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后调整是什么意思

税后调整就是指的计算个税时减除应当自己负担的各种保险部分,因这部分是免税的,所以计算税金时把它减掉,发给职工个人时再把它加回来。 你这个情况可能是巧立名目的扣钱

税后调整是什么意思

2,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增调减金额是什么意思

调增:就是将利润调高,费用调低。调减就是相反了。一般是调整违反税法的相关费用和支出。
调增,就是不允许所得税前开支的成本费用,调减一般是免税收入或可以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具体你看看所得税法。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增调减金额是什么意思

3,联通的帐务调整费是什么意思啊

专业解释就是:帐务调整是指最低消费与实际消费的差额,比如说你的套餐是最低消费50元的,你只打了30元,那么你的帐务调整就是-20元,如短信包月的卡,你的是10元包180条,但因为没有出账,当月是按发送多少条来计费的,出账以后,就要把多收你的费用退给你,于是帐务调整就成了正的多少钱,但如果你没有发够10元钱的短信,只是发了8元的话,那么帐务调整就会是-2元

联通的帐务调整费是什么意思啊

4,汇算清缴扣除类调整项目 的调整规则

你说的应该是招待费,那招待费的60%与销售额的0.5%比较,小的就是准予税前扣除的,
每年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有可能进行调整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不一定非常全): 三项经费的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费附加) 营业外支出(捐赠、罚金、罚息) 业外招待费、广告费 税金(增值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白条做帐部分,需要自行挑出来。 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税法部分,如加速折旧或者计提比例高出税法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这两项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吧) 收到的补贴款,有的不需要纳税的,做调减,要的需要纳税的做调增。

5,未通过工资核算的工资性支出为什么要纳税调增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工资薪金支出帐载金额是否指去除(个税,社保)之后的实发金额?:不是。指扣除前的金额那税收金额指什么?:指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现在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只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就可以税前扣除的。
首先,工资调整涉及的主要是跨期支付的问题。12月计提了1月工资,但是没发,这部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就要调整回来。1.你这如果起初的余额是贷方的,就说明是上年计提了没发的,这钱在上年应该已经调整过,于是,你需要调减。168000这笔。2.应付工资科目,发生额贷方为本年计提的工资(借方为实际发出去的货币资金。差额可能是四金保险,借方与纳税调整的工资调整无关)。贷方发生额1325247.49 就是你要填列的金额。3.期末应付工资贷方还剩450000,是你计提了还没发出去的钱。计提出来后,转进了本年利润。因为没发,所以需要调增纳税所得额。明白了?

6,什么企业要进行期末帐项调整其包括哪几种类型

按照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要求,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凡是本会计期间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应该负但得费用都要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收入和本期应该负担的费用,即使相关款项已经收付,也不能计入本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每个会计期末都要对已经入账和没有入账的相关收入、费用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便正确计算本期损益。账项调整的内容有五种类型:应计收入的调整;预收收入的调整;应计费用的调整;预付费用的调整;其它账项的调整。
答:在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的情况下,对于跨期收支应作为资产和负债处理,而不能记作本期的损益类账户。因此每届会计期末,应对各项跨期收支作出调整,就形成了期末账项调整。一般进行调整的账项包括:应计费用、应计收入、预付费用、预收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坏账准备、应交所得税等其他项目。
期末账项调整的意义: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为了准确、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需要将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定的会计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来划分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期末账项调整的内容:期末结账前,应予调整的账项一般可分为三大类:第一、应计账项。包括应计收入、应计费用等;第二、递延账项。包括预收收入的分配、预付费用的摊销等;第三、应提账项。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各种资产减值的计提等。

7,生产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生产成本是生产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主要用以计算产品的成本,月末分配入各个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中,产品生产完结后形成存货项下的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在产成品销售时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成本。其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制造费用一般是间接计入成本,当制造费用发生时一般无法直接判定它所归属的成本计算对象,因而不能直接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去,而须按费用发生的地点先行归集,月终时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各成本计算对象间进行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中。为了核算生产成本,可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可以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制造费用在未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之前,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之中。   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加上期初在产品成本,减去期末的产品成本,便能计算出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不有生产成本项目的做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不过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如有“调增金额”填“a105000”表“跨期扣除项目”栏。企业所得税申报关键点:第26行“跨期扣除项目”非日常理解的“跨期项目”税前扣除问题1.本行填报纳税人发生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预提费用、预计负债等跨期扣除项目调整情况;2.第26行“跨期扣除项目”填报的内容及差异: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预提的行业特殊保障性费用(如煤炭行业的维简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准备金)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规定该类费用可以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但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该类预提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税前扣除,从而产生会计与税法的时间性差异。3.需要强调是,第26行“跨期扣除项目”非字面意思理解,并非填报的是日常理解的“跨期项目”税前扣除问题,也非“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产生的跨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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