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变更纳税人需要带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需要带便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

公司变更纳税人需要带什么材料

2,去国税更换报税人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办理更换报税人,一般需要带着介绍信,最主要的是带着单位的公章去办理,及时没有带全,到时候在国税也是可以临时补救的。
报税人?更换没要求去税局备案啊是不是税务联系卡的联系人需要更换啊我们这里只要带单位公章,更换人的身份证就可以了当然需要有会计上岗证,没有的话,税局会安排培训最好直接咨询税局,怕要求有差异

去国税更换报税人需要带什么资料去

3,一般纳税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至目前为止还是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每年100万,商业企业180万每年,这是一个票准,再一个是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会计核算比较健全就可以了,至于提供的资料应该提供下述几项 1.企业写的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 3.验资报告 4.企业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章程 等等其他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般纳税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4,买增值税发票变更买票人需要什么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您好,我司玳开
如果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冲销后,因为普通发票不用抵扣税,所以你只需要将两张发票的所有联次收齐,就可以了。在下次买发票验旧的时候,税务局会查验这两张发票,成功验旧后就可以继续领新的发票了,关于您说的发票汇总表和发票明细表,还有一个负数发票明细表,这个也需要打印出来。希望能帮到你 望采纳

5,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纳税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需要提供的资料要求如下: A、单位变更应报送以下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工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涉及营业执照内容变更的); (4)变更后代码证复印件(名称、经营期限、地址变更的);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涉及证件项目内容变更的); (6)外经委批复、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变更需提供); (7)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涉及章程内容变更的)复印件; 特殊事项: (8)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变更经济性质、股权、注册资金或投资比例:股权转让协议、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注册资金变动的需提供)。变更后投资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 (10)变更地址:《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变更后的企业经营地址证明材料:(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其他经济性质企业(反之亦然):应至原征管分局缴清税款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然后国、地税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国税:持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②地税:持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6,如要变更工商税务应该带什么资料和证件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2.企业董事会决议;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4.营业执照正、副本;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新住所使用证明;4.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5.营业执照正、副本。(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5.营业执照正、副本;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7.营业执照正、副本;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六)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决议;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4.有关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正、副本(只变更董事的免交)税务变更登记所需资料纳税人因工商行政机关变更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的,应自变或考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登记注册类型变更,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跨区地址变更的,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驾龄审批意见,然后至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涉及至社保统筹区变更的,应先在迁出区主管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再到迁入区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缴费登记。一、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如注册类型或跨区地址变更的,需填 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或在名区地税服务厅领取或从广州地税网站下载;另可选择“免填表”服务,由受理窗打印本表格,纳税人需在表格上加盖公单)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文件)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地方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二、若有以下变更事项的,须另外提供以下资料:1. 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股权变化,需申报办理新自然人投资者个人信息登记,提供新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 变更合伙人、投资者及注册资本的,需提供验资报告(章程或协议)和新合伙人或自然人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投资者为企业的,则提供投资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的投资者提供相关文件);3. 变更注册或经营地址的,需提供新的注册或经营地址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一份;4. 变更组织机构统一代码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 变更纳税人或业户名称的,需加盖新公章;6. 分支机构变更注册类型的,需提供总公司《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份。
我晕楼上的不懂就不要乱说好不好,如果你是市工商就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到草市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出电梯左手边第一个办公室云领密码,然后在网上做,等网上通知了再带上网上给出的证件去办,就ok了

7,税务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变更以后的营业执照
刚才来人回答得不完整,作一下补充。变更地址首先得分清是不是跨区。1、如果原地址和新地址是在一个区,只需要按照简单程序先变工商,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后即可去变代码、去税务领表变更税务。2、如果是跨区 A、先得准备好工商变更材料,去原区工商领同意迁出函,然后去新区工商局领同意迁入函。等待公司档案由原区寄到新区(一般10个工作日左右)。 B、档案到后可办理执照变更。 C、准备公司近三年的账本,以及新的工商执照去原区找税务专管员办理迁出。 D、原区税务专管员查账没问题开出迁出函后才可去新区办理变更。
需提交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需提交表格: 1、《变更税务登记表》3份
新办税务登记 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 (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 (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 (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本县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1)提供本县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提供总机构的地税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3)提供分支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4)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及其复印件; (5)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该分支机构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单独纳税的证明; (7)单独纳税的分支机构(非法人)还需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自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在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1)提供原税务登记证(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原件); (2)提供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表和工商执照及其复印件; (3)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办税员证》;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机关登记管理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提供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 (2)提供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先结清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和各项基金费,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登记表》(一式二份);税务稽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注销户的税费基金缴纳情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购领手册》,未使用完发票的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后,方可注销。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停、复业税务登记的办理 纳税人因故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需持书面停业申请(注明停业理由、停业时间),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续。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纳入正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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