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如何申报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预缴金额233怎么报税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31 00:44:51
1,地方教育附加预缴金额233怎么报税
2,增值税怎么申报
一、网上申报增值税的流程1、登陆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增值税申报:2、根据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3、填写完毕,数据审核无误之后,有CA证书的,进行签名和输入密码,点击提交4、提交成功后,显示申报成功
3,预交的增值税是否提附加
预交的增值税在后期转换成销售红冲,在当月不用叫附加税,因为附加税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缴纳的。预交的增值税在后期转换成销售红冲,若在当月冲回,可以不交,若不在就应该交。
4,异地提供建筑劳务预缴增值税时附加税何处申报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缴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74/号)第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2月份申报交增值税税850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也要在12月份申报。在1月份申报是不可以的。逾期申报会有滞纳金和罚款的。附加税的缴纳时间是与增值税的申报时间一样的。每月15日前申报,20日前缴纳税款(遇节假日,税务局会另行通知的)。
5,异地预交的附加税问题
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财税处理:一、增值税处理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value-added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6,预缴增值税后要怎么报税
1. 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2. 申报时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时,可申请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方式可分为两种:1、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包括:(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第2、3、4、5行之和,应小于等于当期申报表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同时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反映,当期不足抵减的部分应填入附列资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5列"期末余额"栏次,即当期"应抵减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应结转下期抵减。2、不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预缴税款,如:分次预缴、延期申报预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二次购票预缴等。此种方式预缴的税款,申报时直接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大于当期"应纳税额"时,可申请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税款。
7,已预缴增值税未开具发票怎么申报
按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已预缴的增值税款,填写在本期已交金栏目内。没有销项税额就不填写。看你对问题的描述,我觉得你问的问题应该是增值税已申报发 票未开具,而不是增值税发 票已申报未开票,就是说不开发票能否先确认收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 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从这些文件规定看,并不是只有开具发 票才确认收入。发 票开具必须确认收入,符合实现销售的条件但没有开具发 票也应该确认收入,申报纳税。从你描述的情况看,这家公司如果是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仅仅未开具发 票,是应该申报纳税的,如果部分业务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这种业务处理就可能有提前确认了收入,虽然不是很规范,但是没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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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增值税如何申报附加税预缴 增值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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