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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成长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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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品格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成为一名律师应当具体的.
天津那个太强了。

如何成长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啊

2,想成为一名财税律师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想成为一名财税律师,除了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和全面的财税知识体系,还需要掌握足够多的案例的思路,一般要经过5-8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学习和实战。为了帮助从事财税业务的青年律师在执业道路上更快地成长,英才苑府在深耕法律实务课程的基础上,最新推出了“有问必答”项目,邀请财税领域专家袁晓枫律师答疑解惑,每周至少输出10个疑难问题,用40周的系统化输出,帮助青年财税律师在自己的专业化领域不断深化,加快进阶速度?

想成为一名财税律师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3,税务律师的工作前景如何

前景非常好,要知道美国律师中税务律师占的比例相当惊人,具体数字忘了,印象中是60%以上。但是目前在国内,要作好寂寞很长一段时间的准备,原因:1、市场未形成,并未有庞大的需求,而需求未形成规模的原因又有:A、税制尚未完善;专业效用无法突显。B、税制不够复杂;专业作用无法突显。C、税制不够健全;税务问题解决的技术含量不高。总之一句话,客户没有感受到需要专业税务律师处理税务问题的迫切需要。2、不同学科专业人士对市场的蚕食瓜分,税务师、会计师、律师均在争夺这个市场,而律师并无优势。如果有意从事非诉讼业务,最关键的是找到合适的平台,因为非诉讼业务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团体分工协作,单靠个体是难以作好也难以拿到业务的。目前在国内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被几个著名律所瓜分,包括金杜、君合、海问、国浩以及上海几家大所,其他律所很难拿到业务。所以,要从事非诉讼业务关键在于进入这几家律所。
在讨论非讼业务的风险之前,我们首先先简要地介绍以下非讼业务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 (一)非讼业务的概念 非讼业务是指律师通过运用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用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完成客户委托的法律事项。简单地说,除了诉讼和仲裁以外的任何法律服务项目都可以划入非讼业务的范畴。 (二)非讼业务的特点 (1)覆盖面极其广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专业化分工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部门职能的弱化,律师的非讼业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小到买房购物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大到为国家大型...
你好!如你所讲,就我国现实情况你可以高就于一律所而从事与税务相关方面的工作,如做为一些税务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之类的。单纯的做税务律师,现在还为时尚早。可以更多的关注公司方面的业务
首先,中国律师会逐渐专业细分,按行业、按专业都会分工。比如,金融业、证券业;税务、知识产权专业。其次,中国的税制会越加完善,越完善越需要税务师、税务律师。税务律师的市场会越来越大,每个企业理论上都需要税务规划。

税务律师的工作前景如何

4,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哪些活动

一、知识结构不同 无论是注册税务师、还是注册会计师,大都是财会专业人员,职业经历一般也与财会相关;财税律师人员的专业组成较为复杂,既有先学财会专业后进修法律人员、也有法律专业人员又同时考取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但从其职业取向而言,一般法律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而在财会领域的实践经验则稍逊。 二、业务重点不同 财税律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而经济法律关系实质就是经济活动集中的表现,在不同经济法律关系中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稍稍调整某些经济活动,以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得以寻求税赋最优,则为财税律师所长;税务师、会计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领域,如帐务分析、帐务处理、帐务调整等。 三、作业方式的不同 财税律师偏重方案合法性的考量,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为财税律师的首要任务,财税律师重在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调查取证、寻求低税赋法律依据;会计师、税务师偏重于研究不同方案的帐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的高低,为其所长,税务师、会计师重在量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计算、分析、比较。 四、职业优势不同 财税律师较会计师、税务师作业跨度更长、更全面一些,因为财税律师从方案形成、实施,甚至进入争议阶段,包括复议、诉讼、执行阶段,具有全程参与的职业优势,亲身经历司法实践的洗礼,使财税律师对一项方案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其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准确性和预见性,由于律师职业天然具有的垄断特点,一般税务师、会计师没有可能参与庭审过程,造成税务师、会计师无法切身体会税务官员、审判人员的判案思路,这使得税务师、会计师对其方案的最终结果难以作出更符合司法实践的判断。另一方面而言,税收筹划需要严谨的会计处理支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和高质量的涉税会计信息对税收筹划非常关键,只有会计核算准确,税收筹划才能进行。而会计师、税务师对经济活动具有天然的帐务处理能力,往往不同的帐务处理会产生很大的税赋差别,在帐务处理技巧上,非财税律师所及。 五、合作与竞争并存 比较而言,财税律师的优势在于合法性的把握,会计师、税务师的优势在于经济性的把握,而成功的税收筹划,则是两者须臾不可缺,因此,财税律师与会计师、税务师的合作成为必然。在合作中,财税律师偏重于方案的形成论证,税务师、会计师偏重于方案的效果分析,一般而言,对于方案的形成,律师的压力更重些,而方案的落实,特别是帐务处理,会计师、税务师的任务更重些。近年来,随着企业对一门式服务需求的增强,跨业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如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雇佣大量律师作为其雇员,以弥补其法律方面的不足;而律师行亦在吸纳大量具有财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以弥补其帐务处理能力。这一趋势显示,无论是财税律师还是会计师,独立处理税收筹划的能力越来越强,两大行业的竞争日益显现。但这些竞争,目前仍然停留在一些较为单纯的项目中,而在一些大型复杂项目中,仍需要两者的密切合作。因此,总的格局而言,两大行业合作与竞争并存。

