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落地货物

《中国赋税史》落地税是商人购得货物到店发卖时所征的税

什么是落地货物

2,ppp项目落地中的落地是什么意思

具体如下:作的推进,我们国家PPP项目的落地周期已经开始缩短,落地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从财政部示范项目落地的情况看,第一批示范项目的平均落地周期大约是15个月,也就是一年零一个季度。
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在实际操作层面存 在包括税收等一系列法规问题。其次,社会资本难以把控ppp项目的风险。再次,政企在ppp项目利益分配上没有一个标准,难以达成共识。最后,社会资本和 政府双方在培育契约精神上还有待加强。

ppp项目落地中的落地是什么意思

3,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看看有哪些影响

从去年开始传得沸沸扬扬的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了!经海关朋友确认,新政策将在最近几天对外公布。政策实施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起开始实施。特别注意,此项政策针对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个人物品行邮清关具体还不知会不会受影响!
肯定有影响了 据云邮跨境电商报道,跨境电商即将告别“免税时代”的消息已经坐实,执行时间在2016年4月8日。将改版前的行邮税”被“消费税”和“增值税”取代。 新政策主要内容: 1)保税仓征收11.9%的税收; 2)个人年额度限制20000元; 3)个人月消费额度限制2000元; 4)只有征收15%的税收; 5)产品种类将受到限制。

进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终于落地看看有哪些影响

4,谁能为我解释一下税是什么东西它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什么是税收?税收,又称为赋税、捐税、租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在形式上具有三项主要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是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标志。强制性是指:税法是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如果纳税人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就要依法强制征收。无偿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的一种无偿征收,税款一经征收,即转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任何纳税人和征收机关都无权改变法律规定的征税标准。税收的基本职能有三项:第一,筹集财政收入。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近年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比重都在93%以上。第二,调节经济。税收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节地区、行业发展差距,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第三,监督经济。税收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是国家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政府通过税收收入的增减、税源的变化,可以及时掌握国民经济发展变化趋势,有利于监督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也就是国家的主营业务收入

5,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税收职能是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税收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平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 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既反映了经济是税收的来源,也体现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政府运用税收手段,既可以调节宏观经济总量,也可以调节经济结构。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从总体来说,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从不同税种的功能来看,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能达到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消费的目的。 新的形势下如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摒弃保守、落后、封闭、狭隘的观念,牢固树立积极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理念。税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各个方面,促进经济和税收协调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和把握税收发展的基本规律,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始终把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认真落实税收经济观,把握经济发展与税收增收的内在关系,分析掌握税收收入与对应的经济税源协调增长及税收占GDP的比重情况,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许多事情都需要我们用新视角去审视、新策略去对待,否则就很容易被难题束缚手脚,难以大踏步前进。这就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和实践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办法和途径。 二、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扩大收入规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要正确处理好收入与执法的关系。在组织收入中规范执法,在规范执法前提下大力组织收入、扩大收入规模。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社会发展,说到底要靠政府财政投入。而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职能作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大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步快速地增长。 三,用足用好税收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政策,更加注重发挥好税收服务经济、改善民生的宏观调控作用。目前我国正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大力改善民生。我们一定要抓住历史机遇,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上有更大的作为。一方面,通过实施有增有减的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调控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利用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坚持以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为根本出发点,通过税收服务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的持续发展将带来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从而改善民生。 四、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培植税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植税源,壮大税基是税务部门同样重要的另一项任务。税收来源于经济,只有经济的跨越发展,才能有税收的快速增长。一是在产业导向上,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扶持壮大一些经济效益好,能创造更多税收、安排更多就业的优势产业,通过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实力的增强。二是在税基壮大上,注重培养壮大纳税主体,积极为企业提供快捷、周到、准确的服务,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企业在发展中壮大,在壮大中创造更多税收。

