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国税地税合并有何重要意义

答:国地税合并其意义可以从对内和对外来分析。一、对内1、整合人力资源,优化干部队伍。2、信息化建设将加强,提高征管水平。二、对外1、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方便纳税人。2、税收宣传更全面,政策落实更到位。

国税地税合并有何重要意义

2,国税地税合并有何好处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将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拟设置组成部门26个。其中,方案称,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李齐云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是出于统一税权、便于征管、精简机构等方面考虑而进行的改革,改革后,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会更加方便,办事效率也会提高,同时也节省了收税成本。此外,李齐云认为,我国实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作为地税部门征收的主体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地税部门职能减少。同时,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两套机构反而会使一些事情的协调上出现不通畅等问题,一个机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问题。来源:央广

国税地税合并有何好处

3,国税与地税合并会给我们带事什么好处

首先,对企业来说,办事的成本大大减轻。在国、地税分治的情况下,企业应付了国税,还要应付地税,哪一边都不能怠慢。多一个婆婆就多一套规矩,意味着企业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同时适应两套管理体系和要求。典型的业务就是税务注销。在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所得税在国税的,国税就先查账,办理完国税注销,再转入地税注销,地税则还要再查一次账。虽然国、地税查账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客观上,毕竟增加了一套流程,不仅人为增加了注销的难度,同时也大大延长了注销的时间。另外,不少地方的国、地税办公场所相距较远,企业在处理国、地税事务时,往往会来回奔波,既麻烦、又费时。其次,国地税合并之后,虽然会带来极大的便利性,但实际上,对企业来说更多的是挑战。国地税合并,两套人马集中在一起,将大大增强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对各项税收事项可以做到全方面、无死角的监管,企业在处理涉税事务上,也将面临更多的压力。当然,由于具体的调整仍在持续推进中,很多新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方式还未确立,对企业的最终影响需要继续观察,但企业仍需要认真审视自身的税务情况,以更好地适应国地税合并带来的新变化和新局面。请采纳!
国税地税会合并的事只不过现在提出的设想,是否要国税地税会合并还要中央与地方进行全盘论证,如果真的要实施的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今年开始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就是中央为国税地税会合并的试点。国税地税会合并说穿了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争。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有三大块:一、地税的税收收入;二、国税与地方的分成,增值税是25%返回地方;三、行政性收费收入(如土地拍卖收入、规费收入等)。其实地方上的税收一点、一点给中央收上去,新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现在也划为国税,电力等地方上的央企营业税也有省级收取。

国税与地税合并会给我们带事什么好处

4,老师国地税合并有什么好处

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好处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不需要两头跑,可以更加方便,一次性办完业务。好处二国地税合并后,可以解决办税“多头跑”、政策“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好处三促使征管口径一致,减少争议。好处四在目前“分税制”的框架下,纳税人需应对两套征税体系感觉很麻烦,另外,国税局、地税局有时候争抢税源,不仅产生利益冲突,也造成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合并后,可以大大减少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好处五大大减少税务管理成本。国税、地税税收体系复杂,税种繁多,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后勤、以及职员的工资、福利等,这些都是税务管理成本。好处六国地税的合并,必须将会大大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好处七避免重复税务检查,可以有效规范税收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并后,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避免了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选择视而不见;在对于企业所得税这种共管户问题上,以往经常有国地税执法口径不一互不入账的情况,合并后再统一地区的税收执法口径,是一个声音了。好处八国地税合并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好处九国地税合并后,便于统一开展宣传。在宣传重点、宣传口径、宣传方式等方面可以统一了。好处十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合并后,税务征收系统对内部门的工作量会因此减少,这样一来,从事对外业务的人员数量会有所增长,可以有更多力量为纳税人服务。好处十一国地税合并,有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好处十二国税和地税合并后,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比如说,一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设统一的税收电子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增加技术人员;另一方面,为应对偷税漏税等问题,可以整合更多的一线征管人员,提高征收效率。
你说呢...

