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什么时候查所得税,税务部门一般在什么时候会来查账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02 13: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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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部门一般在什么时候会来查账
一般税务部门更容易对亏损、税负低的企业进行查帐。
当然一般税务部门一至二年会对企业一次查帐。时间不定,大部分在2或3季度,他们通常会提前通知企业。
2,国税局查企业所得税是在什么时候
3,税务部门一般什么时候查帐
这个一般没有固定时间的,他们认为什么时候该查了,他们就来了。当你的财务报表连续3个月出现异常时,和每年初对上年度进行税务调查,一般平时不会查账。一般没有固定时间的,但如果找规律的话有三个时间容易查帐(有举报除外),1、一般纳税人年检时2、所得税汇缴时3、年底11、12月份完不成任务时工商局查帐一般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假验资和抽逃资金现象,是否超范围经营。税务查账一般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偷漏税现象。
4,一般纳税人税务局什么时候会查账主要查什么
辅导期满时,要查;税负长期低于平均税负的要查;或税务稽查局定期不定期的行业检查时要查税务局主要查财务税务方面的问题。是否有偷税漏税情况。帐目是否健全。(地址也查) 工商查地址、营业状况、是否有投诉。 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取出是什么意思? 是指抽逃资金?还是业务支出? 是否垫资? 处理方法一般从帐目入手。主要还是把帐做平。税务正常的是基本上不查的,主要查公司的进项与销项,银行的货款1、那是当然要有入库单啊!!2、你是所得税多缴了,然后去申请退回?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有点操作不当。我想每个企业都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你一定确定你所得税核算清楚?没有问题?3、多缴的所得税,你应该去申请到今年留抵,而不应该去申请退回。这样才不会查帐!1辅导期满时,要查;税负长期低于平均税负的要查;或税务稽查局定期不定期的行业检查时要查
5,什么时候会知道要交企业所得税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交,次年5月份前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季度末你报税时系统里面就有表,提示你申报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2、社保费不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人所得税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但要注意的是: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2000做好所得税报表后就知道是否该交企业所得税了,有利润就交,没利润就不必交。呵呵~
6,税务局什么时候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对一个企业来说,采用什么样的征收方式是由税务局决定的,但一般情况是:会计机构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能够正确核算应交税金,提供纳税资料等企业,即可认定为“查帐征收”,反之,只能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如果账证俱全,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那么应当按照查账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是税务所按照一定的比例,根据销售额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以如果公司的年利润是负数,那么采取“核定征收”也要缴纳所得税的。 查帐征收就是按照净利润来算的,如果利润是负数,就不缴纳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查账征收的企业依据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所得税有收入后,属于定额征收的,不管你收入是多少,每月都要按照核定的税额缴税。
7,税务机关一般从哪些方面检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检查有很多方面,一般会从两方面去进行。 一,是对企业收入的检查:1、检查出库单是否与销售收入相配比?尤其注意库管员、验收员、会计、统计等的签字,如有涂改变动或笔体异常,出库单号码连续,则会作进一步追查,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知情范围,可能由专人作弊; 2、检查边脚料的帐务处理,边脚料、包装物等的处理收入是否入帐?是否截留了其他业务收入? 3、检查货物的销售价格是否忽高忽低?尤其是低于成本的销售,一般都有问题; 4、检查所有存货,包括成品与材料,看是否帐实相符?短少的物资,一般都有销售未入帐的可能; 5、检查产品的出品率变化,检查废品的生产、验收、销毁记录,检查产品数量与生产工人计件工资的关系,是否配比合理?很多企业将产品直接从生产线上取走销售或赠送,而截留收入; 6、 重点检查往来帐,对挂往来超过半年的要与对方单位核实,尤其要注意贷方往来,同时注意费用中显示的对方单位,是否有对外往来大额借款?是否收取利息?利息是否合理?是否入帐? 7、 检查会计期末是否进行了资产清查?盘赢物资是否计入了收入?盘亏物资是否是正常管理盘亏?是否存在盘亏与盘盈互相抵消的问题?物资盘存表上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字?原始盘点表与物资盘存表是否相符等? 8、检查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节省下来的材料或边脚料是否计入了收入? 9、检查减免的流转税是否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 10、检查企业接受的捐赠,是否已作为收入纳税? 11、 检查企业研发新产品产生的产品和废品是否有记录以及产品和废品的去向,是否按质做价?收入是否纳税?二,另一方面是对扣除项目的检查:1、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的当年应该计入费用而没有计入的,不得在以后年度抵扣,因此,要重点检查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折旧费用以及其他的调整分录,凡是涉及到红字调整的,都要重点检查; 2、检查企业食堂等福利部门,其房屋折旧、人员工资、耗用水电、办公用品及低耗、福利待遇、维修费、使用车辆费用等一切开支,是否计入了成本? 3、检查企业耗用的费用物资,是否已通过了仓库核算?消耗材料和物资是否合理?如办公用品要与办公用品领用台帐相核对,低耗要与实物相核对,是否存在私人使用企业资产情况等? 4、检查物资使用者是否都是本企业员工?否则视同捐赠? 5、检查企业的工资支出是否是企业的在册员工?是否在劳动部门登记?是否已经给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医务、浴室、理发室、食堂、待岗、下岗等后勤人员的工资是否进行了剔除?有否超过计税工资? 6、检查工资附加费用是否按照计税工资总额提取?工会经费是否全额拨付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检查对外捐赠是否合法? 7、检查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是否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是否超出了限额?招待无关人员或者纯粹内部人员的吃喝费用是否扣除,不能按照税务人员要求提供真实的足够的有效凭证和资料的,也不得扣除; 8、检查财产保险和车辆保险的无赔款优待退款,是否冲减了费用,纳入了所得额?如果未发现冲减支出和保险赔款,应进一步调查保险公司的财务帐册。 9、检查税前应报批的扣除项目是否擅自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否报税务机关备案?三,有一本书名为《纳税检查》的,税务人员都会学习的,里面讲得很详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行使此项职权时,应持有税务分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示税务检查证。(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核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储蓄存款,须经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税务机关行使此项职权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检查存款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是两人以上。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税务检查权。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无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家人有权拒绝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你的费用发票的真实性,计提折旧的合理性,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等是否超额,成本的合理性等等,凡是税前列支的东东都要查的呵呵税务机关每年年初四月左右都会对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汇算的主要内容一是查收入问题,是否有偷漏税行为,是否有账外销售行为,是否有视同销售而未入账行为;二是查成本构成是否合理问题,是否虚增或虚减成本问题,第三是查扣除项目部分,其中一是工人薪酬问题,是否超过二千未记入个人所得税;二是管理费用是否超标,超标的话要剔除出来,剔除部分需补交所得税;三是财务费用问题,由财务费用查其借款来源,是否有民间借款,如其利率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其高出部分仍需补交所得税,同时还要查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等,在查账过程中要看原始凭证,所以日常的记账凭证的生成不是随便简单的录入会计科目即可的事情。呵呵,这样解释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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