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支行需要什么条件,想注册个金融服务公司不知道都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3-02-06 0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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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注册个金融服务公司不知道都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条件一、公司创办人要求
必须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注册公司。
条件二、注册公司的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缴纳。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3、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条件三、公司的注册地址要求
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如果没有自己的地址,中投世纪会协助您一起解决。
条件四、公司成员
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条件五、企业基本户与纳税帐户
公司必须开设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条件六、财务人员
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一般小公司或是刚成立的公司,可以节省请会计的成本,直接找代理记账公司解决,一个月也就几百的代理费,比聘用一个月工资最少都需要两千多的会计要合算很多,而且账务处理的会很得当。
2,成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条件
城市商业银行要实现上市是有一定条件的。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和 监管要求,以及银行上市的上市经验,商业银行上市至少要符合以下方面的条件: 1. 要明确上市的目的。 对城市商业银行战略定位目的主要有两个: 建立现代银行, 使城市商业银行更加社会化和公众化,成为真正的市场化商业银行。 二是扩展规模,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银监部门说城市商行银行也是股份制银行,要达到相关的监管指标须跨区发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订立监管标准,实施同质同类标准,以使城市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发展。 2. 规范运作。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下 面的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坚决执行,能够全部保证业务经营发展,营运效果。从整个金融系统来看,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相对来说偏弱,比如部分行有建立独立的管理全行风险的专职职能管理部门,或者虽然建立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 不能把控风险,不能运用风险量化模型,科学计量和控制风险,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有的行没有成立专门的合规管理部门,在货币经营形式、金融风险频发、全国全球性风传导机制日益密切和快捷的情况下,建立或者不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势必影响上市的正常进程。 3. 独立性方面要求。 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业务独立。 4. 募集资金应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方向要明确, 资金数额或者是项目, 应当有发行人限定的规模,财务状况和管控能力相适应。 5. 财务方面, 要连续三年盈利。经营上三年度, 金融活动参与的资金总量超过五千万元 人民币,或者最近三个风险年度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发行前人民币总额不少于 3亿元。根据商业银行特点,商业银行最低资本金额是1亿元。 同时规定,商业银行的自控率不得低于8%,作为监管当局限制商业银行过渡风险承担行为,保持市场稳定的重要程序监设立商业银行的 第十二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3,筹建一家民营银行需要哪些条件
民营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的具体步骤如下:1. 筹建阶段(1)主发起人拟订设立方案,并选定其他符合资格的发起人作为整个设立民营银行项目的牵头人,主发起人负责拟定设立方案。设立方案应包括拟设银行的市场定位、商业模式、财务预测和公司治理等基本条款。主发起人将根据设立方案来遴选其它发起人,而潜在发起人也可以通过了解设立方案来判断该项目是否符合自身利益和长远发展规划。(2)签订发起人协议,成立筹建工作小组确定发起人后,发起人之间将签订发起人协议并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发起人协议是发起人在筹建阶段的“宪章性文件”,一般应包括发起人缴付出资的安排、拟写入章程的公司治理基本条款以及银行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相应的责任等。筹建工作小组是由全体发起人授权,负责开展具体筹建工作的机构,通常由发起人派出的代表组成,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也可以包括外聘专业顾问。(3)聘请专业机构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筹建工作小组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为筹建和开业有关的事项提供专业服务。(4)准备筹建申请材料筹建申请资料包括筹建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筹建方案、发起人基本情况、发起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决议、发起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发起人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5)名称预核准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2]实践中,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此外我们理解,一旦民营银行获准筹建,公司名称应可保留到筹建期终止。(6)提交筹建申请银监部门自受理筹建申请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批准(筹建批复)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经批准最长可延期三个月。2. 开业阶段(1)发起人缴付出资和验资获得银监会的筹建批复后,发起人应依据发起人协议把其出资份额缴付至相应的账户,完成出资后,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2)拟订公司治理制度和主要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公司治理制度包括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主要管理制度则应包括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例如授权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3)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应包括同时担任银行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执行董事和不担任银行经营管理职务的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应包括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应包括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和部门总经理等。(4)召开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审议通过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筹建方案等,审核设立费用,选举董事、监事,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开展后续工作等。(5)召开首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后,应接着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董事长、监事长,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其工作规则,且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审议通过银行的主要管理制度。(6)准备开业申请材料开业申请材料包括开业申请书,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章程和主要管理制度,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相关材料,介绍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的组织架构图,验资报告,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等。(7)提交开业申请筹建工作小组应当在筹建获批后六个月内提交开业申请,未能按期筹建的,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银监部门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延期期限为三个月。银监部门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核准(开业批复)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8)领取金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获得银监部门开业批复后,银行应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银行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银监部门提交延期申请,最长延期期限为三个月。
4,申请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条件需要哪些
