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是营业税应

是的。只要用于销售,不但要缴纳销售环节的营业税,还要缴纳建设环节的营业税。
单位或个人自建按营业税中的建筑业3%缴税,自建后如果出售还要按营业税销售不动产5%的税率缴税,所以要缴两次税。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是营业税应

2,自建房地产销售如何交营业税

你少给了一个已知条件,就是你们的成本利润率。你们自建销售的,要按自建按建筑业纳一个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纳一回营业税。
按照5%来交营业税!
自建行为按建筑业征收3%营业税,销售房产按销售不动产征收5%营业税。

自建房地产销售如何交营业税

3,自建房营业税是否需要交需要缴纳什么税

要交。甚至是要交两种营业税。一个是自建时的建筑行为的营业税,一个是销售房屋的营业税。1、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自建自住就不用缴纳建筑营业税,自建再销售时就要缴纳建筑营业税了。2、销售环节营业税,这个是要交的。
不管是第几次交易,主要是看你的房屋年龄。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自建房营业税是否需要交需要缴纳什么税

4,那些属于自建行为应该怎么征营业税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7]95号)规定:(一)拥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自行购买材料,自行组织施工的建筑行为属于自建建筑物行为;拥有自有宅基地的个人自行购买材料,自聘人员,修建拥有个人产权的生产生活用房的行为,也属于自建建筑物行为。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都不属于自建行为。 (二)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应征收建筑业营业税;但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投资入股或租赁给他人使用的,不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三)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其中,我市范围内成本利润率在不低于5%的前提下,由各区县单位根据本地建筑业实际情况发文确定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5,企业自行建筑房屋在什么情况下要交营业税

企业自建房屋建筑物在出售时,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要征收“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3%,计税营业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组成计税营业额=建筑安装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销售自建建筑物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有起征点:月营业收入不足5000元免征,超过5000元的,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用于出租的情况下。
企业自行建设房屋用于自用时不要缴纳营业税,但要符合税法规定的自建的条件;不符合自建条件的要按照营业税---建筑交税,税法自建的条件是:1、施工队伍属于建设单位。2、施工队伍不单独核算。3、不与建设单位结算价款。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才属于自建行为;在销售时,首先要按照营业税----建筑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企业将自行建筑的房屋用于出租,这时是要交营业税的

6,自建自用行为是否交纳建筑业营业税

1、增值税、营业税都是以货物劳务服务为征税对象,其计税依据是销售额或营业额。自建自用行为没有货物转移,不征税。增值税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是因为增值税的征收是一个链条,如果做为最后一个环节的自用环节不征收,那么整个增值税的征收链条就不完整。2、根据《营业税细则》第五条,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建筑业劳务征税,其中个人指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对于个人来说,大多数情况没有自建建筑物的能力,只能是投资,而投资建设行为是不征收营业税的。所以销售时只交销售不动产一道税。
自建的房屋是不用缴营业税的,但几年将自建的房屋用于销售转让,则要先按房屋原值-建筑安装业缴纳3%营业税,之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根据营业税相关税法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营业税的征税对象特别广,科目也很多。
首先,我想告诉你,单位自己集资建房现在是不可能了,所有的住房都要通过市场行为开发兴建,所以,不存在真正意义的为本单位集资建房施工了,应当要按照营业税条例缴纳3%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
新建建筑物所发生的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属于应税行为
自建自用的,不交税

7,什么是建筑业的自建行为对自建行为应如何征税

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自建自售建筑物。新的营业税政策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销售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应该征收建筑业营业税。因此,对自建自售建筑物,除了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 (2)自建自用建筑物。现行税法规定,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建建筑物自用,仅限于施工单位自建建筑物后的自用。对附属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施工单位,承担其所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石油部管道局所属的工程公司承包管道局的工程,应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营业税。首先要看此类施工队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如果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不论是承担其所隶属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还是承担其他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承担其他单位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而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则要看其与本单位之间是否结算工程价款。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 根据这一规定,内部施工队伍为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预(概)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 (3)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不属于出售,它实质上也是一种自用行为—用于自我经营,所以,对此类行为,应与自建自用行为一样,视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属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1、国家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仅限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土地的所有者出让土地。因此,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  2、国家从居民手中征地用于特殊建设的,关于这方面的营业税征税规定在书上哪里能找到。  回复:这种情况不征收营业税。
自建会少一笔营业税!自建和委外有什么别?很简单,找个总包来做,总包会开发票过来,这样,总包就得缴3%营业税,但是自建行为,不会自己给自己开发票,所以,整个纳税环节就少了一笔税了,所以,要补这笔自建行为的营业税!不合理对吧?呵呵,没办法,只要把营业税全改为增值税就不会有这些"烂"问题了.

文章TAG:什么自建行为什么  自建  建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