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放管服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清理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欲、施政所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放管服的内容是什么

2,浙江国税如何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2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京召开了2017年第三季度新闻通报会。会上,浙江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作为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典型代表,就浙江省国税系统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情况作了介绍。龙岳辉表示,浙江省国税局在全国税务部门率先推出“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浙江样本”。“最多跑一次”让纳税人办税更有感据了解,今年以来,浙江省国税系统围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出了改善营商环境的“组合拳”。目前,浙江国税梳理了纳税人办税事项147项,其中143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占比达97.28%。避免“多头跑”,部门合作快速办。深化国地税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等方式,积极打造联合办税服务平台,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模式,基本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目前全省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80个,共驻政务中心123个,在278个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杜绝“来回跑”,优化服务及时办。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纳税人可以在全省选择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规定涉税事项,实现了跨区域办税“最多跑一次”。推行“容缺受理”服务,纳税人现场提供的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时,在经办人承诺事后补齐的情况下,可进行预先受理、审查或作出许可决定,所缺资料可事后邮寄给国税部门,提高“最多跑一次”的到位率。推行“双向预约”,自2016年主动预约纳税人实行错峰办税以来,共有13802户次纳税人发起预约,国税部门延时服务26169小时、116561户次,有效缩短了“最多跑一次”中的等候时间。改革成效好与坏,纳税人最有发言权。“跟5年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往返来回跑不同,现如今只需填一张表就好,方便太多了。”乌镇创客空间的吴杏江明显感到办税更简单了。“从多头跑到最多跑一次,办税提速了,企业减负了。”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王高峰在给国税部门的感谢信中如此写道。放管结合为企业“松了绑”“简”字当头,“应放尽放”。浙江国税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仅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全面下放市级出口退税审批权,惠及78000余户企业,96.3%的退税业务在本地即可办理。统一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理流程。2015年以来,浙江全省国税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33.21万件,即办事项达到90%以上,100%实现“零超时”,纳税人资料报送减少33%,办税环节压缩50%以上。合作共赢,一次办结。浙江国税针对“二次录入”“多网并存”等现象,深化与其他部门在“放”上的深度合作,畅通权力运行前后环节,让纳税人 “一次跑”实现多事“一次办结”。在温州,国税车购税专窗设在了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实现缴税、上牌一处进行;在嘉兴,国地税集成服务中心以集约化的办理模式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数据共享,效率提升。通过开发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纳税人综合办税效率提高30%以上,其中办理“国税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同步代征地税相关税费”业务,不仅解决了国地税“两头跑”的麻烦,还可减少时间近5分钟,提高办税效率40%以上,深受纳税人好评。创新管理,“放了接上”。浙江国税配套建立了风险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信用管理等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并出台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制”,遏制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涉税事项;出台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十大举措,与浙江省公安厅加强警税协作,联合争创“无骗税、无虚开发票”省份……浙江国税正以更加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走网上”让“跑税务”成为过去式如何用“放管服”改革“良方”医治好纳税人“跑税务”的“烦”,浙江国税充分利用系统集成理念和信息化手段,交出了一份现代化“答卷”——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努力打造以“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为主要内容的便捷式服务体系。为助推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浙江省国税局开发推广了“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企业和国税“不见面”,仅靠“网来网去”就办理完成出口退税相关业务。“退税到账速度,一个字快!”谈起“互联网+税务”带来的退税新体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林仙明给出了这样的感受。今年9月初,浙江国税与浙江省数据管理中心网络连通,实现了高效、安全、可控的数据交换,为下一步实现税收业务的无纸化与税务应用的云技术化奠定了数据基础保障。10月1日,新版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正式运行,加上手机端APP,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咨询查询等各类即办事项基本实现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各类非即办事项也同时做到了网上受理、流转。目前,全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数达到144.79万户,应用浙江国税APP掌上办税的纳税人达到33.21万户;全省国税业务网上综合办税率已达97.96%,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率达到92.3%,网上抄税率达到95.8%,“跑税务”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纳税人心中的“过去式”。“网上办税突破了时间、人数、空间等诸多因素,已经成为快速办税的首选。”浙江国税纳税服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跑“网路”分流了窗口办税量,减少了办税等候时间,实现了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减负”、办税效率和办税体验“双提升”。中流击水再奋进,改革永远在路上。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一共出现了203次,直抵人心,激发共鸣。浙江省国税系统将不忘“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之初心,继续强化集成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驰而不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更好地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国税力量。政府就应该这样方便为民。

浙江国税如何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3,2018年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2018年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一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1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内容,逐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清理规范税务中介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况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接受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况下,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达到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 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方面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15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积极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落实方面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况。 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况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符合该政策的情况。下阶段将积极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六、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税收措施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八、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绿色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扩大国内消费的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积极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况。 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通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符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通过政策的落实,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十、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况。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方面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十二、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方面 我局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二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海东国税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力求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推进“放管服”改革。 立行立改抓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对照自查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客观评价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做到既能全面查找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又能总结经验、深化改革。 放管结合显成效。一是以“放”为前提,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切实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以强化后续“管理”为基础,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进行合法性以及合规性审核把关,着重审查有无违规设立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的内容。三是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目的,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优化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审批资料交接手续,避免资料滞留、积压,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截至2017年3月,“三证合一”登记办理户数为1667户,“两证整合”共接收新增主体户数1677户;通过“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共代征税款455.33万元,实名制办税已采集4239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6户次,全部实现“零超时”办结。 持续深化重落实。今后,市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思路,强化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涵养税源。二是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春风行动”等加大对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宣传,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大“互联网+税务”,积极参与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确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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