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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有没有餐饮服务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鸡毛信

餐饮服务业的优惠政策是有的,但还要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比如,如果你开了社区的小饭桌(当然属于餐饮业),因为它属于社会服务业,那你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参考 http://shiju.tax861.gov.cn/zwgk/bmfw/yhzc/rqfw.htm 在比如,你的餐饮服务安置了下岗工人,当达到一定比例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再比如,如果申请开办餐饮服务业安置了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参考 http://shiju.tax861.gov.cn/zwgk/bmfw/yhzc/cjr.htm

请问有没有餐饮服务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鸡毛信

2,营改增生活服务业3万以下是否统一免征

是的。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每月营业额在30000元及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当然包括生活服务业在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只要是非企业性单位,即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营改增”相关文件则将范围收窄,规定只有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因此,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生活服务业3万以下是否统一免征

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的税率有几种

简单粗暴的理解方式就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例如一般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7%税率,但按3%征收,3%就是征收率。营改增企业同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的税率有几种

4,服务贸易业现在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我国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二次开放”正式进入快车道,多项重磅支持政策有望近期集中发布。目前服务贸易领域的五大关键目录已经基本修订完成,将于近期发布。记者了解到,高新技术和健康医药产业开放有望成为此次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大突破之一。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正在密切磋商,在税收优惠、医药保税研发等方面进行探索,并达成共识,新的优化政策也将很快出台。在2018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期间,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冼国义表示,这五大目录包括《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目前修订工作层面已经全部完成。在修订后的五大目录中,服务进出口重点领域都将有集中体现,同时相应的支持鼓励政策也将更加明确,注重操作层面的可行性。此外,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更新更全的产业政策,经济带网是你不错的选择,不妨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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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有企业所得税优惠、营业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城建税优惠、房产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1、免税 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免征某种税收的全部税款的规定;   2、减税 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免征某种税收的部分税款的规定;   3、退税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将已经征收的税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   4、优惠税率 税法在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或者若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按照这种较低的税率征收,作为对其的一种鼓励和照顾;   5、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6、免征额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免征额的,对免征额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部分征税;   7、缓缴税款 纳税人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推迟缴纳税款;   8、其他 如税额扣除等。

6,小规模 服务行业怎么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服务行业)?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则应该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不是看你有多少利润,而是看你有多少毛收入。是维修计算机呢?还是销售计算机耗材?如果是前者,按销售额的6%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后者,按销售额的4%缴纳的增值税。你自己算算帐,能够维就好好做下去,不能够维持,就不要勉强做。国家有国家的政策。话说回来,做生意,你应该把起码的成本、税金、费用算清楚,到底能赚多少钱,到底能不能做。还有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一般会实行定期定额办法征收税款,会根据行业、地段、经营面积、仓库在华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7,国际服务业税收政策

江苏省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解读  (一)支持服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生产服务业企业经立项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实计入管理费,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以上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二)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对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三)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四)经确认,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的设备、以“三来一补”方式生产制造的设备。  (五)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科研服务机构为完成特定服务项目,凡聘请属于海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用可直接进入成本。  (七)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134个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期满后,审定的转制科研机构可再延长2年。对上述转制科研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期限,不论是从转制之日起计算,还是从转制注册之日起计算,均据实计算到期满为止。  (八)社会力量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九)由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批发布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十)按规定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抵贷资产过户中的相关税收,抵贷资产受偿实现盈利一次性交纳企业所得税。  (十一)新办的省内旅游企业和在我省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省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的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所得税3年。  (十二)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的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十三)促进现代生产服务业发展。开发区的配套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服务业企业,享受开发区工业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  (十四)对承接国际服务业外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进入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实行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满后再减征企业所得税5年。  (十五)对缴纳增值税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后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来源:谋思网)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 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 (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 (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 (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 (5)包装; (6)储存; (7)称重和量尺码; (8)安排保险; (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10)做外汇交易; (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 (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 (13)安排货物转运; (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 (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 (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 (3)提货和付运费; (4)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 (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7)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 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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