6,国税与地税是怎么收的

1、首先,国税与地税收的税种有好几个。。。 根据你的描述,请问你问的是增值税么???如果是的话,那你是一般纳税人么?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有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销项)的话,那是不用交增值税的。。。如果你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那就只有交增值税了,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 2、还有国税、地税可能会收其他的税,比如企业所得税什么的。。。 个人浅见,不知道有没有表达清楚。。。
这要看公司属于什么性质、交什么税。 一、交营业税 交营业税的公司按销售收入的比例交税,不论赔挣,同时还要按所交营业税的一定比例较城建税等。 二、交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要按照收入的比例交增值税给国税,还要按增值税的比例叫城建税等给地税。 2、一般纳税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购进业务提供17%增值税发票,不交税;另一种是,购进业务没有提供增值税发票,所交的税和小规模一样,并且还多。 按照收入交税,是应该的。
地税收取服务类和地方类税费, 国税收取销售类税费,您的公司有进销货就必须交国税和地税,进货如果没有开具发票,卖出时也没有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则不需要报账上税。
国税征收的项目有:1.增值税;2.消费税;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8.出口产品退税;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地税局收所得税与营业税:地税局负责收取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上述2002年后新办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
楼上的三位说了那么多,我忍不住补充几句,你们连税收最基础的定义都没讲清楚,怎么可能让人理解? 税收的作用不仅仅在于维持统治者的财力和调节贫富差距,还有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换句话讲,你10万元进的货,又10万元出货,除了市场价格涨跌因素外,这属于恶性竞争的范畴。有句老话叫:赔钱不赔税,不管你生意挣钱不挣钱,有一些税金你不交不行。 交营业税?我不这么认为,人家已经讲过了,人家是公司,而且是一买一卖,干营业税什么事?与企业所得税有干系还差不多。 你要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要按照增值部分交增值税给国税,还要按增值税的比例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城建、教育费附加等。一般纳税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购进时取得了进项增值税发票,不交税;另一种是,购进时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所交的税和小规模一样,并且还要多。 在完善了楼上三位的回答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7,跨境电商税收改革新政将落地 对行业有何影响

