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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资企业从何时开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目前,在纳税问题上,外资企业不再享有超国民待遇,需要依法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在明年缴纳2010年12月份的时候缴纳,也就是说是从2010年12月份开始缴纳。

外资企业从何时开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什么时候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是随增值税、消费时的减免而减免的,当需要交增值税或消费税时,同时也要交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现在已经全面营改增了,营业税已经没有了。
这部分营业税需要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什么时候不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3,什么时候需要计提城建税跟附加费

只要是你交纳流转税,就需要交纳附加税。流转税是指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确切地说是的计提以上流转税时,就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教育费附加费率所以本题中,计提基数应为:1083108.43+1050=1084158.43元,答案是正确的。

什么时候需要计提城建税跟附加费

4,什么时候缴纳城建税教育附加税

和增值税一样,每月月初申报就可以。不管有没有税,都得申报。补充回答: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其他税不一样,它是按季度预缴,按年度核算的。银行没有权利和义务直接扣税款的,因为它们那儿没有扣税标准和依据。你去税务申报后,税务开具缴税的单子。你把税务开具的单子拿到你的开户银行转账后才能缴税。
你的问题真奇怪!城建和教育附加本就是附着在三个流转税之中的,这三个税种没有纳税,那两个就根本不存在!奇怪就在无业务也就无流转税,怎么能申报城建和教育附加,请检查一下你的申报城建和教育附加的基础金额是什么!另外,城建和教育附加根本不能抵扣,但是地税的预纳税涉及的都是各地的操作细节,只能具体事情具体办!

5,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怎样解释什么情况下才要交在哪里交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教育附加一般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  征收方式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与“三税”同时缴纳,自然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与“三税”相同。比如,某施工企业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在B市承包工程,按规定应当就其工程结算收入在B市缴纳营业税,相应地,也应当在B市缴纳与营业税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预缴税款 对于按规定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缴纳“三税”的纳税人,应在按规定预缴“三税”的同时,预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于月度终了后在进行“三税”申报的同时,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对于以一个月为一期缴纳“三税”的施工企业,应当在缴纳当月全部“三税”税额时,同时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全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计算缴纳。因此,如果你公司增值税是免征(比如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公司),那么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也同时免征,但承接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取得的收入按1‰计收堤围防护费。

6,免抵退税额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与申报营业税的时间相同。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根据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明确如下: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三、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要交。只有交增值税才交附税。不交增值税就不交附税。
1. 国发〔1985〕19号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2. (1985)财税字第69号 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因此,对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 财税〔2005〕25号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4. 国发〔2010〕35号 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7,建筑业营业税什么时候交

建筑营业税应该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的次月15日前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确认。 1.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3. 纳税人自建建筑物,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自建建筑物对外赠与,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该建筑物产权转移的当天。
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包括建安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 (即工程造价)、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和施工机械迁移等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费用。工程价款是建筑业主要计税依据。工程价款由下列四项内容组成: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直接费,根据直接费数额和管理费取费标准计算的间接费,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根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按国家规定的税(费)标准计算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用公式表示为:   工程价款二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根据建设施工合一的经营和核算特点,在征收营业税时,以企业取得的施工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但对施工收入的确认,必须根据工程造价的计算原则认定,同时应包括材料差价、抢工费、全优工程奖、提前竣工奖等工程价款以外的费用。   建筑安装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人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收到的预付备料软和预付工程款不是其取得的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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