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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而实施执行的政策,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什么是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是什么意思

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两免三减半,是指外资生产型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份起,享受前两年免缴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如果低于10年的经营期,是不享受这种税收优惠的。

税收优惠是什么意思

3,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具体是什么

恩是这样的,国家级高新证书真正的优惠是能够享受到10%的企业所得税收留下来的一般来说,没有高新证书,你的企业所得税是缴25%,现在有了,你只需要缴15%,相差10%
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具体的优惠政策和好处可以咨询科德咨询。
中关村的创新技术企业是有资金等奖励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话,就是按照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具体的请搜索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大全”里面,有个博客,很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问答和资料,可能对你有帮忙。加油啦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具体是什么

4,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合作社,应当是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成果核算完整准确,运作规范的合作社。具体来说,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完整的成员账户,包括成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身份证号码、经营产品范围等;二是有健全的财务账户,包括入股的资金及比例、交易额、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作社应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件,优惠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于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和要求的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自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退税的一般程序是:(1)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如实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件、资料(提交资料时由纳税人填写《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包括书面申请、完税凭证复印件、批准文件(如减免税批复)或税务部门已核实的各类清算表、结算表、处理决定书。(2)受理: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文件、证件及资料齐全且无误的予以受理,并进行受理文书登记,同时打印《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给纳税人;对文件、证件及资料不齐全或者有误的,应当场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3)退税:地方税务机关查实后办理退还手续,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税手续。经查核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将报送文件、证件、资料退回纳税人。
首先看你所在地区的政策,还有的你的行业,就像以前家电企业,有国家补助一样,家电下乡,选择税收的话,一般的地区是没有优惠的,除非你是高科技,节能环保企业,那么还有硬外一种,就是税收洼地,有地方性的政策优惠,入园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全额的50%扶持,增值税(营改增)地方留存全额的30%-70%扶持。
税收优惠一般就是 政府将企业缴纳的税收按比例返还。 一般分为增值税和所得税。 各地方政府的返还比例不同。 一般总纳税的是20%到35%。 这个要看每个地方的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5,什么是税收优先权

税收优先权是指当税款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款有优先受偿权。税收优先是国家征税的权利与其他债权同时存在时,税款的征收原则上应优先于其他债权,也称为税收的一般优先权,这是保障国家税收的一项重要原则。当纳税人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和偿付其他债权,应依据法律的规定优先缴纳税款。  破产清算是指在债务人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或无力清偿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法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一种司法偿债程序。这种偿债程序的基本目的是强制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加以变卖并在债权人之间实现公平分配。一般而言,在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场合,债务人所欠债务多种多样,其中也会涉及到税收债务。由于税收债务的债权人是国家,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传统的破产法理论及制度一般赋予税收债权以优先权,即当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并存时,国家作为税收债权的债权人享有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在中国,现行破产法及税收征管法也有类似规定。但由于理论上的一些误区及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与不完善,税收优先权的实现存在许多实践上的障碍。
(一)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就是债权人所享有的要求偿还债务的权利。所谓无担保债权,是指在债权上未设定担保物权的普通债权。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对纳税人未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实行税收优先。所谓未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是指纳税人没有为其设定抵押、质押或没有被留置的债权。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破产法规定,职工工资优先于税收。  (二)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税收优先于发生在其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三)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这是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基本的、最主要的来源,是维护国家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行政机关进行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是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对纳税人的惩罚,不以取得财政收入为目标,是非税收入。两者相较,税收比较重要,应予以优先对待。

6,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1、公司进口需要的自用设备与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与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跟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国家级新产品,在本市第一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以及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内,对产品部分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的部分返还50%;省市级的新产品,与第一家生产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并且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两年期限之内,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返还50%部分分成;3、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八年内返还50%的增值税部分地方分成;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5、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部分,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内返还50%;6、电路制造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的设备以及仪器,属于进口自用的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7、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计算机软件,三年内返还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须注意以下内容:认清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标准。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员工制家庭服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与其他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征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家政服务企业签订依法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的企业方可申请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

7,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要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人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办理减免税报批或备案手续,并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纳税申报,否则,不能够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2)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3)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4)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2.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凡属于无明确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规定申请期限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应当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3)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 3.纳税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 4.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减免税。 5.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税款。 6.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当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在减免税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应交税费发生,都要对减免税情况予以申报。 7.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8.纳税人免税项目,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放弃免税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10.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财税【2013】37号政策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11.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提供的全部应税服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部分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 12.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13.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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