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基金应入房产原值吗

一般维修基金不可以个人决定使用,并且几乎没有听说有人成功使用过。这个钱基本跟缴税了似的拿不回来了。税费是没有计入房产原值的,所以一般在交易的时候是不入房产原值的。
大修基金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事先储备,在财会函【2008】60号文那个不规范的文件出来之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固定资产两个版本的会计准则上都是没有资本化这一说的。房屋维修基金不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维修基金应入房产原值吗

2,转让受赠房产如何缴纳个税转让收入是否扣除房产原值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我是做房产的只要是赠于的房产不管你住了几年都是收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是20%

转让受赠房产如何缴纳个税转让收入是否扣除房产原值

3,房产原值该如何确定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77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房产原值该如何确定

4,年度内房产原值发生多次变动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如果年度已内

企业清产核资后房产按重估值征税,是指企业有重估值并已入帐的。对虽有重估值但未入帐的,仍按原值计征房产税。 《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重新调整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企业会计帐簿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产重估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计税原值发生变动的,应自发生变动次月起按照变动后的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如果房产税是每季度第一个月预缴当季度的税款,若在两个纳税申报期之间房产原值发生变动的,应在发生变 动后的征期内按照新的房产原值缴纳当季度税款的同时对上一季度房产税进行补缴. 若上一季度多缴纳房产税,可以利用本季度税款抵顶。 如果房产税是每月计缴的,那么下个月申报的时候按新的原值进行申报并缴纳就可以了.
房产评估值有所改变,但未入帐,还是按原来的房产价来计算房产税。

5,厂房已办理房产证房屋价值如何确定

您好: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 2、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例:占地10000平,价值1000万元。建筑占地1000平,10层,建筑面积共10000平。建筑计税基础2000万元。容积率为1,土地价值全部计入房产原值。如果是1000平的平房,容积率为0.1,土地价值1000*0.2=200万计入房产原值征税。 3、关于委托建造房屋的如何确认原值税收上有着自己确认标准,其主要遵循真实与合法性两个原则,即首先确认的原值是真实发生的,一般要依据竣工结算报告,合法性,主要讲取得票据的合法性,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房屋使用后提取折旧的时点问题目前主要存在投入使用时点与竣工结算时点有出入的问题。目前税收上实际执行的是,投入使用时点在前的化可以优先按暂估价计提折旧,待竣工结算后,按实际原价调整折旧。
找国土所 办房产证一般很难的

6,为什么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也要计入房产原值 知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1. 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2. 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3. 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根据《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关问题通知》(税发〔2005〕173号)规定:、维持增加房屋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房屋载体随意移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给排水、采暖、消防、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论计核算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二、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扣减原相应设备设施价值;附属设备配套设施易损坏、需要经更换零配件更新再计入房产原值

7,房产市值评估值和净值的区别

您好,1.房产的市值,即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成数(一般为7成)。2.评估值,即房产市值减去房产税后所得到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成数3.净值,房产市值在减掉房产税后还要去掉营业税,手续费等各种费用后得到的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营业税-手续费等)×成数。4.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哈哈,清楚了吧,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的话,可以去深圳问天资产公司问问,那边是专业搞这个的
一、首先,从定义上区分房产市值、评估值与净值。1、房产市值:即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2、净值:房产市值在减掉房产税后还要去掉营业税,手续费等各种费用后得到的价值。3、评估值,即房产市值减去房产税后所得到价值。二、其次,从放款额度计算方式上,三者也有不同。1、房产市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成数(一般为7成)。2、净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营业税-手续费等)×成数。3、评估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成数。三、房屋估价的确定不同。1、房产市值的确定:通常来说,一个地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好坏是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直接挂钩的,经济发展的好,房地产市场就会兴旺,也就是说,GDP总量越大,房屋市值越高。但要想确定房屋的具体市值,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评估值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扩展资料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1、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2、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3、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4、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5、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6、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评估价
房产市值,评估值和净值的区别:1. 房产的市值,即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成数(一般为7成)。2. 评估值,即房产市值减去房产税后所得到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成数3. 净值,房产市值在减掉房产税后还要去掉营业税,手续费等各种费用后得到的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营业税-手续费等)×成数。4.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一,房产市值,评估值和净值的区别:1. 房产的市值,即房产当前的市场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成数(一般为7成)。2. 评估值,即房产市值减去房产税后所得到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成数3. 净值,房产市值在减掉房产税后还要去掉营业税,手续费等各种费用后得到的价值。放款额度=(房产市值-房产税-营业税-手续费等)×成数。4. 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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