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7. 财产案件 诉讼费

一、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1 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缴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1、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缴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缴纳10元。

(四)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1、商标、专利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元。

(五)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谁起诉由谁来支付,而且这笔费用都是会按标的额来进行计算,未涉及到财产或者是在一万元以下的就会按件来进行收取,而对于涉及到财产的就会按不同的比例来进行收取,这样才能保障到法院可以更快的受理自己的案件。

8. 法院民事财产起诉费多少钱

  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哪怕是一块钱,法院也受理。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 民事案件诉讼费的标准

标的只是律师收费的一个方面,不论标的大小,律师所花的时间成本是一样的。另外,还要看案件的难易程度,一般不超过3000元。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一)审查起诉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元。

(二)审判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元~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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