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 年所得12万元是指什么,我国个人所得税关于年薪超过12万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8 0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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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个人所得税关于年薪超过12万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怎样把握?都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2,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其年所得是指哪些所得的
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其年所得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以下各项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文件依据: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应该是税前数据,以此为据,计算应缴税额。。税后就是个人的钱啦,与计税无关,税局不会要的。。
3,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是什么意思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附表1),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申报是指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人员需要自行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缴纳个税,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业主。
4,请问年薪超过12万元的人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小于12万元的人一样
完全一样。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的个人(注意不是你说的年薪12万啊,年薪只是指工资薪金,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自行申报只是为了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并不是加重这些人的税收负担。
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前,法律上没有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赋予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三是有利于加强分析比对,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有利于为下一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5,12万个税申报一共包括哪些所得项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申报,实际上还是依据的个人所得税法,并不是多收。只不过其他人是企业代为扣税统一申报,年收入12万以上人群多了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过程。如果单位合法扣税,那么个人申报也只是走流程,这是税务机关重点监控高收入人群的手段。 个人所得税一共有十一个项目。如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八、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该到什么地方申报呢 答:(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指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九、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吗? 答:有多种申报方式可供选择:纳税人可直接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采取互联网申报、邮寄申报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办理,还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
6,十二万个人所得税中包含哪些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具体为: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 上述减除费用,是指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标准,人们常说的“月收入3500元以上才要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个。附加减除费用主要适用于外籍个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况是,中方员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是3500元,而外籍员工则是扣除4800元(3500+1300=4800)。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上述“所得”的统计口径,均为纳税人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取得的所得,而不论所取得的是所属何时的所得,如补发往年、预发下年等。往年预发当年、以后年度补发当年等收入,均不计入当年所得中。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是不包含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 但是,如果社会统筹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也由企业来承担的话,那么这部分是要计入年所得额中。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必须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办理2013年纳税申报。 需要填写栏目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纳税人(签字) 无特殊情况,工资、薪金所得与应纳税所得额按总收入(zsr),应纳税额与已缴(扣)税额按已扣所得税(zsds)填写。(按财务部提供表的数据) 纳税人(签字):填上名字(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一定要自行申报吗
你可以不用自行申报,可以委托公司代为申报,但是要写委托书。年终申报,是为了确认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情况,即重点税源监控,申报是你应尽的义务,如果你不申报,税务局查到了会对你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需依法履行自行申报手续。如果平时所得收入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办理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时不需要再补缴税款,也不会产生重复交税的情况。如果不主动申报,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未按期申报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不如实申报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拓展资料:1. 申报时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2.申报范围: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各项所得的合计,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含房屋转让所得、股票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3.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具体来说,年收入12万元申报主要有4种方式:一是企业网上代申报。这种方式需要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代自然人申报授权”,然后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填报“企业代自然人12万元申报表”完成。二是自然人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自然人登记后自行登录进行申报。三是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直接申报。四是部分地区已开通微信支付、支付宝申报。是的,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扩展资料: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需要自行向税务局进行申报; 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目前主要采取纳税人授权任职单位、由任职单位代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方式,并可以在网上办理。首先,希望你明白,纳税义务和申报义务是各自独立分开的,不能互相替代。而且,即便工资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是单位,如果出现了少交税款,税务局是第一时间向公司追缴(因为这个简单,比追个人方便,成本低)。而公司最后是可以找你要这部分钱的。其次,关于12万以上的自行申报义务是有法规明确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所以这个申报义务是法定的。个税自行申报有三个用处 : 1、开启个人所得税迈向综合制 2、强化纳税申报义务法律责任 3、运用个税税种缩小贫富差距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的功能并不齐全:收入功能的色彩浓重,而调节的功能淡薄。不仅整个税制体系的布局以间接税为主体——来自间接税的收入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的70%以上,而且,即便列在直接税项下的个人所得税,也实行的是主要着眼于取得收入的分类所得税制。在以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下,这可能是必要的,或者说不是必须调整的。但是,在现实中的贫富差距日趋扩大、可用于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又极其缺失的背景下,加强税收的调节功能,建设一个融收入与调节功能于一身的“功能齐全”的现代税制体系,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实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并逐步接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目标,从而让个人所得税担负起拉近贫富差距的重任,正是为此而走出的一步棋。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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