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特定行业指的是什么行业,企业所得税特定业务是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编辑:金融知识 2022-12-18 13:01:18
本文目录一览
1,企业所得税特定业务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一些视同销售的业务,主要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有关业务!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预收房款按预计利润预交所得税。
2,个税是指什么
个人薪金所缴纳的税,叫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起征点3500元,9月1号执行。是指你在个企或者国企单位工作,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在税务局指定的限额以上的薪金 缴纳的税金,一般统称“个人所得税”也就是你所理解的个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针对个人所得额所征收的一种税款。
3,2012特殊行业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局怎么规定
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012年仍按照此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法的特定行业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是否享有按年计算的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行业的工作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或季节性因素,季度、月份之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差距较大,为平衡这些特殊行业就业人员各月之间工资、薪金所得的税负,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这些行业工资、薪金采取分月预缴、按年计算的方式。对于“特定行业”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是否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扣缴方式计算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尚无明确政策规定,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中对随一线工人工资特业一线管理人员可以按此方式计算个税,其他管理人员不得按此方式计算个税。具体执行时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采掘业只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可以同时适用特种行业计税方法和年终一次性计税方法。
5,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6,什么是特定业务预交所得税这个特定业务指的是什么
1、“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2、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4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3、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 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个人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且该项目未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向投资各方(即合作、合资方,下同)分配开发产品的,企业在首次分配开发产品时,如该项目已经结算计税成本,其应分配给投资方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与其投资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二)凡开发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分配项目利润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企业应将该项目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 2.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股息、红利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应从该项目取得的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取得的和以后应取得的)的市场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预收房款按预计利润预交所得税。
7,年薪制工资个人所得税
余下的可以按年终奖发放:个税计算:13500/12=1125,月1125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个税=13500*10%-25=1325元按年终奖计税比按月工资计税节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如果你们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该员工年终取得年终奖时,则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关规定计算纳税。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放方式一:全年一次性发放方式下:根据(国税发[2005]9号)通知规定计算。500000÷12=50000根据商数查税率表为“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对应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再依据(国税发[2005]9号)通知规定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600000×30%-2755=177245元。纳税最少的方法:每月造表3750,实领2625,余下的挂账即可,领挂账工资不用上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年薪制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税。原实行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废止。 因此,假设题中个人年薪80万元,每月发放5万元,年末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支付剩余年薪20万元(80 - 5 * 12),则: 1、每月方法的5万元,按正常的工资薪金计税方法计税,这里不再叙述。 2、支付剩余年薪20万元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换算月所得 = 20 / 12 = 1.67万元 查税率表得: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应交所得税 = 20 * 20% - 0.0375 = 3.9625万元
文章TAG:
个税特定行业指的是什么行业个税 特定 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