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交什么时侯交会计分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缴纳的时候进行帐务处理,不需要预提,分录为借 管理费用-公益事业费贷 银行存款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交什么时侯交会计分录

2,今年的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时候缴纳我们单位员工11人金额怎么计

一般每年7、8、9月缴纳填“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表在残联网上下载现场领取都行安排了就要再交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另外带单位6月、12月工资表金额每年都不一样,大概是"规定的金额*(单位上年职工数*1.7%-残疾人职工数)"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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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每月申报,是用人单位已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订扣缴税费协议的。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机关征收。 2、按上年度职工人数的1.5%计算应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数。剔除已安置的就业的残疾人数,安置不足的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职工工资,计算出来的就是应缴纳的残保金。 3、由企业事业等单位自行到地税机关申报。年度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申报

4,2014年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时候交

答:根据统计局统计数据,2013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441元。今年的残疾人保障金就按此工资基数计算征收,具体公式为: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总数*1.5%—从业残疾职工数)*上年度当地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标准。根据残保金的计算公式,在没有安排残疾人的情况下,2014年残保金征收标准为单位用工人数每人636元。
高兴的时候。

5,残疾人保障基金 什么时候交

北京的是7月1日到9月30日统一办理大概你这个表是外省的具体的咨询当地残联以上供参考
1、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2、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3、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4、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取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上海市的作法,各地基本差不多,有很多地方都委托地方税务局征收。你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所作进一步的咨询。 特此回答!

6,什么样的企业要交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时间交

凡在本市.区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区职工平均工资×60%。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残保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一般是在下半年的7月至10月份征收,各地缴纳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你最好到当地地税局咨询一下(供你参考)
根据镇政发(1997)86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员就业的。

7,2012年残疾人保障金什么时候交

1、残保金代征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计算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上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征收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3、代收时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地税部门于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代征。 4、代征流程 (1)市地税局在4月份通过263免费邮箱、网上公告等形式,向各类用人单位发出通告。 (2)市残疾人联合会在7月15日之前将其核定的各单位《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的电子数据(计算机代码、限缴日期、应缴金额、职工总数、其中:安置残疾人数),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提交市地税局,市地税局于7月底之前反馈给各区县局、分局,开展代征工作。 (3)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根据《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缴纳。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A、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定缴费单位应缴纳的残保金数额后,通过邮寄方式告知缴费单位,并同时邮寄残保金缴款书,缴费单位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B、为方便缴纳残保金,缴费人可到地税服务大厅(征收大厅)或残联领取空白缴款书,根据残联核定的费额自行填写残保金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联打印好的残保金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C、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缴纳残保金外,还能够根据残联的核定费额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另外,纳税人通过财税库行横向联网方式缴纳残保金的具体安排另行部署。 5、代征票据的使用和入库 (1)缴费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一般缴款书”。 (2)“一般缴款书”中的预算科目编码为“870400”,名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0%作为市财政收入,60%作为区、县财政收入。
应该在10月30日发布
各地做法不一样,我们是先领表申报残疾工人数,核定后再接通知缴费(本年度缴上年度残保金)。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每年的七八月份交,但是去的是自己公司注册的区交。可以提前给所在区残联打电话问问。
各地流程不一样。我们这里是这样的: 首先,我们这里的残保金征期截至9月30日,你可以去你们当地地 税网站上看通知。当然如果专管员打电话催了,就尽快去交,不要拖到征期结束前,因为一些地方虽然征期很长,但是会要求划片分批缴 纳 其次,我们这里去年的社平工资5月初就已经出来了,你们那里应该也已经出来了,否则一般不会开始征残保金的。你去你们当地人 社 局的网站上查一下,实在差不到就把这栏空着,办理的时候现场问一下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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