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地税网上下载表格,填报,生成注册文件后,网上申报或导出U盘去地税申报都行

如何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关于个人所得税合并缴纳的问题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的项目之一。现行政策法规规定,如果两家公司由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则在取得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前,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两家公司不是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你则有权选择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你好!个税免征额3500只能在一次个税申报上用一次。意思就是在拿2500的公司报了个税用了免征额,在另一家就不能再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关于个人所得税合并缴纳的问题

3,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是按收到钱后申报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合并申报是按收到钱后申报吗

4,工资合并纳税问题

工资的税金,不应该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应以你们认定其工资发生,即计提工资的时间为准,否则如果积累一段时间的工资然后发放,会让员工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当月职工工资要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你们应该每个月算出其固定工资和其他工资,合并申报纳税,至于实际发放的时间等因素,不应该影响收入认定的时间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个税不是以发放,而是工资计提时计算,如果都是在当月计提,只是工地的工资到下个月发放,那应该合并起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税,这是公司的义务,不是可选择的
呵呵 扣缴个人工薪所得税是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的实际发放工资的时候代扣代缴个税所以不管是啥工资、不管是哪个月的,也不管你是否计提,只要按照这个月实际发放给工人的工资计算个税即可
固定工资是每个月发的,计件工资是不确定的,你只要把个人当月收入加在一起扣缴所得税就行了
请看我给人家的回答。是用于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http://wenwen.sogou.com/z/q721020216.htm?oldq=1

5,关于个税缴纳的问题求指教

1、同一个人在同一家单位于同一个月内获得多笔工资薪金的话,需要合并计税。每个人每年可以有一笔收入按照年终奖单独计税。如果你此前没有用过年终奖的计税方式,那么奖金可以按年终奖单独计税,基本工资按工资薪金计税,两笔收入分开。如果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本年已经用过了,或者留着本年以后再用,那么当月基本工资和奖金需要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2、你的意思是说8月份发7月份奖金的时候没有扣税,把这笔奖金拿到9月和基本工资一起计税,而9月份实际上并没有发奖金是么?那么这么做是不合理的。个税的计征原则是“何时发放何时计征”。8月份发的,就应当和8月份的基本工资合并计税。如果当时奖金没有合并计税,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并交纳滞纳金。如果在9月份和9月份的基本工资合并再缴税,若俩月的基本工资没变化,对于员工来说,这两个月的个税金额并没有变化,但单位以后若被税务稽查,会面临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风险。若俩月的基本工资不一样,则会造成两个月各自的应纳个税金额错误,可能造成员工多交或少交个税,且单位同样面临税务稽查的潜在风险
问题一,基本工资和奖金分别于每月8号15号发放,缴纳个税的话是按总额缴纳,不是分开缴纳。问题二,9月11日发放8月份基本工资,附加了8月15日发的7月份的奖金(奖金发放时没扣个税),然后按8月份的基本工资加上7月份的奖金的总额缴纳个税,合理。8月15日发放奖金的时候,没有扣税,是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执行,税务局查出来会加罚滞纳金的。
月内发放,合并申报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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