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让我入股单位要注意什么事情

老板让你入股单位,首先要注意这个单位的性质和收支情况,其次,要注意这个单位的债务情况。
首先要协议好,对入股的所有内容要了解,包括需付法律责任的

老板让我入股单位要注意什么事情

2,国企员工入股的问题

污水处理我认为因为是环保产业,行业前景应该不错。员工入股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是是小股东。入股要看公司章程有无员工股的规定,员工在或不在公司工作时,股东章程对该职工股转让、变现有无规定。另外,大股东是谁,该国企是什么背景的。你最好把信息说得全面些,好加以分析。
到目前为止没有法律或者政策做出规定,说国企上市一定要给基层员工原始股的,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员工对本企业的股票投资价值很有信心,也只能通过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者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方式来获得。当然,现在正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是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也不是说在上市时就一定要给基层员工原始股,而且员工持股计划也是建立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并不是强制性的。
看老板入股多少,如果只是象征性的入股,那么就要谨慎,如果老板入股巨大,那么你也跟风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国企员工入股的问题

3,想让员工入股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你的目标的让员工一起来承担运营风险,不过只需要参与年终分红!你需要跟员工签订入股协议书 按你可以以合伙协议的方式把上述事项约定清楚,除了约定上述事项后,还应该约定下列事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当然作为管理者你可以加入,员工只负责入股承担责任,但日常管理经营权由你来掌握,遇重大决策,员工可参加决策等等
入股合同 是技术入股和资金入股。占入股的比例是多少,先要讲清楚,再拟合同条文。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想让员工入股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4,这样入股需要注意哪些

然后这家公司的销售总监想到另外一家新开的家具配件公司入股。总监希望我也一起去,并且说为了调动大家积极性,让我们也入股, 但是工资,奖金,提成还照样发给我们。现在那家新公司的资产评估说是100万元(但总监一直强调不止这么多,设备都花了五六百万,总共投入有900万了),然后还需要100万来运作,这100万的运作钱就由我们筹备,也就说这家公司的原来老总占50%的股份,我们剩下的人占50%的股份,还有一点这家公司的老总本来也是两个人,这两个人合股成立了公司,但是他们以后不参与管理什么的。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入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比如是不是需要变更注册信息?需要签订那些协议?因为本人对此一无所知,希望哪位好心律师能提点宝贵的建议,谢谢!匿名 北京-北京 09-06问题已关闭,不能回答。
1. 当事人的详细信息.2. 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3. 出资年限 .4. 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5. 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6. 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7. 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8. 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9. 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入股注意事项

1。你朋友是不是愿意你入股?2。你所投入的钱所占股权比例,这需要你们协商的。3。股权确定后就会涉及到亏损与盈利。这就要你对此图文工作室的运作情况有了解。财务情况,成本,利润。4。如果只是投钱,不参与运作,我看还是算了吧。免得闹到最后伤害朋友感情。
一、应明确技术出资的标的 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技术入股的法律规定,技术方可以用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出资标的。在交易中,当事人首先必须明确:他们究竟是在对什么东西进行交易?是专利权还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专利权出资的,是否还附带相关的技术诀窍?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技术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比如,它究竟是一种产品、一种工艺,还是一种设备,或者是几方面的内容都兼有?对此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地界定交易标的内涵和外延。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都希望用一个非常简单的名称来概括双方交易的技术,例如笼统地将其称为“xx技术”等,这恰恰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 二、弄清技术出资人是否拥有技术的处分权 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都拥有技术的处分权。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的职工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出来的技术,其权利归职工的单位拥有。有些技术投资项目,投资方没有弄清对方是否拥有技术的处分权就盲目签约,结果不但投资收不回来,甚至还必须与技术方一起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所以,在与技术人员个人洽谈技术入股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对方的技术权属是否清晰。如果权属方面还存在未解决的纠纷,投资方就应慎重考虑自己的投资打算,以免“为他人做嫁衣裳”。 以专利技术出资的,必要时可请技术方出具专利证书及其他专利资料,很容易查明其是否真正的专利权人。但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要查明其是否该技术的权利归属则必须费一番功夫了。当然,比起投资失误可能导致的数百万、上千万损失来说,在签约前多花一点时间和费用去核实被交易技术的权利归属,无疑还是非常必要的。 三、详细约定技术方的出资义务 1.办理权利转移手续。这种情况以专利入股居多,由于专利文献是可以公开查阅的,如果专利文献对发明内容披露得足够详细的话,就可能只需要技术方协助办理权利转移手续就行了,无须做更多的事情。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转让必须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虽签订了转让合同但未去办理登记和公告手续,结果专利权仍持在技术方手中。 任何技术转移都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知识转移,二是权利转移。前些年很多企业引进技术人才,人才带来技术并把它在企业中实施,企业往往认为自己已经获得了技术。但这仅仅是实现了知识转移,在法律上企业并没有获得使用技术的权利。如果以后该人才离开企业,就很可能在是否允许企业继续使用技术的问题上发生纠纷。实践中这样的例子不少。 3.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许多技术(特别是非专利技术)并不能充分体现在图纸资料中,往往还包括某些存在于发明者大脑之中的无形技艺、技巧或诀窍等。即使是专利技术,发明人也可能把实施发明的最佳方案秘而不宣。以这些技术投资入股的,就需要由技术方进行指导,传授有关的技术诀窍。有的还要由技术方作出样品或进行试机。 就某个具体项目而言,技术方可能承担以上一项或几项出资义务。究竟承担哪些义务,承担程度如何,都需要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约定不同,承担的义务和验收标准也就不同。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由技术方承担一些与技术转移无关的工作(如生产管理或产品销售等),即使技术方未履行义务,也只是一般的违约,不影响技术出资到位与否的认定。 四、要重视技术出资的验收 对于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一般以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来确定出资到位与否。但技术出资义务履行与否、履行程度如何,则不能由会计师来判定。例如,《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规定:出资期满,各方应当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共同签署验收征明文件,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验收不合格的,技术出资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约定技术价值变动后的利益调整 绝大多数技术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实际收益都会与当初预计的情况有很大差别。归纳起来,造成技术价值变动的原因有:1.市场发生变化; 2.生产条件发生变化; 3.新技术替代; 4.法律上存在瑕疵。 综上所述,以技术出资入股由于是“把不是钱的东西当成钱”,因而存在着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保障技术投资成功的关键,是要订立内容完备的合同。技术交易的各方不宜过分依赖现有的各种标准合同。标准合同只能规定交易中带有共性的事项。而技术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恰恰是那些没有共性的事项,比如技术交易标的、技术资料清单、权利转移形式、技术指导的标准等等,都是无法标准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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