5,成立税务师事物所需具备什么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必须要有三个以上(含)注册税务师挂牌才可以成立。你只要能出钱请到三个以上的注税在你公司挂牌就可以啦。你是老板不一定要求是注税。不过法人就必须是注税。
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的 看你的关系了 现在做什么都需要关系的
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表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2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利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3、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 5、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 6、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8、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9、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10、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11、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申报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年限到2001年底。 2、“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是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报名办法: 1、首次申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从12月13日开始(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购领《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和报考手册。按报考手册的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如本人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需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户口组织关系不在本市的,而受聘于本市单位的,由受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盖章)。《申报表》附表上贴与正表上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一张。报名时,须持填好的《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税务师执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着,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务工作起始时 间的证明。 2、已经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未报考科目或有未合格科目的,需填写《申报表》,持本人上一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近期同一底版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经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 财务与会计 税法(一) 税法(二) 税收相关法律 税务代理实务

6,如何准备注册税务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考五科,各人的基本不同,应该因人而异,下面安排仅供参考:(1)一般分做二年考,一年考税一,考税二,再考税代,也就是一年考三科;(2)第二年会计与法律,如果基础好,同时学习时间充分,一年考五科也可以,但是必须把握好时间和科目的均衡,不要落下任何一科。《税法一》   总的原则是:全面研读大纲和教材,把握教材之精髓;讲究学习方法,善于总结规律,掌握关键点,理解和做题相结合。   具体方法: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第一阶段:泛读。大概了解一下教材的脉络和各章的主要内容,判断自己对该课程的理解程度,决定还需要花多长时间来进一步学习,为进一步学习做好思想和时间上的准备。   第二阶段:精读。按照章节学习,认真去听网校老师的课,重点掌握每章的具体内容,特别注意基础知识的掌握;然后趁热打铁及时做各章的习题,用理论联系实际来加强对教材的理解;对尚未弄懂的问题一个也不放过,特别是对于复习的重点,要狠下功夫,重点对待。   第三阶段:巩固练习。在前面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对于整本书的内容应该做到融会贯通,多做一些针对性较强的综合练习题,网校的习题班一定更要认真的去做,通过练习做到举一反三,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掌握所学的东西,这对于集中精力,应付考试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   第四阶段:总复习阶段。模拟演练、测试自己。此阶段应着重针对应试做一些训练,“实战学习”是很重要的。独立地进行模拟习题演练,是考核自己对知识掌握程度的必要手段,是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通过采用全真模拟方式反复进行练习,可以知道自己在哪一方面学得还不够,以便更好地调整复习时间和内容。   《税法二》   总的原则是:全面复习,吃透教材。   首先,认真通读教材,对全书体系有大概的了解,知道本书都涉及哪些税种,基本的计税原理是什么。这一遍看书只求知其然,有个大概的印象就行了。如果没有时间,不用做习题。   其次,精读每一章节。要有“细抠”的精神,对税法规定的细微处也要认真思考,力求知其所以然。并配合看书,适量做一些与每章节配套的习题,力求做到不仅看懂了书,还能正确应用,准确解题。   最后,通读全书,查漏补缺,做一些跨章节的习题,立求把知识点前后串联起来,融会贯通。这时往往临近考试,如果还有知识点实在没有复习掌握,那么不管时间多么紧张,也要进行最后的通读,快速地把全书翻一遍,在脑子当中回忆所有已经学过的、掌握的知识,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最重要的章节进行重点复习。建议大家可以把本书的目录打开,对着章节的名称回忆相关的内容。   学习《税法(二)》可分两步走。首先、应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其次、应掌握各税种的特点,这样就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财务与会计》   总的原则是:突破难点、关注热点。   大家在复习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知识体系以及重点、难点以及新增内容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有限的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具体来说,应把握如下几点:   首先,全面学习基础知识。由于《财务与会计》试卷题量较大,考核点多,因此全面学习是必要的,尤其对会计而言,每一部分内容之间关系很紧密,整体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割裂开来。   其次,熟练掌握重点内容。对于一门学科而言,重点始终是重点,在各类考试中出现概率都较高,占的分值也大。因此,从各章考试分数比例看,存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都占到很大的比重。   再次,尽量吃透难点知识。吃透难点,在考试中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由于难点把握不够,在考试过程中,拦路虎、绊脚石就会随处可见;由于以上的原因,难点问题历来就成为出题专家的偏好,也不幸成为试题难易程度的标志。因此,在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难点问题,只要下功夫,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就可以消灭难点。难点内容往往与重点内容交织在一起,突破难点,也就掌握了重点。   科学的学习环节   科学的学习环节包括预习、听课、看书、练习、复习几个阶段,要把每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各环节尽量不要脱节,参加辅导班是必要的。另外本学科尤其强调练习,教材知识掌握得很好,不做练习也是很难应对考试的。必须养成一边学习一边做题的习惯。通过学习,掌握基本知识,通过做题检查学习效果,发现问题,同时也能锻炼大家分析问题、判断问题以及全面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税收相关法律》   总的原则是:注重法律、法规的阅读。   《税收相关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广。考试辅导教材是复习应考的基础,考试的内容源于教材,一般不超出范围。由于一些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题目考查大家对法律、法规条文的掌握、理解,所以大家除掌握教材的内容外,应当注重对具体法律、法规的阅读和学习,理解条文的实际含义,以助于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活学活用。大家在学习时遇到难理解的内容,应找出相关的法条,认真研读,帮助对教材内容消化和理解。   知识点体系化。把握重点并将知识系统化、体系化是一项在复习过程中必须做的重要工作。将知识体系化的前提是通读教材,把握基础知识,这是体系化的基础。在扎实地、高质量地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大家应对各部分的重点内容进行纵向串联;再对各类法中相似、相近的知识点进行横向比较。   《税务代理实务》   总的原则:把握重要知识点的衔接,全面掌握大纲制定内容。   1.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制定作息时间表,明确每天必须学习的内容,无论工作多忙,也要尽可能完成计划。这是保证学习效果的关键。   2.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全面通读教材两遍以上,把握主要知识点的衔接。要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大纲所指定的内容,明确哪些内容必须掌握,哪些内容要求熟悉,哪些内容需要了解。根据往年出题情况,必须掌握的内容占60%以上的分值,要求熟悉的内容占30%左右,而需要了解的地方占的分值一般在10%以下。   3.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要抓住重点章节,仔细研读。大家应根据每章的知识特点,正确运用复习方法,合理分布复习时间,掌握复习技巧。应结合考试大纲的要求,在通读章节内容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记忆一些知识点。   4.如果初次参考,且原来对税收和会计业务并不是很熟悉,则应当报名网校的辅导,以便把握考试重点,增加考试信息,使复习更加有的放矢,少走弯路。同时,对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答。
我是找不到注册税务师考试,税二,同时学习时间充分.如果基础好,找到注册税务师考试挺不容易的啊:这儿全这注册税务师考试啊,一般分做二年考;另外一年会计与法律注税考试的难度略高于会计中级,这边注册税务师考试,谁要是可以找到注册税务师考试,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网址吧,这里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挺难找的;注税考五科。很好的学习经验,网校学员一般可以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注税考试,这里注册税务师考试啊,但比注会考试要容易一些,税代,就告诉我注册税务师考试网址吧,那一年考五科也行,我现在真很想找到注册税务师考试,谢谢你告诉我注册税务师考试,一年税一