5,地税跟国税意义

国税主管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消费税,国有企业所得税和新办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除此之外的税收都由地税征收。也主是产国税征收的税种以中央收入为主,由增值税按75%入中央级收入外,其他税种全额都是中央级收入;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小、多,都入地方金库,属于地方财政收入。故此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如果开店后税务如何管的问题,主要看你经营的范围来定,属于前面说的商业、工业、加工、修理修配等就由国税管理,征收增值税,同时依据增值税额向地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征税的多少是以实现 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的。对个体来说,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7%来征收,由于个体一般均核定征收,所以个人所得税是地税按照核定的增值税征收依据即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的,各地由于消费、商品增值率的不同而征收标准不一,大约在1%左右。
假如开个店国地税都要登记,都要交,如果起个体照,按店面积核定税。
分税种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由国税局征收;地税,由地税局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通俗点说地税:地方收的税(开店一般都要收)国税:收的税交国家(开店要看是进行什么经营,一般服务业此种税不交的)

6,国地税联合办税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一、“营改增”后国地税合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营改增”后,国税地税整合资源,深化合作,在减少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合作的认识不够深入。随“营改增”全面推进,地税局在合作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担了较大的压力与风险,主观上有想法有看法;国税局则认为地税业务已大量减少,再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款,难免增加国税工作量,国税人员思想上不予重视,有所排斥。工作量不平衡导致国地税心态不一,依赖政府、依靠上级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二)合作的领域还不够宽。由于国税、地税属两个不同的独立执法主体,执法的侧重点不同,使用的发票、管辖的税种也不同,在使用文书及程序等方面,国地税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如:联合稽查打击偷逃税方面、发票管理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会出现国税刚查完,地税又来查的情况,检查不同步,处理不一致,不仅增加了税收成本,而且还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三)信息共享度不高。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服务。但由于国税、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双方征管数据(财务报表信息、发票信息、税源信息等)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纳税人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为后期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四)委托代征工作协作机制不完善。目前,国税与地税按照方便纳税人和主体税种征管原则,双方就“营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私房出租增值税及核对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双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因征收数据传递不及时,出现少征、错征、漏征,导致税款流失的情况。二、强化国税地税合作的对策——瞄准“三方共赢”全面落实国地税联合办税,既是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是提升征管质量的重要步骤,更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要以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共赢”为目标,着力搞好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我们认为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政府主导,实现无缝对接。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地方政府有期待,基层税务机关有需求,广大纳税人有期盼。各级政府要把国地税联合办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研究,专题部署。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好现有资源,相互借鉴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二)循序渐进,夯实合作基础。国税地税两家应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共同研究一些有利于税收工作、堵住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的措施办法。如:在联合开展税务稽查方面,建立税务稽查案件长期协作机制,任何一方对共管纳税户进行税务检查时,应相互通气,交换稽查信息数据,共同建立涉税违法信息库;对已定性为重大涉税案件的共管企业,双方应联合制定检查计划,确定共同检查案源,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联合实施稽查,避免重复检查;对不能实行联合稽查的案件和接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向对方传递信息,确保稽查成果共享和税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三)密切协作,提高代征水平。国税、地税应在委托代征方面加强合作,定期向对方提供代征税款及附征税费数据信息,共享征收信息,及时解决代征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了解主税和附征税费是否一一对应,做到税费无积压、无挪用,入库及时、准确。(四)综合治税,建立长效机制。国税、地税应定期召开征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递相关信息、资料,共同就征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商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建立起涵盖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各环节的长效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办税过程“1+1=2”、征收成本“1+1<2”、税收收入“1+1>2”的目标。

7,如何看待国税与地税合作

一、(国税) 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 增值税、消费税 2、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3、 各银行总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 4、 中央固定收入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 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得税 6、 证券交易印花税 7、 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 车辆购置税 9、 国税局征管税收的滞、补、罚收入 二、(地税) 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 4、资源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土地增值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8、房产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城市房地产税); 9、车船使用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 10、印花税; 11、屠宰税; 12、筵席税(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征); 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 14、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15、社会保险费。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你可以询问当地工商税务相关的代办所,他们会提供操作性更强的建议,有的还能提供代办服务。

文章TAG:国税地税合作有什么意见国税  地税  合作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