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视同内销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是属于视同内销

出口通常都是免税并有退税的,但是如果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为零,或者出口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外汇(这两种情况最常见),会不视为出口,而视为国内销售,视为国内销售的后果,是没有退税,并按出口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出口视同内销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是属于视同内销

2,出口视同内销的定义及相关帐务处理

出口视同内销是因为你办理出口退税日期(出口之日起90天内)已经过了,不在能办理出口退税了 按照内销征税.帐务处理应该将以前的收入凭证红冲了 重新做个凭证吧
将原做的外销收入帐冲回,将可收回货款视同含税价除以1.17再乘以0.17算出按内销的销售金额,并入应交税金一起计算当月增值税就可以了!!

出口视同内销的定义及相关帐务处理

3,出口货物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视同内销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我去年11月刚好办理过这件事情,首先你需要填写《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电子档,如果一张报关单对应几张增值税发票,要填写一份《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EXCEL电子档,建立SHEET1,/2/3....等。用U盘拷过去交给进出口退税科专管员,她读入后就OK了。然后她审核通过后会打电话给你,你再填写《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进项发票明细表》 打印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一份进出口退税科留底,一份交给增值税专管员,一份企业留底。

出口货物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视同内销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4,出口企业视同内销的处理

1.其实出口本身(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极少)应该是免税的产品,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你没有享受到免税,需要视同内销,但是你的价格又无法变化,所以只能将该价格视作含税价格进行征税。其实个人觉得是一种让步了,如果算不含税价格的话,交的更多了。2.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联系到一起,本身就是免税的,你再考虑到含不含税没有意义,也是说你考虑第二个问题没有意义。只有当符合第一个条件的时候,这时候算起来才有意义。3.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个重点没有搞明白,出口退税退的其实退的是进项税,出口本身是享受免税的。

5,出口货物视同内销问题

不是自产的货物不能退税,你应该将其出口的作为内销进行账务处理,不能在出口退税系统中作出口处理,否则,税务局当然要你补交出口退税系统中计算的免抵退税额。
国内采购没有经过加工的直接出口也可以退税,只不过你必须直接从生产商那里进货,并拿到增值税发票,就可以退税。如果是从流通渠道购买的,则必须缴税。
视同内销,要补税,税额为出口货值的17%. 但实际上,原进项的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转出的进项税需要调整,外销转为内销.
你做出口已含税价出口, 问采购工厂索要增票就好去退税了

6,生产性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在什么情形下会视同内销如何征税 搜

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冲减原来的收入,在进行价税分离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详见国税函[2002]1170号)。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出口企业出口的上述货物若为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出口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口企业为外贸企业的,不退还消费税。

7,在什么情况下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

外贸
报关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为零的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第一条所列的货物,应当填写《应征税出口货物明细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到主管税务分局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或缴纳增值税。有关操作方式如下: 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1.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 2.经税务机关审核决定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3.其他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1.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出口企业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后的首个申报期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2.虽在规定限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不符合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条件的出口货物。 (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1.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后的首个申报期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单证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②出口发票; 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出口企业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但未能按有关规定按期收汇核销的出口货物。 (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1.受托出口的纳税人未能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6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已申请延期申报并获批准的除外)。 2.虽在规定限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但不符合税务机关受理申报条件的出口货物(但已在国内完税的出口货物除外)。 (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二、计算公式 (一)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第一点所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二)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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