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会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直接好处。讨论和颁布各项惠农政策。对农民予以补贴和扶持。
真正从事农业的人不多了,国家政策能够提供更多的工作,才是对大家有益的。

2会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2,对于农民而言活着的希望是什么

农民的意愿是最纯朴的,个人认为,农民活着的希望是庄稼长得好,养活全家,孩子好好地读书考上大学,讨一个孝顺的媳妇,生两三个孩子。。就这么简单。。
不是对农民,而是对每个人来说,活着的希望就是为了生存,然后等死,如果还死不了,就继续活着吧
农业是国之本,农民的为国家生产粮食,活着的希望是为了孩子能走进城市不做农民。

对于农民而言活着的希望是什么

3,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什么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包产到户,农村开始的“一场广泛的、深刻的革命”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基本介绍:  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十八个农户最先开始实行的。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把耕地农作物和某些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生产任务承包(包用工、包费用、包产量)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由于是以农户为单位负责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周期内的全部生产任务,劳动的最终成果和承包户的经济利益联系比较直接,因此有利于改进技术,提高产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农村就是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生产技术现代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城市带动农村

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什么

4,了解了农民在四季里农事活动你懂得了什么道理

了解了农民在四季里农事活动,你懂得了农民的辛苦,懂得辛勤劳动的快乐,激发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面朝黄土背朝天,农民伯伯辛苦耕耘, 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请珍惜每一粒粮食。
各地要充分利用晴好天气抓紧插秧,我县有“立夏种半田”之说,同时注意抓好田间管理。立夏时节春花作物进入黄熟阶段,对已成熟的春花作物,要及时抢晴收割。蔬菜管理立夏至小满期间,气候异常,忽冷忽热,并伴有沙尘天气,致使给各种保护地栽培的作物带来了不利影响,一是病害多,越冬茬瓜类、茄果类死秧现象较遍,蔓枯、立枯、青枯病、霜霉、疫病时有发生;二是生长不正常茄果类果实膨大不均匀、空洞果、畸形果多,瓜类出现秧蔓旺长、尖嘴瓜、弯瓜较多。因此,在管理上要掌握晴天棚内24℃就要通风,中午不要超过32℃。夜间气温过高留通风口,在通底风时要在棚内前边增设约60-80厘米高的迎风膜,以减缓通风时对作物的影响(要再次固定好压膜绳,防大风吹毁棚膜)。使棚内昼夜温差达10-15℃以上,保持早晨最低温度在12-15℃,有利于作物的正常生长。对死秧三分之一以上的棚应进行土壤消毒后换茬,采用土壤净化剂(石灰氮-氰胺化钙)加秸秆或植物秧蔓,进行深翻25-30厘米,起垄、盖膜、灌水、密闭大棚,高温消毒20-25天,可有效防治土传病虫(根结线虫)害及连作障碍引起的生理病害。⒈种或育苗的作物立夏前后播种半夏黄瓜、豇豆(豆角)、育苗麦茬茄子、冬瓜。⒉病虫...各地要充分利用晴好天气抓紧插秧,我县有“立夏种半田”之说,同时注意抓好田间管理。立夏时节春花作物进入黄熟阶段,对已成熟的春花作物,要及时抢晴收割。蔬菜管理立夏至小满期间,气候异常,忽冷忽热,并伴有沙尘天气,致使给各种保护地栽培的作物带来了不利影响,一是病害多,越冬茬瓜类、茄果类死秧现象较遍,蔓枯、立枯、青枯病、霜霉、疫病时有发生;二是生长不正常茄果类果实膨大不均匀、空洞果、畸形果多,瓜类出现秧蔓旺长、尖嘴瓜、弯瓜较多。因此,在管理上要掌握晴天棚内24℃就要通风,中午不要超过32℃。夜间气温过高留通风口,在通底风时要在棚内前边增设约60-80厘米高的迎风膜,以减缓通风时对作物的影响(要再次固定好压膜绳,防大风吹毁棚膜)。使棚内昼夜温差达10-15℃以上,保持早晨最低温度在12-15℃,有利于作物的正常生长。对死秧三分之一以上的棚应进行土壤消毒后换茬,采用土壤净化剂(石灰氮-氰胺化钙)加秸秆或植物秧蔓,进行深翻25-30厘米,起垄、盖膜、灌水、密闭大棚,高温消毒20-25天,可有效防治土传病虫(根结线虫)害及连作障碍引起的生理病害。⒈种或育苗的作物立夏前后播种半夏黄瓜、豇豆(豆角)、育苗麦茬茄子、冬瓜。⒉病虫害防治在育苗过程中结合防治病虫病,对各种保护设施栽培的多种作物,要注意防治白粉虱、蚜虫、斑潜蝇,特别是大棚内害虫要在5月上旬集中消灭在棚内,以减少迁飞到露地,造成更大的危害。果树管理1、柑橘做好保花保果,谢花后及时喷施1~2次叶面营养液和保果剂,并抹去过多的新梢。认真搞好花后病虫害防治,重点是疮痂病、树脂病(黑点病)及红蜘蛛、蚧(矢尖蚧)类、卷叶蛾等病虫害。2、杨梅继续抓好保果治虫为中心的管理。刨树盘、盖土和覆草等保水保肥措施,如遇干旱天气,应及时进行树冠喷水,以减少落果。增施壮果促梢肥。株施硫酸钾1~3kg,菜饼2~3kg,于上旬结束。病虫防治:尺蠖可用20%杀灭菊酯乳油2000倍液喷雾。防治褐斑病可用50%甲基托布津800倍液或65%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600倍液喷布。抓好蚧壳虫的第一代若虫防治,可用40%速扑杀乳油1500倍液或35%快克乳油1000倍液喷雾。点灯诱杀羽化的杨梅毛虫成虫,人工摘除蓑蛾虫囊。3、枇杷及时施足采前肥,适时采摘,加强果实日烧病的预防、果实炭疽病的防治和枇杷黄毛虫第一代幼虫的防治工作。4、桃夏季修剪为中心,及时进行疏果、套袋和追肥等工作。5、樱桃(大樱桃)以促进花芽分化为中心,加强采后管理和防治刺蛾、蓑蛾、天幕毛虫、举尾毛虫、枯叶蛾、桃小叶蝉、红蜘蛛、天牛等害虫。6、葡萄以夏季修剪为重点,加强黑痘病、霜霉病、透翅蛾、葡萄粉蚧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7、梨以控制新梢过度生长、控制着果量、促进新梢花芽分化为重点,加强梨网蝽、梨小食心虫、金缘吉丁虫和梨黑班病的防治工作。畜牧管理从立夏开始,天气由暖转热,在畜禽业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⒈养肉用牛的专业户,可以抓住这一时机,购进部分老残耕牛用作催肥,可收到低投入高产出的效果。⒉生猪,良种公母猪配套规模场要抓好配种工作,做到全群满怀。可利用黑麦草喂猪,可以减少仔猪水肿病的发生。注意在季节更替和气候突变时,加强猪舍清洁卫生,猪舍的用具经常用10-20%石灰水消毒。⒊养禽专业户要定期用20%石灰水对鸡舍进行消毒和百毒杀带鸡消毒,除做好禽流感、鸡瘟、法氏囊等病毒病预防外,还要着重预防鸡球虫病、禽霍乱等细菌性疾病的发生。⒋加强蚊蝇灭除工作,在饲料中应添加驱虫剂。