跨境进口新政的消息在跨境电商媒体中激起了千层浪,之所以有这么大势能,最主要是新税制影响了整个跨境电商行业。对于新税制,这里有几个要点来解读,深圳云邮跨境电商重点分析这几点对未来跨境电商的影响? 1、交易额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单笔交易限值为2000人民币,个人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元。 影响分析:和原来适用的行邮税限额相比,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单笔交易额放宽了一倍,但却实行了封顶模式,年度交易额限值为20000万。从一般消费者角度来分析,这样的额度已经足够,再资深的剁手族用上全家的身份证消费额度已经满足了,这要看后续出台的细则如何了? 个人年度交易额审核权限应该不会下放到电商平台,而是由海关来进行数据统计,这就涉及到以何种方式来进行累加统计,目前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以三单模式(订单、运单和清单)来进行申报,如果加上个人年度交易额度限值,海关清关系统将会调整,可能会以清单(内有身份证信息)为依据进行管理,不会以账户或者其他方式,会以身份证及关联账户的消费额度累加。 从电商平台来分析:单笔交易额从1000元提升到2000元,和行邮税的免费做法一样,通过拆单的方式规避,影响不大。如果是同一包裹的商品,合并起来,只要总金额不超高2000元的,可一票走单;对于低价高频的商品来说,不啻以是一则福音,省去了个人物品50元以下免税的分拆的繁琐,即节省了时间和资源,也减少了包装的不必要的浪费,非常的绿色环保,虽然收取了一定的税金,但可以从其他方面得以弥补。 无论是个人消费者或者电商平台,问题在于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以及超过年度限额20000元的该如何应对呢? 按照规定,如果单件商品超过2000元,自动转为一般贸易清关;那么如何监管某个购买者年购买总额是否超过了2万元,减少电商平台和海关不必要的麻烦呢? 这需要三道关进行拦截: 第一关就是个人要注意自己在一整年所累加消费的额度情况如何,如果已经达到,不要再海淘了,或者换其他人的身份证进行购物; 第二关就是电商平台也要以技术的手段自动监管消费者的消费额度记录情况,给予个体消费者提醒; 第三道关就是海关了。因为个人无法作为一般贸易的报关主体,这就需要云邮跨境电商或者清关公司、海关的上下配合完成。 但无论怎样,年度交易额限值为高客单价的优质消费者带来不少的麻烦,为了维护这类优质客户,我想不少电商平台肯定想不少应对之策。 据深圳云邮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分析,新版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调整,主要针对的是保税进口模式,也就是商家从海外采购商品后,存放在保税区,然后再按国内订单从保税区直接发货的模式。对海外直邮模式,仍将按照原有的行邮税模式操作。这一消息主要基于保税进口模式在物流方面的巨大便利性,并且是跨境电商进口主力,而直邮模式的成交量占比较小,是真是假,等到后续出台细则后可见分晓。 2、税率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税。取消了50元免征额度,按增值税和消费税70%征收,实际上限值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税率为11.9%。 影响分析:在新的税率玩法下,无论是个体消费者还是电商平台都要认真算算成本和售价了。跨境电商在2014年大规模兴起后,在国家海关税率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利用灰色地带,攫取了不少利润。相对于一般对外贸易,跨境电商这一新事物,国家一直按照行邮税进行清关,5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让不少电商平台钻了空子。随着跨境电商进口的快速发展,较低的行邮税税率,不仅会造成试点城市与非试点城市间的不公平,还会造成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之间的税负不公平。行邮税模式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说法也一直存在,这都让跨境电商税改势在必行。 目前,13个试点城市对跨境电商进口,实行的按行邮税征税的政策。按商品种类分,行邮税有四档税率——分别是10%、20%、30%、50%。一般来说,由于行邮税打包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整体税率水平,较一般贸易要低。更为关键的是,行邮税还有一项免征优惠:缴税额50元以下的商品,还可以免征行邮税。此次跨境进口税改,不论是保税模式还是直邮模式,取消了50元免征额,即按照增值税、消费税的七折征收,绝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税17%的七折)的税率征收(只有部分产品缴纳消费税,如奢侈品,两千元内的消费税也按70%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新政之下,对于原行邮税率较高的品类,其实成本反而有所下降。我们可以拿中高档个护化妆品为例来对比一下税率的差异:中高档个护化妆品行邮税税率为50%;新税率在增值税17%和消费税30%基础上按7折征收,即32.9%(17%*70%+30%*70%);一般贸易关税2%-10%,增值税17%,消费税30%,综合起来50%-60%。所以跨境电商新税率之下,中高档化妆品和高档手表等类似产品走跨境电商模式优势更为凸显。 当前,我国有三种不同的报关方式:个人物品、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同的报关方式,税率、流程、费用均有很大的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哪种清关方式最好。所以跨境电商就要根据自身平台在商品、时效、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或者选择单一报关方式,或者兼而有之。这对强调标准化的电商平台来说,仅仅在报关方面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不要说物流、支付方式等变动。新税制下不同价格及品类选择的不同清关方式的优劣比较 跨境电商平台需要综合考虑,充分利用不同的清关模式来整体解决产品的进口渠道。在新税制下,以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平台需要在新税制实施前进行清货,如果不清货,至少要其11.9%的利润,所以现在存货在保税区的电商应该赶快行动起来。 政策调整后,在保税模式下,大量小微平台将无法持续,拥有更多资源大中型电商平台更为主动,成本上升利润摊薄后,一部分小微平台会倒闭。另外一般贸易的商家会更积极转换身份参与到竞争,所以2016年的跨境电商市场将会发生新一轮的洗牌。 新税制实施后,跨境电商、物流供应商等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适应过程。 3、明确消费者作为纳税人 实际交易价格(包裹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影响分析:这次新税制下,规定实际交易价格中包含了运费和销售价格,并把这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而以前的运费和销售价格拆分来申报,在新税制下实行不通了。用外贸术语来讲,以前的离岸价(FOB)纳税改成到岸价(CIF)纳税,而运费和保险费纳入完税中,电商平台会把这一成本转移到物流服务商,未来这一纳税成本将最终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4、适用的商品品类 适用此政策的商要求是与海关三单连接对比的平台和商品,以及没有和海关联网但是快递企业和邮政企业能提供三单、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商品。其他类型按照现有政策执行。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影响分析:这次税改,将会在全国各地海关口岸统一标准推行,新的跨境电商管理办法出台后,各个口岸统一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必将明确公布可以采用跨境电商模式报关的商品品类。这样就可以明确、规范的知道哪些商品可以采购上线,也避免了目前同一种商品在某些口岸不可以入境,在另一个口岸又可以入境的混乱局面。 另外,此次税改再次明确各大电商需要和海关平台对接,提供三单信息。 而海关、国检的通关新政也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稳定期。因此,电商平台或物流供应商就必须在这一时间窗口期具备应变转换能力。新的管理办法将以广州作为试行模板,因此广州口岸对新政的解读与执行细节就变得尤为重要。跨境电商从业者要持续关注广州海关的执行,最好在广州口岸尝试业务通关,以此适应和顺应新政的执行。 新税制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留给跨境电商行业的时间并不充裕,所以跨境电商行业上下游的企业应该在这一段时间内做好相应地准备。
