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源泉扣缴是什么含义

源泉扣缴是指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但有来源于我国的某些所得,按照规定的税率,由我国支付款项的单位实行源泉扣缴的一种征收方法。

源泉扣缴是什么含义

2,消费税是什么啊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有选择的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你所说的车价问题,国家主要是体现环保,大排量的汽车缴消费税多,小排量的汽车缴税少。进口车大多是大排量所以要涨价。

消费税是什么啊

3,什么叫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我国只对部分商品征收消费税,比如烟、酒、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具、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目的是引导消费结构,引导产业升级。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满意给个好评吧

什么叫消费税

4,源泉扣缴是什么含义

一笔交易总有付钱的一方,那它就是源泉。此源泉扣缴也祢就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它最多出现于跨境之技术交易或祢技术贸易,例如中国企业向日本企业购买一项技术,当谈判成功后,日本企业要输出此技术给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就得支付特许权之技术引进费,但依中国税法规定同时也是国际通用规则,当中国企业支付此笔外汇之前得代扣交缴预提所得税,那么这就是源泉扣缴了。

5,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http://www.cqljcw.com)
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比如高档商品(手表,包等),对这些征收消费税,可以调节消费行为,其实就是国家收税的一种方式。

6,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二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如何规定?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注 1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8号《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甲类卷烟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注 2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39号《关于对香皂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香皂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注 3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1号《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的消费税减按5%的税率征收。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仍按10%的税率征收。 注 4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6)财税字第10号《关于对摩托车轮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摩托车轮胎的消费税暂减按5%征收。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何规定?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销售时纳税; 2、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不含金银首饰),于报关进口时纳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消费税的纳税时期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除另有规定外,我市固定企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以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的纳税人,纳税期满后五日内预缴税款,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结算上月应纳税款并申报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7,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 开放分类: 税收、法律、政治经济学、财政学、税种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在消费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开征后,有人认为消费税是额外增加的商品税负,会引起物价的上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根据税制设计,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原来是征收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先改为征收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税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不因税负下降造成财政收入减收,需要将税负下降的部分通过再征一道消费税予以弥补。 因此,开征消费税属于新老税制收入的转换,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虽然还是征收增殖税,但基本上维持了改革前的税负水平。对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不应成为物价上涨的因素。 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二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选择性;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 --------------------------------------------------------------------------------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三、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 四、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五、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建工程、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捐赠给他人,均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使用组成计税价格核定。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七、消费税的优惠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八.消费税的意义 1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2006年4月,石脑油与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2元,燃料油的消费税税额为每升0.1元。经国务院批准,上述四种成品油可减按应纳税额的30缴纳消费税。 2008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四种成品油的减税优惠,恢复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为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是指所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境内,否则不能视为境内。 (1)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游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除出口货物险外的保险劳务;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所谓“应税劳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的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内的劳务。 返回目录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是怎样设置的? 营业税的税目设置为9个,税率为3档。具体税目税率如下: 税目 税率 1交通运输业 3% 2建筑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电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5-20% 7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5% 9销售不动产 5%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确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河北省对娱乐业的具体适用税率暂按如下规定掌握: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场,坐落在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各区的,适用15%的税率;坐落在其它省辖市各区的,适用10%的税率;坐落在县(市)的,适用5%的税率;经营其他娱乐业,不论坐落在何地均适用5%的税率。 返回目录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它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前款所称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它经济利益。确定纳税人时,还需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2)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返回目录 如何确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返回目录 如何计算营业税的应纳税额? 营业税应纳税额以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返回目录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如何规定的? 营业税起征点的范围限于个人。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font>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返回目录 怎样确定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一些特殊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①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 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③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 ⑤有线电视、煤气工程等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⑥自建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2)电话初装费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采用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 款的当天。 (4)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5)营业税的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返回目录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确定的?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5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省企业在省内承包的工程跨县(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跨省施工工程,是指建筑安装企业承包的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施工的工程,而不是指建筑安装企业跨省去承包工程。省内跨县施工工程,是指在一个省范围内,建筑安装企业承包的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的工程。 6各银行总行直接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其应纳的营业税由各银行总行向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缴纳。各银行除总行直接经营的业务外,其余部分应纳的营业税,由取得收入的核算单位就地缴纳。非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应纳的营业税,由受托方代扣并向受托方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受托方未履行代扣义务的,委托方应向其所在地税务部门补缴。非金融部门直接放贷的,在其单位所在地缴纳。典当业的纳税地点在典当业经营者所在地。 7保险业的纳税地点。除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直接经营的国内保险业务和涉外直接保险业务,由其总公司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外,其余保险机构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单位在核算单位所在地纳税。 8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纳税地点在北京。 9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转包的非跨省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从1995年10月1日起,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委托由农业银行代理的业务的营业税,由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集中缴纳。10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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