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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盖章的规则要求

这是不合法的。按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收入开具的发票必须以经营单位名义向税局领购发票,并对开具的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而不能对发票借或倒卖给其他人使用
这违规也违法,违规你开的票据人家不认入账。违法你没有办证不能经营

票据盖章的规则要求

2,发票章的规范要求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二、边宽1mm;三、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章的规范要求

3,还是必须得盖发票专用章对这个税务局有什么要求吗

可以盖财务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税务局代 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盖税务机关的代开章和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

还是必须得盖发票专用章对这个税务局有什么要求吗

4,发票盖章要求是什么

1,发票上的盖章不清晰,可以在旁边补一个清晰的章或者直接将发票冲红作废,重新开一张新的发票。2,发票应该盖发票专用章,盖了财务章或者公章的都不行。3,发票上不能既盖财务章又盖发票专用章。4,如果发票专用章盖反了或者盖歪了,这样的发票只要清晰就是有效的。5,发票上要盖新版的发票专用章,不能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也不能同时盖新版和旧版发票专用章两个章。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不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有明确的处罚措施,除了责令改正还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一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二条 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5,专用发票的章字如何盖标准

如盖住了数字是有可能认证不过。当然也跟扫描仪质量、设置参数等不关。最主要是跟认证的人员有关,不能自动扫描的也可以手工修改通过,就看操作员愿不愿意了。
不可以,接收公司需要到税务局认证,他们只认发票专用章 而且章上面的每个字都必须清晰可见,不能有任何一点模糊

6,发票章的规范要求

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填开发票应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中外两种文字。以下税务网校小编对发票填开的具体规范性要求进行了梳理,以供财税工作者办税参考。1、发票启用前要先检查检查内容是看有无缺联少页、重号少号、字迹模糊不清、错装混订、漏章错章、断纸废页等问题。如果发现问题则该发票不能使用,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待请示后再作处理,不得擅自处理。2、按规定的顺序填开必须按发票号码顺序,包括本数顺序,每本号码的顺序填开发票。既不能跳本、跳号填开,也不能多本同时填开。3、逐栏填开发票应按照发票票面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填写,不得空格、漏项或简略,这是保证发票使用完整性的基本要求。4、全份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用票人必须按照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内容,全份一次复写打写。填开发票时,应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套用和冲洗重用,对因填开或计算错误而作废的发票,应当全份完整保存,并加盖“作废”戳记。5、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填开后,只有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了开具方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该发票才能最终成为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该发票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付款方也不能作为财务核算的有效凭证。除了以上要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地税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开发票有哪些规范性要求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7,发票盖章财务章or公章有哪些讲究

根据规定,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盖其他章无效。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201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新旧政策对比如下:旧政策是:第三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新政策是: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票只能盖”法票专用章“,不能盖公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其他印章。
公章由公办室文书管理合同章由销售部门经理管理法人章由财务部门出纳管理财务章由财务部门会计管理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发票管理员管理
发票只能盖发票章,且章应该盖的清晰,不压数字,开具了发票盖其他章是无效的

8,发票专用章新规定

新式发票专用章从2011年2月1日启用,老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请各纳税人及时更换。新式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二、边宽1mm;三、中间为税号, 15位(个体工商户为20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5位(个体工商户为20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九、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原来的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办法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了。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从它的名称上来说,发票专用章就是用在需要使用发票上的企业、事业或是其他性质的单位(以下简称为单位)。但是其基本前提就是要在单位所在的地区的地方税务局或国税局注册登记,并购买使用地税局或国税局发票。除了使用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据的非税收收入外,其他单位注册后,都可购买使用发票,这就必须要用到发票专用章,才能使发票具有效力。 发票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来开具发票时,盖在发票上,产生法律效力的印章,这是最简单的说法。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没有独立核算的公司,如果能出具有关的文件,在税局办理注册登记,也是可以领购使用发票的,也就是要用到发票专用章。但是,发票专用章必须要在税局办理备案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话,该发票专用章是无效的,而且是违规使用发票,并要受到处罚的。 楼主公司用总公司的发票,分公司的章,发票是否有效,关键就是看该发票章,是否在税局办理了备案登记,如果没有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可以让总公司将该发票专用章到有关税局办理备案。但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不是在同一个城市,税局应该会要你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使用发票的。 希望以上能帮到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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