所谓“人肉代购”,就是通过海外归国人员将购买物品带入国内。人肉代购的参与者主要是空姐、导游和留学生。同时也有一些家境较优越的网友利用旅行、度假、购物的机会,从国外代购一些商品。3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上述新政明显缩小了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此举在短期内可能会让部分消费需求涌入人肉代购、非正规直邮等渠道。为了配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端平,两条海关新公告果然陆续出台:1、严查人肉代购行李:不合规定的行李,扣!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等规定,现就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海关暂不予以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上述暂不予放行物品不包括依法应当由海关实施扣留的物品。二、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旅客当场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旅客承担。(一)易燃易爆的;(二)有毒的;(三)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存放的;(四)其他无法存放或不宜存放的情形。三、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以下简称《凭单》,样式详见附件),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四、交由海关暂存的物品有瑕疵、损毁等情况的,海关现场关员应当在《凭单》上予以注明,并应当由旅客签字确认。对于贵重物品或疑似文物等物品,海关可以采用拍照、施封等办法进行确认。五、旅客办理物品的提取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并出示旅客本人有效的进出境证件。旅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物品提取手续的,接受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凭单》原件、旅客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旅客有效的进出境证件复印件,并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六、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三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需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时间不计入暂存时间。七、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堵住邮政快件通道不少业内人士判断,海关上线新快件系统,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强对这部分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势必将加大监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检率。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同时停止使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新快件系统适用于文件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a类快件)、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b类快件)和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以下简称c类快件)报关。其中: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二、a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a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b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b类快件的限量、限值、税收征管等事项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关于邮递进出境个人物品相关规定。c类快件报关时,快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c类快件报关单(格式详见附件)、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并按照进出境货物规定缴纳税款。进出境c类快件的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或者“货样广告品a”,征免性质为“一般征税”,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快件运营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影印件)的,海关可要求快件运营人提供原件验核。三、通过快件渠道进出境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四、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公布,第147号、第198号修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第、第十三条暂停执行;《海关总署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39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申报内容进行调整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41号公告)同时废止。这势必增加海淘代购被税的风险!何为“自用、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事实上,各地海关此前已多次提醒过,旅客进出境携带的物品要在“自用合理数量”。这次海关总署再度发文重申这一精神的同时,还明确了诸多执行细节,将便于地方执行。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新政出炉的当下,海关总署重申上述要求,也可以视为严打海淘代购的一种信号。据传,有民众清晨5时30分抵达机场时,海关工作人员就在上班了。“无申报通道”是关着的,全部人必须得走“申报通道”过机器检查,哪怕手中仅仅只有手提袋也可能检查。只要扫出来有名包、名表,基本上都跑不了,还会调来托运行李一起来接受检查。并且很多东西就算没有吊牌,但海关只要看是新的、贵重的就扣了。尤其是包包和手表,千万不能带。一旦被机场海关查到,包你连本带利全泡汤。此举一出,海淘代购的风险和成本可谓是越来越高!费钱、费事、费心的海淘还能获得剁手族们的青睐吗?本专稿由福建自贸区观察微信号提供“福建自贸区观察”微信号(微信id:fjftz-view),汇聚对福建发展热心的媒体、政府、研究机构、企业等各界人士,以自由的思想,从非官方的视角,普及自贸区知识、解读自贸区政策、分析自贸区问题、挖掘自贸区商机,并着力打造一个友好宽松的互动交流社区。关注“福建自贸区观察”,新鲜观点第一时间推送!

文章TAG:什么叫税收落地什么  税收  落地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