7,怎么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发起人出资发起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事务所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第八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或地名。  第九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事务所章程(草案);  (二)发起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资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出资人协议书;  (五)出资证明;  (六)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材料;  (七)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十条 事务所章程(草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和地址;  (二)经营业务范围;  (三)注册资本;  (四)发起人、出资人的姓名;  (五)出资人的权力和义务;  (六)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出资人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八)法定代表人;  (九)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十一)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资人的权力;  (二)出资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出资方式、时间及金额;  (四)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出资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事务所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发起人向省级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内通知发起人。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事务所负责人。  第七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或地名。  第八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合伙协议书;  (二)各合伙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伙事务所章程(草案);  (四)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五)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合伙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九条 合伙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地址;  (二)合伙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五)事务所事务的执行;  (六)合伙人的加入、退出的规定及程序;  (七)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八)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合伙人向省级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内通知合伙人。  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事务所的合伙人变动,必须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合伙协议书的修改,必须经公证部门重新公证,并报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严格评审,立信税务师事务所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最高等级aaaaa资质认定,成为全国顶尖税务师事务所之一。 2010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在上海地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均业务收入、业务增幅三项指标上位列第一。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2014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数据来源:中国注册师协会),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业务收入排行榜上位列第四名,在以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为主体的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排行榜上位列第一名。 另外,立信税务师事务所也是中国排名第一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世界排名第五的“bdo国际咨询联盟”两大国内外旗舰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税务服务合作伙伴。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发展。我们将借助bdo国际联盟在全球的网络,积极为中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提供海外并购、资产收购、特别纳税调整、同期资料报告、转让定价等方面的专业税务服务。 目前公司已分别在北京、天津、广东、山东、贵州、大连、厦门、重庆、湖南、深圳、云南、江苏、四川、河南、湘西、西藏、浙江、珠海、辽宁、东莞和渤海等地设立了21余家分所,也是bdo国际咨询联盟中国区成员所。2015年服务网络将不断发展延伸,其业务执行能力已达“全覆盖,精专细”的行业高端服务标准,提供全方位的国内及国际涉税服务。
1.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1)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2.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1)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师证书》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验资就是你把资金注入公司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证明你确实出资。  业务就是找大公司拉客户,让他们通过你们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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