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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进项税额转出啊麻烦举些例子通俗易懂不要专业术

所谓有销有进 无销无进进来的货损毁了,转作内部福利啊或者自用了或者退了,就不会有销项(不会销售了),因此也不允许有进项,因为之前已经计入进项抵扣了,所以现在需要把进项转出。如果不转出,相当于进项多了,因为增值税额是销项-进项,所以自然交的税就少了~
不明白啊 = =!

为什么要进项税额转出啊麻烦举些例子通俗易懂不要专业术

2,一般纳税人要进项税额转出那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进项税额转出分两种情况 一是税务检查进项发票不合格 要将原先抵扣的进项税转出进成本。二是出口企业出口收入17%减去退税率的差额进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要进项税额转出那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3,去用于在建工程为什么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要转出

因为不是用于直接生产销售的,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必须做进项转出。转出的税调入在建工程科目。
以前是不可以抵扣,要进项转出,但是今年营改增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原材料,可以不用转出进项税了。【以前增值税税法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原材料的规定)纳税人将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说明,不得抵扣部分仅指在建工程领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而非全部原材料。】

去用于在建工程为什么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要转出

4,为什么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入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是企业的负债,在贷方反应,税法规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缴增值税,所以计入借方;当企业存货发生非常损失时,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冲回,相应的要补缴增值税,所以“进项税额转出”应记入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企业日常正常的购货业务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计入当期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企业购进时材料时,一般都是用于生产加工、销售;而有的购进的材料,购进后用途发生了改变(外购材料自用、毁损等),这是就要将该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减掉),不能再用来抵扣销项税额。

5,什么情况下用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专门用于职工福利项目的,用于非应税项目的,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毁损的,其他税务机关确认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事例说明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255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400 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商品进销差价 60 贷:库存商品 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含税金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再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五、进货退回

6,什么是进项税转出进项税为何要转出

进项税转出 顾名思义 就是指把原本因购进货物带来的进项税从进项税这一科目中提出去 转到其他科目中去 一般发生于不能抵扣的情形 比如把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用于自建工程等等 都是不能抵扣的 因此需要转出这一部分进项税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事例说明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对厂房进行改建,领用本厂生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贷:原材料 1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255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自行车厂既生产自行车,又生产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为生产轮椅领用原材料1000元,购进原材料时支付进项税17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基本生产成本--轮椅 1170  贷:原材料 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企业维修内部职工浴室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3400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职工福利费--浴池维修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3400  四、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例:某零售商业企业a柜组在月末盘点时,发现短缺某种商品价值400元(不含增值税),原因待查,根据上月的该种商品进销差率15%计算,调整有关帐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商品进销差价 60  贷:库存商品 400  短缺商品经查属营业员的过失,营业员应负赔偿责任。经查,短缺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8元,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398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58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时计入原材料成本的是价款,进项税额是价款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因此进项税额转出时,用原材料成本直接乘以增值税税率(17%或13%)就得出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   运费发票的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是运输费用总额乘以7%的抵扣率,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为运输费用总额减去计算的应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做进项税额转出时,要将计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先换算成全部的运输费用,在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79\(1-7%)就是计算全部的运输费用,在乘以7%就计算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一般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的货物按其来源可分为购入的货物及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两大类。购入的货物未再加工,从理论上讲,其价值没有变化,但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经过加工,其价值已经发生变化。按其用途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大类。对内是指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对外是指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对内不需要考虑价值变动,而对外需要考虑价值变动。按此原则,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何种情况下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7,什么是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入账)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严格意义上只是一种账务处理,购进商品或服务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其财务处理分录如下:发生需要转出时: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月底进行结转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进项税额转出
一、关于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1)二、关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进项税额转出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税法对哪些情形不能抵扣做了具体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上述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三、进项税额转出举例比如,A公司在采购月初采购原材料100万元,当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17万,在当初购进的时候,该部分进项税额做了抵扣处理;后来由于该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该批货物霉烂变质,那么该部分进项税额就要做转出,从已抵扣部分转出来,进入成本。四、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通常是因为违背了增值税可抵扣的性质,具体原因一般包括: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引用资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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