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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账户有好多无票收入怎样避税少交点税

避税是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少交税款,无票收入必须据实申报纳税,否则不是避税,而是偷逃税款,是违反税法的行为,性质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如果是提供服务且在营业范围内,没有理由要求提供17%的增值 税发票。可以申请购买营业税发票,缴税6%,或是凭劳务合同去地税局代开发票。

公司账户有好多无票收入怎样避税少交点税

2,如何降低企业所得税

逃避所得税的方法的和暗的两个方面,明的就是高计成本,加大支出。象采用一些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尽可能多的列支一些项目的支出,比如广告费,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工资等等,但这些项目一般税务都控制支出比例。  暗的,也是违法的,但也是最安全可靠的,就是在进货环节上,虚列支出,很多假的增值税发票案就是这么回事,当然,一个企业的经营或生产,需要的原材料或进货是很多,不全都是增值税发票,还有很多普通的发票,还是有机可乘的。这样,也不用这个那个方法了,直接就把成本加大了。  暗的还有就是隐瞒收入,因为收入有一部分是现金收款的,不用开发票,这些收入,就可以隐瞒下来,不计入当期的营业收入,最后所得自然就少了!  当然,这些都是违法的,不要这样做。

如何降低企业所得税

3,委外加工对方都不提供发票应该怎样做才冲件利润减少所得税

首先你公司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没有发票,税务所是不认可成本费用的。如果是核定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没有发票,问题不大。账务处理方法,不管有没有发票,都可以计入生产成本-加工费,或者增加原材料成本,两者都可以。
加大费用成本,(工资,差旅费,修理修配费用),材料买票就可以
你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费用扣除的凭据不再仅限于发票。真实、有效的合同、协议也可作为费用扣除的凭据。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掌握的尺度是有差异的。具体还是要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另,提醒你“委外加工对方都不提供发票”是不对的,作为一般纳税人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们通过价格找补进项税金不对,如果对方是查帐征收企业少记收入存在偷漏税情况严格说你也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做到别的费用里 制造费用和原材料都要核对发票的 差旅费最好 搞点车票就行了 业务招待费有没有满收入的5%不满还可以走业务招待费,可就是只能省60%
我觉得,作为查账征收,委托加工单位不给提供增值税发票,企业就无法冲减利润。 由于没有委托加工进项成本,所以你的销售成本就是虚的。我建议您要委外加工对方给你开具发票, 一个老会计的回答,不是到您是否满意

委外加工对方都不提供发票应该怎样做才冲件利润减少所得税

4,企业如何少交所得税

你好!要想少交所得税,所得税的计算无疑两个方面,一是税率,二是应纳税所得额,要想少交,也只有两个办法,一是降低税率;二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一般的话税率是没有办法调低的,除非是国家有优惠政策的行业或者产业,会有优惠汇率。那一般的企业只有减少应按水所得额了,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减少收入和收益,增加成本和费用。但是税法对这块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有时候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东西,到了税法这里都不一定管用,比如收入的确认,什么时间确认收入,假如企业有一批商品发出了,未开具发票,那么按照准则的话可以不确认收入,但是按照税法,那就应该确认收入,而且严厉点的话,还要罚款,应为你发出商品为什么没有开具发票。所以企业在处理这些时有很大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实务操作中,一定要和税务局搞好关系,这很重要,另外企业在对某些事项进行会计确认时,在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的增大成本和费用,比如购买的资产计提折旧时就可以采用加速计提折旧或者摊销,对应收账款进行啊账龄分析,确认坏账准备等等。只要不严重违反会计准个和税法规定即可。但有个前提,和税务局关系一定要好。
费用也不是乱做的,各种费用都有固定的扣除标准月营业额1-3万,取个平均值,年收入估计在20多万现在的工资都是根据实际扣除,2个人,做个几万不得了了另外就是成本和费用,成本就是你的进货的钱,都有票有货的,不容易做剩下就是费用了费用看你怎么做了,看离亏损还差多少,然后找相应金额的票,根据票来做账目。要注意,最后一个月千万不要做太多,太容易引起危险了,最好分摊到每个月里。怎么分摊自己分摊业务招待费不要做太多,只能按实际发生的百分之60,以及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之下。差不多了,应该可以亏损了均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财务之如何减少企业所得税

1、你不可能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不开发票也可以走收入。 2、增加费用的方法有多种,象合理的开支、车票、适当的餐费发票、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工资支出、超市购物发票(食品类)记福利费等等。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可以从股息再投资、设立中间控股公司、转让经营部门等多方面作出相应的税收筹划。 1、股息再投资现行税法的规定,外国公司采用股息再投资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投资,可以获得再投资退税优惠。在未来进行投资时,外国投资者应对投资有充分的分析和预判。例如,考虑到香港和中国内地在经济交往上的密切联系和内地给于香港的种种优惠,外国投资者可考虑通过在香港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进行内地投资。 2、设立中间控股公司外资企业在中国进行投资时,应当注意中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的作用。比如,目前中国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等国家与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均约定对股息适用不超过5%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企业在进行税务预测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中可能发生的转让资本利得等问题,并注意母国和投资所涉及国家相应税收规定的影响。 3、转让经营部门如果一家亏损企业希望剥离其核心业务,但该核心业务其实是企业的一个高新技术部门。这一部门实际上存在增值,则在完成转让后,新外资企业的税基应当按转让价格重新确定,且新外资企业更容易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从而可以享受15%的税率优惠。在这个过程中,符合条件的转让还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4、鼓励创投企业新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或2年以上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额,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5、用好优惠政策例如,某外国公司已在中国建立了外资企业A和外资企业B,企业目前有不少的累计盈余,而且外国公司目前还准备在中国扩大投资。按现行政策规定,外国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而新法对此没有规定,因此,今后有可能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针对政策的可能变化,结合企业扩大投资计划,企业可以在香港设立一家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把从外资企业A获得的股息再投资到外资企业B,也可以把股息用于对外资企业A的增资。这样,公司可以向控股公司转让外资企业A和B的股权,同时也转移了两家企业的累计盈余,可以避免将来汇出时再缴纳股息预提所得税。其次,将利润进行再投资,目前还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 6、提前启动税收筹划虽然新法明年开始正式实施,但之前可以启动部分筹划。比如,对税率增加的企业,可以采取加速所得和延迟费用确认的方法以减轻税负;对于税率降低的企业,可以采取相反的策略,采取分期付款销售或寄存销售方式,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把收入延迟到2008年后再纳税。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中国拥有一家正处于免税期最后1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此外,还有一家适用税率为33%的关联商业企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目前有大量存货,那么,公司可以尽快将存货销售给关联商业企业,今年实现收入,享受免税优惠;关联商业企业购进产品后,可以按照正常销售计划在明年以后销售,实现的收入按照25%税率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不得违背税法的规定,交易价格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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