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贸合作工信部关于修改《关于设立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1.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经依法审计的所有投资者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这是深圳投资管理公司的规定,可以参考一下,)投资管理规定(2009)第一章总则第一项的依据是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投资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 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和投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的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和投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同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投资的综合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投资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投资的具体管理,并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试述中外 合作企业法中关于入资和提供 合作条件的法律制度。

试述中外 合作企业法中关于入资和提供 合作条件的法律制度

【答案】:中外合作商贸企业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条款项下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济实体合作。(1)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投资者可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进行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这说明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

对于外币现金,我国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用于投资的外币,应当按照支付日中国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或者约定的外币。合资各方必须用自己的现金出资。任何一方不得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或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利作为其出资的担保。我国对有形资产作为出资条件有严格规定。对于作为出资的有形资产的定价,中国规定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或由合营各方商定的第三方评估,其定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原材料的现行国际市场价格。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上有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上有什么限制性的规定

公司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由股东会决定。第三十八条【股东会的职责】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如何制定 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1。投资原则1。是否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实力和整体实力;2、是否有利于促进产权有序转让和资源有效配置,提高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3、是否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4、是否有利于依法经营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二。投资要求对外投资方向,具有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对市场前景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普惠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投资。投资资本回报率(年平均净收入/投资资本)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很多特殊情况,比如对企业有战略意义,投资资本回报率不达标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专门审议决定。三。作出审批决定的企业集团是对外投资者。原则上不允许关联公司投资对外。

5、外商投资商业 领域管理办法的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领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6、国家对投资管理公司有什么规定?

(这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条例》,可以参考)投资管理条例(2009)第一章总则第一项的依据是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以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投资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投资的定义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控股公司或直属企业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企业资产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对土地储备、房地产开发等房地产项目的投资;(2)设立直属企业、并购、合作出资、对被投资企业追加投资等股权投资;(三)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以公司资产对外进行的投资。

7、外商投资商业 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外商投资商业 领域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下列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佣金代理:商品的销售代理人、经纪人、拍卖人或者其他批发商以收取费用的方式,依据合同销售他人的商品及相关的辅助服务;(2)批发:向零售商、工业、商业、机构和其他用户或其他批发商销售货物和相关辅助服务;(三)零售:在固定场所或者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自动售货机销售供个人或者团体消费的商品及相关辅助服务;(4)特许经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商业模式的权利,以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

8、国有企业 对外投资规定国有企业 对外投资的审计与强化相关管理的思考

[摘要]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是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产进行的投资对外。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审计主要包括: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企业投资业务的经济性和效率性。本文主要论述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业务的审计内容,分析了对外投资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关键词]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审计;管理doi:10.3969/j . ISSN . 16730194 . 2012 . 17 . 019[中国图书馆分类号]]f 239.1[[文献识别码]a[文号] 16730194 (2012) 简介国有企业。

9、 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部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

1。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经依法审计的所有投资者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2.将《暂行规定》第四条修改为:外国投资者应当以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自由兑换货币或人民币利润,或者通过股份转换和清算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作为其对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中国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出资,外国投资者以其人民币合法收入作为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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