5,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内容

国务院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共十九条,从确权、流转、经营等多方面明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的总体思路框架。  我们认为,“十九条”意见改革意义重大:一方面,落实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要求,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奠定了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十九条”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对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巨大潜力。  我们在此对“十九条”改革方案内容进行简要梳理与分析。  一、土地流转的基础: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及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方案基于“三权分置”的制度基础展开。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转让行为进行批准(同意),或对其他形式的流转进行备案。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农户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自主决定土地流转与否、流转价格与流转形式等,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基于承包权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流入方基于获得的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土地流转的前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意见要求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确权到户到地,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也可确权确股不确地,并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认为,土地确权登记是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首先明确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范围、时限,并从登记制度上进行确认,才能保证在此基础上的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会出现大规模的纠纷和利益冲突。  三、土地流转的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其中转让方式原则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进行。意见对土地流转的形式限制很少,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均被认可。意见特别规定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一规定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结构,避免集体组织内部经营权的构成过于复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避免大型工商企业对农户群体利益的侵害。最具不可逆性质的土地转让原则上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间进行,且需经过集体组织的同意,这一规定更是明确表明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政策出发点,即避免土地在不合理的条件下被转让而造成农民权益不可逆地遭受损害。  四、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营、农户合作经营等由农户主导的经营主体受到鼓励,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进行限制和风险防范。意见鼓励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或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规模经营;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同时,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态度谨慎,要求对承包时间、面积进行明确的上限控制,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并对违规处罚作出规定。“十九条”倾向于促进、扶持源于农户的家庭农场、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组织,意在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同时由于土地流出方往往是农户,而作为流入方的工商企业在资本实力、政府关系等方面均处于极端优势,因此对工商企业参与土地流转进行严格监管与限制,仍意在避免农户合法利益受到侵蚀,避免农业用地被违规挪用。  总体而言,“十九条”试图实现农业部门的结构性重组,通过鼓励农业部门内部的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广农机的使用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得以提升,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进一步解放。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公平的交易环境下,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得到较为公允的补偿,变现的土地财富又有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镇地区获得住房等基本生活资料,辅之以户籍约束的放松,规模化经营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将为我国未来的城镇化改革提供重要的劳动力供给。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制度设计、实施、监督得当,流入流出双方的利益均将得到保障,农户中具备较高生产效率的群体将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工商企业对农业利益的损害将降为最低,农业部门内部的结构性升级将成为改革的主要驱动力。“十九条”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指引出可行方向,下一步如何保障框架设计的意图能够在现实中得以实现,则需要进一步细则的落地,我们拭目以待。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共十九条,从确权、流转、经营等多方面明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的总体思路框架。其中关于土地流转的内容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基础: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及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方案基于“三权分置”的制度基础展开。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仅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转让行为进行批准(同意),或对其他形式的流转进行备案。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农户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自主决定土地流转与否、流转价格与流转形式等,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基于承包权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流入方基于获得的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土地流转的前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意见要求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确权到户到地,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也可确权确股不确地,并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认为,土地确权登记是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首先明确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范围、时限,并从登记制度上进行确认,才能保证在此基础上的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会出现大规模的纠纷和利益冲突。  三、土地流转的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其中转让方式原则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进行。意见对土地流转的形式限制很少,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均被认可。意见特别规定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这一规定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结构,避免集体组织内部经营权的构成过于复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避免大型工商企业对农户群体利益的侵害。最具不可逆性质的土地转让原则上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间进行,且需经过集体组织的同意,这一规定更是明确表明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政策出发点,即避免土地在不合理的条件下被转让而造成农民权益不可逆地遭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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