02 2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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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朋友在一民企打工辞职时因哪家公司很不景气老板欠下一大笔
打欠条说明是借钱关系,属债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还债!
2,关于离职工资问题 就是有个老客户的款没对清要走是老板说到时这
不合法,款没对清楚,可以和客户解释并要求结算的,这个是和你无关的,除非公司货款都是给吞了,呵呵,你可以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返还所扣工资。建议打114找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如果对你有帮助, 请采纳。谢谢老客户的款没对清,从你的工资里扣这样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你原来与客户的关系是代表公司,应属公司行为,不是你个人行为。
3,营业执照没便意时老板更换了原来的债务债权由谁负责
如果是与公司的债权债务,老板更换了不影响债权人对公司债务的追偿;如果是与老板个人的债务,那么该笔债务只能找该老板个人追偿,不能找公司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你好!老板或者法人的更换,不会影响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仍然是原来的企业承担啊。大可放心。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4,请问某老板有很多欠债债主有很多人我只是其中一人现在老板
起诉的先后顺序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是看是否有财产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留置等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保全的含义是就保全对方财产以便于执行,如果别人也起诉并参与执行分配的话,理论上并无优先权,但实践中做法不一样,我们这儿的法院以谁保全谁交的押金,谁优先受偿。
5,假如一个老板公司出现一点问题导致破产欠债老板需要偿还一切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亲人一般法律上没什么影响; 2,如果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对个人财产部分无限责任,但是和家人还是没关系。 最担心的是,怕别人玩阴的,搞家里人,很多人知道走法律没用,所以家里人还是注意点安全方面的。按实际情况,如果公司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破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人欠的钱,法人的财产还个人欠的钱,个人的财产还所以要看这个债务是谁的名义欠的按实际情况,如果你说的公司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破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在的公司一半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如果是公司欠债,应由公司以其自己财产还钱,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就申请公司破产,老板理论上不用还。但是,如果老板为公司提供了担保或者老板成立公司时出资不到位除外。以上为正常法律环境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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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 为什么 什么 清的 老板为什么有换不清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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