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免征增值税那这部分是否要计入营业外收入那是

是的。
也许是的。

资源综合利用享受免征增值税那这部分是否要计入营业外收入那是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免增值税 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 借记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记 主营业务收入 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 贷记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也就说,销项税额计入收入,(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免增值税 账务处理

3,请帮我找一下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目录

财税[2008]156/157 国税函[2009]185号和企业所得税法及条例
可以这样做帐,减免的增值税应该属于地方性的规定,个人认为应该缴纳所得税。仅供参考

请帮我找一下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减免增值税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目录

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何交纳年度所得税

减免税分为直接减免税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形式的减免。直接减免税就是税收政策规定不征税的项目。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些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不并入所得额,不征企业所得税。你企业属于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在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款时计入“补提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形式的减免税要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没有地域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中“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是全国实行的,地方没有权力进行扩大或缩小。
应该纳入应纳税所得额

5,请问综合资源利用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吗 有什么相关文件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是: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矿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其掺合比例不少于30%),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物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企业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是: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产品以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2、废渣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末、粉尘、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3、废液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4、废气的综合利用是指: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5、利用工矿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和电力;6、利用盐田水域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业所生产的产品;7、利用林木采代、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6,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那些

为了能更好地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早在1994年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制定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目录》中指出了六大类产品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范围,它们分别是:企业在开采和冶炼过程中,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废水(液)的综合利用、废气的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等多达几百种。  如果企业按照《目录》中的规定使用"三废"生产出产品的,国家将大力扶持,并且将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  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有:  ?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搀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企业利用"三废"等废弃物资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可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举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行独立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能独立计算盈亏;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标准;3.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  第五条认定内容,1.审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是否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之内;2.审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文件所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3.认定适用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种类和范围。  第九条获得认定证书的单位向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报告,税务主管机关根据认定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有关减免税事项。办理减免税的依据、权限等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认定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认定的单位,应在有效期终止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未获重新认定的单位,不得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7,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抵免企业所得税哪些是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像余热发电、垃圾焚烧等都属于的,手续不麻烦,主要还是主管税务机关口径大小,这个需要协调。具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如下:一、砖类(一)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二)混凝土多孔砖(符合JC943—2004技术要求)。(三)蒸压粉煤灰砖(符合JC239—2001技术要求)和蒸压灰砂空心砖(符合JC/T637—1996技术要求)。(四)烧结多孔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烧结空心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二、砌块类(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1997技术要求)。(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2002技术要求)。(三)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T11968—2006技术要求)。(五)石膏砌块(符合JC/T698—1998技术要求)。(六)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862—2000技术要求)。三、板材类(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1995技术要求)。(二)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符合JG/T169—2005技术要求)。(三)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23—1996技术要求)。(四)石膏空心条板(符合JC/T829—1998技术要求)。(五)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GB/T19631—2005技术要求)。(六)金属面夹芯板。其中: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89—1998技术要求);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符合JC/T868—2000技术要求);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符合JC/T869—2000技术要求)。(七)建筑平板。其中:纸面石膏板(符合GB/T9775—1999技术要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符合JC/T564—2000技术要求);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JC/T626—1996技术要求);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符合JC/T671—1997技术要求);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符合JC/T412技术要求)。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混凝土砖、烧结保温砖(砌块)、中空钢网内模隔墙、复合保温砖(砌块)、预制复合墙板(体),聚氨酯硬泡复合板及以专用聚氨酯为材料的建筑墙体。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目录本通知所述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一、采矿选矿废渣,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煤矸石、碎屑、粉末、粉尘和污泥。二、冶炼废渣,是指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和有色金属灰渣,但不包括高炉水渣。三、化工废渣,是指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脱硫石膏、氟石膏和废石膏模。四、其他废渣,是指粉煤灰、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希望能帮到你。看看你们属于哪种!
一、砖类  (一)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混凝土多孔砖(符合JC943—2004技术要求)。  (三)蒸压粉煤灰砖(符合JC239—2001技术要求)和蒸压灰砂空心砖(符合JC/T637—1996技术要求)。  (四)烧结多孔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4—2000技术要求)和烧结空心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二、砌块类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1997技术要求)。  (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2002技术要求)。  (三)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03技术要求)。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T11968—2006技术要求)。  (五)石膏砌块(符合JC/T698—1998技术要求)。  (六)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862—2000技术要求)。  三、板材类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1995技术要求)。  (二)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符合JG/T169—2005技术要求)。  (三)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符合JC623—1996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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