申办股份制商业银行需要的资质可条件: 一、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银监会审查批准; 二、5 人以上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即发起人认购商业银行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即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票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方式设立的商业银行,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 35%。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四、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章程,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五、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六、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商业银行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应接受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任 职资格审核;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应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配备保安人员和防盗、报警、消防等设备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一般应包括金库、通讯设备、电脑、运钞车、点钞机、验钞机、保险箱等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备,应符合人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 相关标准 --------------------------------------------------------------------------------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商业银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的目的。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 3.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之间关于发起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协议,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 4.发起人及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发起人主要股东名册、发起人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发起人之间的关联状况、对发起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发起人拟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证明。 5.发起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该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决议及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 6.发起人为外国金融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注册地(或所属)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申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则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对其最近二年的信用评级报告。 7.发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8.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管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 9.拟外聘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背景和联系方式。 10.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2.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5,申请典当行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申请典当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扩展资料:2013年10月,商务部有关部门发布《关于简化典当行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要将对典当行备案工作的流程进行简化,旨在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这一通知要求,典当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申请的审批权限下放。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企业的变更申请,可直接打印证书,然后通过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同时,商务部管理部门将按号段提前发放一定数量的空白典当经营许可证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典当管理办法楼上说法有误, 请看这个: 设 立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第十条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三条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条件:1:提供2家企业做法人股,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千万以上,每家每年总营业额在1千5百万以上;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为300万元;注册资本应实缴,需提供验资报告。3:有营业场所和设施,商铺门面房100平米以上,监控设施不存在死角,保安配置齐全等。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最低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鉴定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且法人可不为高管;目前,典当行在上海有2个名额,北京一个名额,肖老师:I3六5I九I4六2I,我们可全包,后期可设分公司,希望可以帮到你。楼上说法有误, 请看这个: 设 立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第九条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第十条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第十一条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安全制度,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三条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营运资金数额等)、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四)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证明。 第十五条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合法合规的典当行注册资本至少300万,只能做民品,500万元以上可以做房产抵押,1000万元以上可以做股权质押。主管部门是各级经贸委。要申请的时候把申请材料交到当地经贸委,他们给你往上面报。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出资证明、股东身份、股东资历、审计报告等等,装订成册的话至少上百页。 递交申请后顺利的话半年能批下来,每年6月和12月批一次。一、申请典当行的条件主要有:广东地区典当行牌照,广州深圳牌照转让一站式服务中心 彭易经理1、有2个以上非独资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大股东为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超过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或者大股东为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合计在百分之五十一以上),但法人股东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净资产的(包括此次投资)50%;(如果股东属于房地产开发、担保、投资类企业,其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80%,担保类企业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20%).(建议法人股东不少于3个)2、典当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建议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二、典当行设立应备资料1.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股东各方签字、盖章);2.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简历(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社区、街道盖)(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个人股东、高管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5.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6、法人股东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8.租赁合同、租赁凭证9.验资报告原件;(出具验资证明的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典当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10、提供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该方案需经市公安机关认可同意。广东地区典当行牌照,广州深圳牌照转让一站式服务中心 彭易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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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支行需要什么条件设立 支行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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