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级别复评什么时候更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除了2003年的文件有没有出台新的文件呢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8 0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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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除了2003年的文件有没有出台新的文件呢
现行的就是国税发〔2003〕92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以后没有颁布新的
2,内蒙古银税互动平台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什么时候更新
纳税人信用等级必须要在两年一次的重新评定后,银税互动平台的纳税人信用等级自动更新。
3,洛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什么时候开始
洛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一般在每年的年初,大概1-2月份,4月份(税法宣传月)公布结果,由国地税联合评定,主要内容就是《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如果是企业单位的,次年的年初,洛阳地税局会给你邮寄上年的个税单。详情咨询附近的地税局。
4,2018年年度度纳税信用等级什么时候公布
一般来说,税务机关会在每年4月份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今年比较迟,大部分的地市已在5月份公布结果,其他的还未公布的地方6月份应该也会公布完按往年的时间,一般是四月份开始登记评估,然后五月份公布数据,大家发现有问题可以复核往年4月底,今年最迟5月中旬吧??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每年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届时,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级别。同时,税务机关将在公告栏、税务网站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对a级纳税人进行褒扬,并供公众查询。a级纳税人名单包括以下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主管税务机关。
6,企业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纳税等级2020年度
纳税信用级别一个纳税年度评价一次。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7,如何理解财税2016年52号文件中的纳税信用等级
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及掌握评价指标(一)税务登记情况1.开业登记;2.扣缴税款登记;3.税务变更登记;4.登记证件使用;5.年检和换证;6.银行账号报告;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二)纳税申报情况1.按期纳税申报率;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四)税款缴纳情况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2.欠缴税款情况;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级别分类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信用最高,D级信用最差。A级信用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B级信用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信用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信用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纳税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一个纳税年度评价一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一)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纳税人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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