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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费的扣除标准

工资总额的14%。

工资福利费的扣除标准

2,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法律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三条 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以后必须在计税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而未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计提标准

3,职工福利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计提

职工福利费可按照当期工资总额的12%计提。注意:职工福利费使用上税务有规定,支付时要取得真实、合法凭证。当年使用额小于可计提额12%的话,按实际使用额计提。当年计提额不可转下年使用。
按照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和税法规定,现在职工福利费不能计提,应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但税前扣除额不能不能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14%。

职工福利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计提

4,公司福利费的标准是什么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工资与福利费的关系从本质上讲,工资与福利费是一致的,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福利费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旧的分配体制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小范围的社会再分配。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趋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差异较大,这种平均化分配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一种分配制度予以调整,这就形成了现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区分工资与福利费。新福利费的规定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1、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等(2)月末,分配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3)结转损益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福利费2、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福利费的功能福利费的功能可作如下概括:一是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功能,如工作场所的环境改善、设备的配置等;二是促进组织人际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功能,它有助于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关系的融洽,从而加强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激励的功能,福利措施使员工增强满足感;四是留人的功能,即更有效地留住员工。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资福利费的规定的具体介绍,可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同情况下计提工资福利费的分录是不一样的,所以当需要计提福利费时,一定要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分录是怎么做的,如此工资福利费计提时所做的分录才能确保正确。 法律依据:根据国税函(209)3号文中的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误餐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注:根据新新企业财务通则将原来应当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内容,都规定为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

5,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所得税是分季度预缴,年终的时候汇算清缴.所以所说的工资都是年工资总额. 所以,工资,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全额扣除的,注意是实际发放的,计提的不算.而其这个工资总额也不包括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 福利费是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14%扣除的,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福利费和教育经费都不算职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只是职工实际发放的薪金和分红.

6,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费怎么算

职工福利费限额:90*0.14=126000职工教育经费限额:90*0.025=22500实际扣除额职工福利费限额:126000职工教育经费限额:22500.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②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③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注意:企业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核算,没有单独设置的,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可对其进行核定。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包括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的企业)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意:  1.软件生产企业的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动漫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14% 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
新准则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所以支付给职工的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来核算

7,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依据是什么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扩展资料: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参考资料:搜狗百科-职工福利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请参考:http://www.ctaxnews.com.cn/syxw/xwxzt/xwf2/200803/t20080327_1517306.htm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十章《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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